尊敬的十一届二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今年,是“六四”大屠杀20年。
上一个世纪的1989年6月4日,中国当局发动了一场对首都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大屠杀,严重违背了本国的宪法,违背了一个主权国家所应承担的保护人类的国际义务,由对人权和公民权的一贯侮蔑发展为反人道的暴行。
在已经过去的漫长岁月里,政府当局刻意淡化“六四”,不准国人谈论“六四”,禁止媒体涉足“六四”。中国犹如一间密不通风的“铁屋子”,把民间所有关於“六四”的呼声,把“六四”受难亲属和伤残者的一切哀号,一切哭诉、一切呻吟都挡在了“铁屋子”以外。今天,你们作为“两会”代表、委员,庄严地坐在大会堂里,能听到来自“六四”的呐喊吗?能听到“六四”难属的痛苦叹息吗?现如今,当年的血迹早已被冲刷,弹痕也早已被抹去,屠杀的现场摆满了奇花异草,变成了一片和平繁荣的景象。
可这一切能掩盖得了当年的罪恶,能消除得了遇难亲属年甚一年的伤痛吗?
不!绝对不可能。“六四”大屠杀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它绝不是轻描淡写的“政治风波”,也不是什么“严重的政治风波”,而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反人道暴行。无论何种力量,都无法否定20年前被机枪、坦克夺去千百条鲜活生命这一严酷的事实!
二十年的时光不算短了,足够一代人的成长。后起的一代,没有经历过当年的腥风血雨,没有感受过屠城后凄厉静寂的死地。过去了,似乎一切都过去了,“请君莫唱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这二十年,国家领导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从第二代到了第三代、第四代。你们“两会”代表、委员也换了一届又一届。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的变化,似乎给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提供了一种有利於弱化“六四”,把“六四”推向遥远历史年代的机会。
然而,中国的天安门母亲不答应。我们认为,在“六四”定性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无论是坚持最初的说法,还是改变这种说法,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让真相来说话。如果当年军委主席邓小平发动的“平息反革命暴乱”搞错了,那就必须推翻,必须通过既定的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向全社会公布,不能用含糊其辞的“政治风波”来搪塞。
天安门母亲始终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切按事实说话、做事,不相信任何谎言。我们从最早的寻访活动起,对所寻访的人员都经过反复查证、核实,到目前已知的194位死难者中,无一人有任何暴力行为。他们均属於那场屠杀事件的无辜受害者。他们是为正义而死的,我们惟有为他(她)们讨回公道,追寻迟到的正义。否则,我们将无颜面对死者的亡灵。
从上个世纪的1995年起,我们这群“六四”惨案的受难者和受难亲属,每年郑重地给“两会”写信,提出公正解决“六四”问题的三项要求。这就是:重新调查“六四”事件,公布死者人数、死者名单;就每一位死者向其家属作出个案交待,依法给予赔偿;对“六四”惨案立案侦查、追究责任者刑责。这三项概括起来,就是 “真相、赔偿、问责”六个字。
我们始终秉持和平、理性的原则,呼吁“两会”和政府当局按照民主、法制的程序,以协商、对话的方式求得“六•四”问题的公正解决。然而,我们的此项要求始终没有得到“两会”的讨论。
为了打破解决“六四”事件的僵局,使事态沿着平稳的道路发展,我们於2006年提出: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一些存在重大分歧,一时无法取得共识的问题,可以暂时搁置争议,首先解决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撤销对“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的监控和人身限制;2,允许死难亲属公开悼念自己的亲人;3,不再阻截、扣没海内外人道救助捐款,悉数发还已冻结的救助款项;4,政府有关部门本着人道精神帮助生活有困难的受害人解决就业、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此项帮助不应附加任何政治条件;5,消除对“六四”伤残者的政治歧视,在公共参与、社会待遇上与普通残疾人一视同仁,等等。
