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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異議人士哈達患精神疾病 兒子詳述當局迫害經過

2013年01月25日

中國人權獲悉,目前被非法拘禁的內蒙政治異議人士哈達自閉傾向嚴重,精神有問題,但當局拒絕給他治療。這是哈達的兒子威勒斯最近通過電話告訴 中國人權的。威勒斯本人也被當局非法拘禁兩年多。

哈達是蒙族學者和政治異議人士,積極推廣、保存蒙古文化,被當局以“間諜罪”和“分裂國家罪”判刑15年。他於2010年12月就已從監獄刑滿獲釋,但立即被轉入秘密地點繼續關押。當局沒有對繼續關押哈達提供任何法律根據。威勒斯說:“父親被關押17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

威勒斯說,內蒙當局迫使他和他母親新娜在內蒙古自治區根本無法找到工作、自食其力,而只能依靠政府救濟。為了阻止他們接受外媒採訪,當局切斷了他們幾乎所有與外界聯絡的渠道,並恐嚇他們的朋友和鄰居,以達到孤立他們的目的。

中國人權曾於2012年10月22日發布新聞,報導了哈達刑滿獲釋後他和他家庭的情況。下面威勒斯的談話記錄,提供了哈達一家人被推到絕望邊緣的最新情況。

 

哈達的兒子威勒斯談他父親和全家處境

2013年1月5

中國人權記錄整理

母親看望父親去了。從去年2012年9月份到現在,我們申請了多次,直到今年1月1日才讓她去看。本來是內蒙古公安廳國保總隊(有外勤、內勤)管我們,但傳出胡春華要走後,就沒有人管了。胡春華作為年輕政治家本應順應歷史潮流,對民族問題應該更理性更開放,但他卻把在西藏那一套帶到內蒙來。 2009年4月他上任,2010年1月20日派人去監獄要求我父親認罪,要他承諾不接受采訪、不跟某些人接觸,如果不認罪就怎麼樣。去年11月初胡春華離開內蒙,離開前又對我們嚴防死守,不給我們發足夠的生活費,對我們嚴密監視。胡春華在內蒙當政,用生存問題要挾我們,把我們當動物園裡的猴子似的,不讓跟任何人接觸。因為我11月份接受采訪,我的手機被跟踪的人搶,人被他們打,包也被搶走,我報警給公安廳、政法委,根本沒有人管,電話也被掐掉。 18大召開期間我去給同學送婚禮的禮金,在內蒙古飯店游泳館外拍照片,跟踪的人馬上上來搶。我在大街上走發現有人跟踪,拍照他們就上來搶,包被拉斷、手機被搶走,報警也沒有人管。搶我手機的人坐的車車牌號是蒙AT7203。

我前段時間給習近平寫信,在信中,我說江澤民時代,我父親被判刑十幾年;在胡錦濤時代,就是把孩子老婆全抓起來判刑。沒收我們幾十萬財產,公然搶劫,剝奪我們生存的渠道,又拿錢堵嘴,對我們提出各種限制,還讓我們感恩戴德。我們提的要求無非就是釋放我父親。我就不明白,他們怎麼那麼恨少數民族,為什麼少數民族提出合理要求就是非法。在少數民族地區,歷朝鎮壓都不把少數民族當成人。你看美國人權報告裡,西藏新疆被判無期死刑的人多了,在我們內蒙就是把一家人抓起來判刑,不給生存的空間。

我父親18年前就是一個冤案,因為提出少數民族問題,我父親就被判刑15年。從2010年12月從監獄釋放後非法關押至今已經兩年多,17年關押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尤其是他“釋放”後,兩次當著他的面,把他最親的兩個親人帶走關押判刑。關押期間不讓他看報,不讓會見,不讓寫信,不讓運動,需要什麼我們也不知道。開始還說繼續關押期間保證他看病的權利,但現在連病也不讓他看。如果出去看病,更多人必然知道此事。不讓父親見親屬,我們不去他們當然輕鬆,把門一鎖,在裡邊喝酒抽煙打牌,喝的酒200元一瓶,抽的煙40元一盒。給我父親吃的飯菜就跟豬食似的,還讓我們自己出錢給我父親訂報紙。主管他的姚處長跟我們沒有個人恩怨,可對我父親非常過分,顯然是上面有人交代,有明確任務。在跟他們的談話過程中,我們感覺到兩點:第一,不讓哈達死在他們手中;第二,逼著他認罪。私底下那些人都清楚我父親不過是一個知識分子,提出了一些理念,就被判十幾年,到現在一家人還不能團聚而且都被他們牢牢控制。他們還去我父親在東北的親屬圈裡造謠說他不想我和我媽媽,如果真有此事,只能說人已經被迫害成這樣。我舅舅哈斯朝魯來呼市想跟他見面也見不上。我母親去年見他幾次,見我母親就吵。他壓力太大。我母親說他很偏執,心理有問題。他見我沒有話說,我勸他,他就罵我。我母親元旦去見他,昨天(1月4日)公安帶回一封她1月3日晚寫的信,我母親在信中說他比上次胖了不少,自閉得厲害,不願意下樓。頭一天他見著我母親還特別高興,她讓他下樓動一動,少喝酒少吃少睡;第二天開始就不理她了。

