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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聯署支持陳平福 反對文字獄

2012年09月08日

【陳平福案】這封由30人聯署的呼籲書說:對失業教師陳平福因在網絡上發表表達不滿的文章而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起訴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 ,向全社會發出了“拿普通公民開刀”的恐怖信號;而這件事發生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也是挑戰即將上任的新一屆中共領導團隊:十八大之後,每一位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將會遭遇何種處境?”呼籲書籲請大家參加聯署,以支持陳平福、反對文字獄。


籲請聯署支持陳平福   反對文字獄

網絡消息:甘肅省蘭州市中級法院於9月4日開庭審理了陳平福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起訴人陳平福,失業教師。陳平福在網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網站上發表和轉載過若干博文,如《向埃及人民學習,我們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語的愚弄》、《不當奴化教育的幫兇》、《中國特色領導創造思想》、《憤怒抗議有關部門剝奪我打工掙錢謀生的權利! 》等等。起訴書認為,陳平福通過互聯網攻擊黨和政府,詆毀、誣衊國家政權與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應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榮慶律師事務所何輝新律師當庭為陳平福做無罪辯護。何輝新律師認為,首先,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

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陳平福在互聯網發表文章,有的是根據自己的遭遇撰寫的,有的是轉載的;其目的不過是為了表達“對現狀不滿,發洩心中的不快”。文中沒有“造謠、誹謗”的內容,他是在履行《憲法》賦予一個公民對政府的監督權。這如何能被認為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次,政府不等於國家,公民批評政府工作人員、乃至批評政府,不等於要顛覆國家政權。

我們支持何輝新律師所做的陳平福無罪辯護詞,我們還認為,蘭州檢察院針對一個普通公民行使表達權的行為予以惡意起訴,令人震驚,駭人聽聞。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它對全社會發出了恐怖信號:新的一輪文化大革命、新的一輪文字獄將拿普通公民開刀了。這件事發生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尤其具有不平凡的意義。這是公然挑戰憲法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也是挑戰即將上任的新一屆中共領導團隊:十八大之後,每一位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將會遭遇何種處境?

回顧歷史,在當代中國,發生過難以計數的以言治罪悲劇。繼反胡風運動之後,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以言治罪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給整個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重的災難。 1966年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同樣是從以言治罪開始。在今天的互聯網時代,在新媒體和信息技術得到廣泛應用的中國社會,如果發表和轉載網文即涉嫌犯罪,這在全世界呈現了一個什麼樣的大國形象?又將開啟一個規模何其廣大的政治迫害時代!

儘管主流媒體對這場審判沒有報導,儘管陳平福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但是,在今天的網絡時代,人們追求思想自由的意志勢不可擋,翻越防火牆的能力也空前高漲。陳平福的名字和思想在網絡上迅速傳布,以至於有網民發出“我們都是陳平福”的呼喊。蘭州檢察院對陳平福的起訴書,激起諸多網民的憤怒、抗議和嘲諷。這場審判被認為“代表目前我國司法水平的全面墮落,公訴書狗屁不通”,“再有了判決,中國司法史的最差案件記錄就產生了。 “”公訴人滿口‘打江山坐江山’的封建思想,卻硬要將一個苦於生計、街頭賣藝又屢屢被城管和救助站侮辱和收容,一心追求能有尊嚴自由地活下去,渴望這個國家變好且堅信她會變好的患有心髒病的55歲的白髮老人,以顛煽罪送入牢房。 ”“陳平福的命很賤,你就是殺掉他,也不過等於是按死了一隻螞蟻,但這並不能增添蘭州的光榮,恰恰相反。 ”“其實網民是抓不完的。你可以隨時按死一隻螞蟻,但你能按死所有的螞蟻嗎? ”

姑且不論,陳平福的所謂“有罪”言論,還都是在國內的網站上發表的,這些網站深受中共宣傳部控制。他們對言論進行嚴格篩選,反復過濾。由此倖存下來的陳平福網文,居然還能成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證據;那麼,被這些網站屏蔽、刪除的文章、微博,其作者豈非人人當誅!陳平福有罪,那麼允許他發表文章、開設博客的網站該當何罪?那些網站的負責人,是不是協同犯罪,甚至是罪魁禍首?如此推論,根本應該追究允許互聯網進入中國的那些政府部門,如果沒有互聯網,陳平福又何從獲取信息並發表和轉發他人言論? !