2008年,我们又向“两会”代表提出:今天,世界潮流是对话代替对抗。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上主张用对话的方式来解决分歧与争端,那么,我们也就有更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当局以同样的方式来解决国内的分歧与争端。如果能在“六四”问题上,争取实现以对话来代替对抗,那将是整个民族的幸事、全体国人的福祉。多一分对话,就多一分文明与法纪,也就少一分愚昧与专横。对话不是把社会导向对立和仇恨,而是把社会导向宽容与和解。以对话方式解决“六四”问题,将是达成社会和解的必由之路。
现在,又一年过去了,依然是杳无音信。
我们注意到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不久前的一份公开讲话中,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此,我们表示欢迎。既然如此,我们建议人大、政协不妨在全国,尤其是北京,解除“六四”禁区,就“六四”事件开展一次广泛的民意调查,看看民众究竟拥护什么?赞成什么?高兴什么?答应什么?我们想,此事不难做到。
然而,中国民众心里都清楚,“六四”惨案是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一手制造的“铁案”,在当前全国上下以及未来历史上只要邓小平的余威尚在,想要搬倒这个“党和政府早已定性”的结论,抛弃新的“凡是”,那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即使“平息反革命暴乱”变成了“严重的政治风波”,其实质结论并没有改变。
这就需要各位代表拿出非凡的胆略,拿出政治的勇气和智慧,突破禁区,直面二十年前那场惨绝人寰的悲剧,按照事实真相解决“六四”事件。果真如此,那就必将造福於黎民百姓,功垂千秋。
签名者:
丁子霖 | 张先玲 | 周淑庄 | 李雪文 | 徐 珏 | 尹 敏 | 杜东旭 | 宋秀玲 |
於 清 | 郭丽英 | 蒋培坤 | 王范地 | 段宏炳 | 袁可志 | 赵廷杰 | 吴定富 |
钱普泰 | 孙承康 | 尤维洁 | 黄金平 | 贺田凤 | 孟淑英 | 袁淑敏 | 刘梅花 |
谢京花 | 马雪琴 | 邝瑞荣 | 张艳秋 | 张树森 | 杨大榕 | 刘秀臣 | 沈桂芳 |
谢京荣 | 孙 宁 | 王文华 | 金贞玉 | 要福荣 | 孟淑珍 | 田淑玲 | 邵秋风 |
王桂荣 | 谭汉凤 | 孙恒尧 | 陈 梅 | 周 燕 | 李桂英 | 徐宝艳 | 刘春林 |
狄孟奇 | 杨银山 | 管卫东 | 高 婕 | 索秀女 | 刘淑琴 | 王培靖 | 王双兰 |
张振霞 | 祝枝弟 | 刘天媛 | 潘木治 | 黄定英 | 何瑞田 | 程淑珍 | 张耀祖 |
轧伟林 | 郝义传 | 萧昌宜 | 任金宝 | 田维炎 | 杨志玉 | 齐国香 | 李显远 |
张彩凤 | 王玉芹 | 韩淑香 | 曹长先 | 方 政 | 齐志勇 | 冯友祥 | 何兴才 |
刘仁安 | 李淑娟 | 熊 辉 | 韩国刚 | 石 峰 | 庞梅清 | 黄 宁 | 王伯冬 |
张志强 | 赵金锁 | 孔维真 | 刘保东 | 陆玉宝 | 陆马生 | 齐志英 | 方桂珍 |
肖书兰 | 葛桂荣 | 郑秀村 | 王惠蓉 | 邢承礼 | 桂德兰 | 王运启 | 黄雪芬 |
王 琳 | 刘 干 | 朱镜蓉 | 金亚喜 | 周国林 | 杨子明 | 王争强 | 吴立虹 |
宁书平 | 郭达显 | 曹云兰 | 隋立松 | 王广明 | 冯淑兰 | 穆怀兰 | 付媛媛 |
孙淑芳 | 刘建兰 | 王 连 | 李春山 | 蒋艳琴 | 何凤亭 | 谭淑琴 | (共127人) |
2009年2月26日
根据难友们的提议,决定把历年来签名者中已故难友的名单附录如下,以尊重死者遗愿:
吴学汉 | 苏冰娴 | 姚瑞生 | 杨世钰 |
袁长录 | 周淑珍 | 王国先 | 包玉田 |
林景培 | 寇玉生 | 孟金秀 | 张俊生 |
吴守琴 | 周治刚 | 孙秀芝 | 罗 让 |
严光汉 | 李贞英 | 邝涤清 | (共1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