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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母親:“六四”慘案二十周年公告

2009年05月27日

天安門母親:“六四”慘案二十周年公告


今年是“六四”慘案20周年。我們作為一群在這場慘案中失去親人的中國公民,懷著沉痛的心情向海內外同胞及世界上一切正義、良知之士發表如下公告:

一、1989年6月3日至4日,在中國首都北京發生了一場由政府命令軍隊大規模屠殺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嚴重流血事件,致使數以千計的民眾傷亡。這場流血慘案的主要責任者是原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原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原中國國家主席、軍委副主席楊尚昆、原北京市市長陳希同、原北京市市委書記李錫銘。這些人有的已經去世,有的已經下台。現在尚活著的李鵬參與了這場大屠殺的最高層決策,而且是這一決策的直接執行者。由李鵬以國務院總理名義簽發的戒嚴令,直接導致了戒嚴部隊對首都和平居民的大規模屠殺。

眾所周知,在1989年4月至6月間,北京地區從未發生過武裝叛亂或武裝暴動,政府當局調動數十萬軍隊進駐北京,對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實行屠殺,這種行為純屬國家武裝力量的非法動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之規定;按《聯合國憲章》重申之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按《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有關聯合國人權公約所確認的國際人權准則,我們認為,政府當局的這次武裝行動,不僅嚴重違背了本國的憲法,違背了一個主權國家所應承擔的保護人類的國際義務,而且已由對人權和公民權的一貫蔑視發展為反人類的暴行

最近披露的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先生的錄音回憶《改革的歷程》中說:他“不想當一個對人民開槍的總書記”。這表明當時在如何處理學潮問題上,趙與鄧、李之間始終存在著和平解決與武力解決的分歧,最後趙以失敗而告終。

現在,社會各階層各類人士對這場慘案有各種說法,但發生在當時的基本事實並沒有任何改變,這場慘案的性質也沒有任何改變。它依然是一場對於和平居民的血腥屠殺。

、我們作為“六四”慘案的受難者群體,殫精竭慮,積20年之心力,一個一個尋找慘案中的死難者。時至今日,已找到195位。在以往的歲月,我們曾四次公布過名單,即:1994年96位,1999年155位,2004年185位,2009年195位。現在尋找到的人數,不可能是多數,也不會是全部。對於至今尚未找到的死難者,我們身懷歉疚,心存感念;尤其是20年來,這些死者的親屬依然處於煎熬、痛苦和孤獨之中,而且無法得到海內外人士的人道關懷和幫助,這更使我們寢食難安。

在此,我們向所有當時慘案的知情者鄭重呼吁,請求你們提供死難者線索,哪怕是蛛絲馬跡,絕不要因一時疏漏而造成終生遺憾。

三、“六四”大屠殺過去快20年了。在最初幾年,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斬釘截鐵地說:“如果沒有當時的斷然措施,就不會有今天的穩定局面,壞事變成了好事。”現在十多年過去,凡是今天的國家領導人,都絕口不再提“六四”這個詞,把“六四”列為禁區。這就是說,今天的中國,已經形成了一個資本與權貴合謀的壟斷階層,他們控制了國家的一切資源,支配著民族的一切生機、命脈。他們隻講利益,絕對不談“六四”。政府當局20年來的隱瞞和欺騙,使得整個社會變成一個漂亮、精致的空殼,到處彌漫著浮夸、冷淡、苟安、墮落,沒有公平,沒有正義,沒有誠信,沒有羞恥,沒有敬畏,沒有懺悔,沒有寬容,沒有責任,沒有同情,沒有愛……。這一切都使得“六四”這段歷史竟變得面目全非,甚至成為一片空白。

中國共產黨要堅持的核心隻有一條,就是決心不失去絕對的權力。他們可以侃侃談人權、談自由、談民主、談法制,然淮橘為枳,若存若亡,徒負虛名而已。對於西方的民主政體,即多數國家實行的議會民主、多黨競爭,他們不准備做出任何一點讓步,尤其是他們絕不讓自己身邊的政治反對力量挑戰共產黨的權力。20年來,中國領導人從第二代,到第三代,再到第四代,對於這條堅硬的“潛規則”,他們越來越深信不疑,而且絕不動搖。去年,中國民間發表《零八憲章》,簽署者受到嚴厲整肅,即是一個惡例。

