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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Appeal

【建议书】中共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强调坚决反腐,历史早已证明公示官员财产是最有效的反腐之道。艾晓明等65位中国公民,根据中国宪法关于“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规定,要求中国205名部级以上高级官员在2013年全国人大期间,将其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和收入等予以公示,以实际行动反腐。
【刘晓波 刘霞】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两周年之际,一封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和他妻子刘霞的呼吁书正在联署中。刘晓波服刑已4年,是全世界唯一身陷囹圄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霞自两年前丈夫获诺奖后一直处于警察贴身24小时监控中。
【劳教制度】自50年代开始的劳教制度因其随意性和违法性一直备受批评,要求废除的呼吁也一直不断。近期唐慧被劳教一事在新浪微博公布后引起极大反响。李方平等来自全国九省市的十名律师于8月14日联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议对以下方面进行规范和调整:劳教制度聆询制度适用对象过窄且过于空泛、劳教决定和审批秘密化、决定书不公开且无具体人员不利于追责、律师会见难、年龄无上限等。  
【江苏南通暴力强拆案】2012年4月17日,正在江苏省武警总队汽车中队服役的武警战士张静波被部队以“因为你们家的拆迁问题”而“非正常转业”。一年多以前张静波的父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投资并负责的南通市港闸区红枫丽莱木业公司被暴力强拆,公司财务损失达2000多万元,两人和公司其他几名员工以及当时在家休假的张静波均被拆迁人员打伤。公司被暴力强拆报警后,公安机关开始以强拆行为是政府行政行为为由不予立刑事案件;几天后虽立为刑事案件,但公司的财务损失仅被评估为4260元。至今,公司损失无人赔偿,实施暴力强拆行为的犯罪分子还没有得到惩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国、徐丽艳夫妇因上访维权被打压,...
1993年,我因言论问题被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警察学院前身)辞退公职。1998年,国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改福利分房为购买房改房。房改房是国家针对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历史事实,以低房价的形式对职工长期低工资劳动作出的补偿。原单位无视我在该校工作十年的事实,以房改时我不在单位工作为由,非法取消了我购买房改房的权利。十多年来,我一直在跟该校交涉,要求归还我购买房改房的权利,但校一直无理拒绝。到现在为止,其他早已离开该校的人都购买了房改房,唯独我一个人除外,因我是由于政治原因离开的。给政治异见者制造成生存困难是中国政府的一贯做法,...
[朱虞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浙江资深异议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北京异议人士查建国发表声明谴责当局做法,并引用杜布切克语告诫当局:“你可以摧毁花朵,却无法阻止春天”。
时不我待,继续拖延“六四”问题的解决将是对我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犯罪 ——致十一届四次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已临近第二十二个年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89年的那场大屠杀不讨论、不审议,始终没有改变当年邓小平做出的结论。据不久前披露的《李鹏日记》,邓小平於1989年5月17日在他家里召开中央常委会上说过这样的话: “措施不坚决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办法是戒严,只有这个办法才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动乱平定下来。……实行戒严如果是个错误,我首先负责,不用他们打倒,我自己倒下来。……将来写历史,错了写在我账上。已经不能考虑别的办法了,...
呼吁国家主席副主席胡锦涛习近平依邓小平理论设立政治改革特区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和习近平副主席: 这是第一次给您们写公开信,但不是第一次给胡锦涛主席写信。在通过邮局寄给胡主席的众多信中第一封是2005年5月我出国做访问学者之前,那时全国一片崛起声浪,其中也包含要中部崛起;我在这封信里用很少的词说明了为什么最好把和平崛起改成和平发展,把中部崛起改成区域发展和提到农村问题等。2005年10月我在正在国外访问,看到国内讨论中国的外交不能只是再韬光养晦等,於是我给武大当时的党委书记顾海良教授打电话,告诉他我有些建议想通过书信寄给胡主席,武大支付了我回国的来回机票。我在10月的这封信里提出了放胆发展软实力...
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杨柳委托,为其涉嫌诈骗一案辩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原定於2011年1月24日上午9点30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文永泉、刘桂英为其出庭辩护。由於本案争议较大,辩护律师准备做无罪辩护,因此多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想要通过本案的审理学习辩护知识,故准备旁听案件审理。早9点30分前文永泉、刘桂英、荣敬朋、苑紫毅、李宏杰、章舒锐、郝爽、郑松、等八名律师及实习律师陆续来到法院等候开庭。上午11时许在数名律师及当事人家属近2个小时的焦急等待下终於等到了开庭的消息。而就在此时,在法院的走廊里上演了一幕法警队长带领法警殴打律师的惨剧。 11时许,...
黑龙江省佳旭律师事务所文永泉主任律师在大年三十夜晚12点看到 新华网对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法警殴打事件报导 。愤慨至极,报导中道里区人民法院苏副院长认为的和相关所谓的事实再次深深伤害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感情,对其漏洞百出的报导更加鄙视, 现发表如下声明: 一 、打人事件发生在法院七楼走廊,既然当天有录像资料,强烈要求法院公布当天七楼走廊发生事件的录像。既然有录像在报导中应该以录像中显现的情况为准,在报导中不应该由当天值班的法警刘冠宇的描述和法警队长的陈述,因为此2人皆是主要打人者,所说的事实根本不能成立,在报导中既然法院能提供法院2楼出口安检监控录像,为何不能提供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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