我母親本來在教學機構,因為父親的事被逼離開學校,開了保持蒙古文化的書店,千辛萬苦獨自一人把我養大,結果就因為父親出獄前不願認罪、不接受他們的8條要求就被以“非法經營罪”關押判刑;價值數万元的書、影像製品等物品也被扣押。說她執照過期和超範圍經營,就是說賣麵包的地方賣了鹹鴨蛋,那麼多人現在還在賣同樣的東西為啥不抓其他人?還說她組織93人準備去火車站迎接我父親。母親出獄後又不讓她繼續經營書店,還把我們住的小區搞得草木皆兵,連流浪狗都不讓見。 8個攝像頭對准我們,控制我們的電話,我們就像他們手中的牽線木偶,讓我們反映問題的時候,想讓我們的電話什麼時候能夠接通就通,更多時候就是我們根本接不了電話,姥姥的電話也打不進來。房東當著我們的面給我們打電話就是打不進來。我們迫於生計準備將庫存的一些書處理掉,有意買書的人出門就被拉去嚇唬,後來電話都不敢接。上次我母親未經批准去包頭見我姥姥,回來在小區門口,他們當著許多人的面對我母親責罵。派出所副所長惡狠狠地說:你敢再去包頭,就停你生活費。自那以後,旁邊人都躲著我母親。

我呢,只是因為我是哈達的兒子,我就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我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都不敢跟我接觸——誰都怕共產黨。我父親2010年12月10日從監獄被釋放——之前的12月3日我母親被抓,書店、倉庫和家都被他們翻個底朝天,我一直被他們跟踪,兩天以後我被他們栽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抓走關押。他們想讓我用手抓他們所謂在我屋裡起獲的毒品,我拒絕並一直要求做指紋鑑定。後來他們要求我簽署六條保證,決定免予刑事起訴。如果真的是我“非法持有毒品”,怎麼可能免於刑事起訴,把我放出來呢?六條保證包括不接受境外採訪、不在網站上發表我們家的情況、不接觸某些人等等。他們藉給我一個相機讓我學攝影,去年11月份我接受采訪後,他們藉口要用又要了回去。我想自食其力,去飯店打工,當服務員端盤子,才乾了20多天,老闆跟我說公安已經找了他四五次,說我威脅國家安全,告訴老闆“如果這個小伙子還在你們這兒乾活的話,你們的店也就別開了”。我跟女朋友約會,他們去威脅我女朋友;我和朋友去包廳唱歌,剛進去他們上來就查我是否攜帶毒品。他們就是要在人們面前樹立我是有問題的人,以免他們繼續跟我接觸。可他們曾經告訴我,不要參與我父親的事就會活得很好,不要當我父親的砲灰,找工作找對像都可以幫忙。

我們在被關押期間,他們給我二舅做工作,說只要我們閉嘴,我們可以出來,哈達也可以出來,但都是謊話,直到現在我父親還在被他們非法關押。

去年12月29日,內蒙古政法委和公安廳國保總隊共三個人和我母親、我一起吃飯。他們還是強調不能接受境外採訪,要我服從管理,跟跟踪搶我手機的人搞好關係。我們也提出:第一,釋放我父親,繼續關押我父親於情於理於法一點根據都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公安部十條沒有任何一條符合。第二,停止對家屬的迫害:為什麼不讓我們繼續開店經營?不讓經營影像製品,賣書賣工藝品總可以吧?如果不讓母親經營,我總可以吧?第三,解除跟踪騷擾。他們說:“你們家書店就不用想開了。 ”

習近平提出美麗社會美麗中國,不讓人活下去,如何建設美麗中國?我呼籲新的領導人不能因種族不一樣、意識形態有差異就區別對待,就不讓我們生存,這是種族滅絕的做法。我們不想靠他們的施捨,只是想要自食其力,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去生活。母親和父親年齡越來越大,身體又不好,我只想我父親能夠出來活過一天就不錯了,如果讓我們開書店我們可以生活無憂。他們覺得我們是眼中釘,不管我們死活,不讓我們接觸人,也不讓我們自食其力。我端盤子維持生計危害什麼國家安全?

他們不讓我們接聽海外電話,說海外的都是反華勢力,但我們只能通過你們把我們的非人待遇公之於眾,把他們的黑暗面揭示出來。希望通過你們幫助我們呼籲讓我們的境況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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