20年來,“六四”事件已成為中國當代歷史和政治的分水嶺。是放還是收?人們將拭目以待。

四、基於以上的考量,我們在以往的十多年時間裡,曾一次又一次致函全國人大,表明了我們如下觀點:

“八九”天安門流血慘案,不是政府行為的失當,而是政府對人民的犯罪。因此,必須對“六四”事件做出重新評價。關於“六四”遺留問題的處理,不能按照任何個別領導人的意志辦理,不能因襲以往歷次政治運動過後所謂“平反”、“昭雪”的做法。

為此,我們重申了如下三項要求:

1、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專門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對整個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布調查結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單和人數;

2、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對其親屬做出個案交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通過專項的“六四事件受難者賠償法案”,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

3、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真相、賠償、問責六個字。我們在這三項要求中之所以沒有提“平反”六四,是因為我們作為公民群體,從過去慘痛的經驗中懂得:要為死者討回公道,但決不向當權者乞求。中共當權者以往搞的那套所謂“平反”、“昭雪”,不過是重復帝王時代的一套做法。共產黨在幾十年裡一次又一次搞運動整人,一次又一次地搞“平反”、“昭雪”,然後獲“平反”者誠惶誠恐,感謝共產黨“英明”、“偉大”。幾十年來中國的黎民百姓已經為當政者的這種偽善和自己的愚昧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難道還能讓這樣的歷史延續下去嗎!我們意識到,屬於我們自身的權利和尊嚴,包括死去親人的權利和尊嚴,應該靠我們自己去爭取和維護,不能靠別人的施舍。

五、為了公正、合理地解決“六四”問題,我們始終認為,必須秉持和平、理性的原則,納入民主、法治的軌道。應由全國人大按法定程序把“六四”問題作為專項議案遞交大會討論、審議,並就相關事宜做出決議。這個主張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我們認為,通過立法和司法程序來解決“六四”問題,是唯一可行的途徑。但是,這件事情不可能一朝一夕得到解決。

為了打破解決“六四”事件的僵局,使事態沿著正面的、平穩的方向發展,我們於2006年提出了“先易後難,逐步解決”的方針。按照這個方針,對一些存在重大分歧、一時無法取得共識的問題,可以暫時擱置爭議,首先解決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權利和切身利益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1、撤銷對“六四”受難者和受難親屬的監控和人身限制;2、允許死難親屬公開悼念自己的親人;3、不再阻截、扣沒海內外人道救助捐款,悉數發還已凍結的救助款項;4、政府有關部門本著人道精神幫助生活有困難的受害人解決就業、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此項幫助不應附加任何政治條件;5、消除對“六四”傷殘者的政治歧視,在公共參與、社會保障方面與普通殘疾人一視同仁,等等。以上種種問題的解決,最終都有賴於整個法律程序的健全。

六、從1997年開始,我們吁請人大常委會改變漠視民意、對民眾呼聲置若罔聞的態度,就“六四”事件受難者的問題同受難親屬進行直接的、有誠意的對話。在“六四”十周年時,我們專門組成了“六四受難者對話團”,提出主張通過民主、法制的軌道,以協商、對話的方式求得“六四”問題的公正解決。2006年,我們主張這種對話應該是對等的、公開的、無先決條件的,我們不主張違背法治原則的所謂“行政解決”或私下了結。2008年,我們特向政府提出建立對話機制的建議。在一封題為“關於六四,請政府拿出一個對話的時間表”的公開信裡,我們明確指出:

當今的世界,已經進入對話的時代;當今的中國大陸,仍停滯在對抗的時代。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這種令國人感到羞愧、難以容忍的局面應當盡早地結束。我們注意到,中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上主張用對話的方式來解決分歧與爭端,那麼我們更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當局以同樣的方式來解決國內的分歧與爭端。中國,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專制人治國家,如果能爭取實現以對話來代替對抗,那將是整個民族的幸事、全體國人的福祉。多一分對話,就多一分文明與法紀,也就少一分愚昧與專橫。對話不是把社會導向對立和仇恨,而是把社會導向寬容與和解。以對話方式解決“六四”問題,將是達成社會和解的必由之路。