如果說,上述推論是荒唐的;那麼,開審網民陳平福就是一場司法鬧劇,目的是震懾、打壓那些關注現實並提出批評的意見人士。但是,就在此時此刻,互聯網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動;無數網民以博文、微博的形式揭露現實危機,表達反腐訴求,譴責貪官污吏,揭露思想專制,呼喚民主憲政……這一切,不僅是行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而且是踐行中國政府莊嚴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在這個具有普世價值的文本上記載著: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七條

(一)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我們必須行動起來,保衛陳平福,反對以言治罪。因為,保衛陳平福就是保衛我們每一位公民的權利,保衛此時此刻正在電腦前點擊鍵盤、移動鼠標的每一位網民的權利,保衛人們自由交流的權利,保衛人們自由獲取以及發表信息的權利。

今天在中國,人們的言論空間比較起反右和文革的黑暗時代已經有了極大的拓展,這是如林昭、遇羅克等無數堅持自由思想者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但是,審判陳平福,就是扭轉歷史車輪,退向那個並不遙遠的黑暗時代。更何況,在陳平福之前,已經有了多項惡劣的先例:譚作人調查川震豆腐渣工程和遇難學生名單被追究網文,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五年監禁。 “福建三網民”為遇難女性發帖鳴冤,被判誹謗罪獲刑;王荔蕻因聲援三網民被判“尋釁滋事”入獄。方竹筍、任建宇因為若干微博言論甚至是在他人漫畫上加評論被勞教。近日來還有朱承志因拍攝李旺陽被自殺照片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批捕……

如果我們今天不站出來保衛陳平福的言論表達權,那我們對自由民主的追求,對現實問題的揭露以及對公共事務的批評意見,同樣會被歪曲和妖魔化;以至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會像非典一樣流行開來,成為權勢集團打擊報復的手段,成為對批評者實施政治迫害的工具;文革時代肆意將不同意見者打成反革命的悲劇勢必重演。這是對整個社會肌體的致命打擊,是對公共良知的戕害;在這樣的人權災難面前,我們絕不能沉默。

我們呼籲,所有希望中國走向民主、開放和文化多元性的人們,所有希望我們的下一代不再生活在思想專制中的人們,所有關注中國民主轉型的學者、思想家、人權衛士、網絡公民,大家都來參與網絡聯署,在“支持陳平福,反對文字獄”的呼籲書上籤上你的名字。

簽名郵箱: freechenpingfu@gmail.com

王書瑤 北大右派、研究員
朱    毅 文革學研究者
王荔蕻 北京公民 網絡作家
艾曉明 廣州學者 紀錄片工作者
甘    粹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吳洪森 作家 真名網站長
胡    平 憲政學者
胡    佳 京公民 煽顛罪刑滿釋放者
嚴正學 藝術家 煽顛罪刑滿釋放者
郭於華 北京公民 教師
郝    建 北京學者
崔衛平 北京學者
楊建利 美國學者
遊精佑 福州公民 橋樑工程師
吳華英 福州訪民福清紀委爆炸案冤案家屬
陳友琳 福建公民
華    澤 紀錄片導演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
殷龍龍 北京詩人
劉強本 北京詩人
茉    莉 流亡瑞典作家
葛    洵 美國 技師
王    藏 中國詩人 人權捍衛者
沈志庸 北大右派
季    風 獨立邊緣思想者六四(貴州)學運領袖
吳玉琴 貴州人權捍衛者
廖雙元 貴州人權捍衛者
申有連 貴州人權捍衛者
汪紅雨 中國大陸 工人
劉安平 廣州學者 網絡公民
韓柳茵 中國公民

簽名統計至2012-9-8 晚9點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