我們認為,目前進行對話的時機漸趨成熟,政府領導人應以豁達的胸懷,勇於承擔後果的氣度來促成有關“六四”事件的對話。

七、20年來,西方民主國家對於中國“六四”慘案所持的態度,從最初的制裁、抵制,到後來與中國政府領導人的“私下”談判。最近幾年,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以及中國在國際舞台上扮演的重要角色,不少國家尤其是一些大國在涉及全球重要問題時尋求中國的支持,包括擺脫這次金融危機的支持。在這種情勢下,他們對於“六四”事件的態度,也隨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在以往的20年裡,我們不放過任何一次機會,面對當局威脅、打壓的凶險,毅然走向海外媒體,不停地說,不停地寫,盡我們之所能向世界披露“六四”大屠殺的真相,呼吁國際社會關注當年慘案中的死難者及其親屬,以切實的行動來敦促中國政府踐行人類普世價值。這樣的呼吁曾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這20年來,對我們失去親人的受害者來說是漫長而艱難的,時間長了,斗轉星移,物是人非,本來清楚不過的是非竟變得如此模糊,甚至顛倒了過來。功利主義、實用主義替代了昔日的理想和激情。中國離自由、民主、人權不是越來越近,而是越來越遠。我們痛惜中華民族在走向民主的過程中又一次錯過了和平轉型的歷史機遇。中國,為什麼總在這古老的泥坑裡苦苦掙扎呢?

簽名者:

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 玨 尹 敏 杜東旭 宋秀玲
於 清 郭麗英 蔣培坤 王范地
袁可志 趙廷杰 吳定富 錢普泰
孫承康 尤維潔 黃金平 賀田鳳
孟淑英 袁淑敏 劉梅花 謝京花
馬雪琴 鄺瑞榮 張艷秋 張樹森
楊大榕 劉秀臣 沈桂芳 謝京榮
孫 寧 王文華 金貞玉 要福榮
孟淑珍 田淑玲 邵秋風 王桂榮
譚漢鳳 孫恆堯 陳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寶艷 劉春林 狄孟奇
楊銀山 管衛東 高 婕 索秀女
劉淑琴 王培靖 王雙蘭 張振霞
祝枝弟 劉天媛 潘木治 黃定英
何瑞田 程淑珍 張耀祖 軋偉林
郝義傳 蕭昌宜 任金寶 田維炎
楊志玉 齊國香 李顯遠 張彩鳳
王玉芹 韓淑香 曹長先 方 政
齊志勇 馮友祥 何興才 劉仁安
李淑娟 熊 輝 韓國剛 石 峰  
龐梅清 黃 寧 王伯冬 張志強
趙金鎖 孔維真 劉保東 陸玉寶
陸馬生 齊志英 方桂珍 肖書蘭
葛桂榮 鄭秀村 王惠蓉 邢承禮
桂德蘭 王運啟 黃雪芬 王 琳
劉 乾 朱鏡蓉 金亞喜 周國林
楊子明 王爭強 吳立虹 寧書平
郭達顯 曹雲蘭 隋立鬆 王廣明
馮淑蘭 穆懷蘭 付媛媛 孫淑芳
劉建蘭 王 連 李春山 蔣艷琴
何鳳亭 譚淑琴 肖宗友 喬秀蘭

(共128人)

2009年5月28日

根據難友們的提議,決定把歷年來簽名者中已故難友的名單附錄如下,以尊重死者遺願:

吳學漢 蘇冰嫻 姚瑞生
楊世鈺 袁長錄 周淑珍
王國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張俊生
吳守琴 周治剛 孫秀芝
羅 讓 嚴光漢 李貞英
鄺滌清 段宏炳  

(共20人)

 

2004年至2009年新找到的“六四”死難者十名 (PDF)

 

欲了解更多有關天安門母親群體的消息,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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