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郭飛雄被拘留通知書

2013年08月08日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於2013年8月8日將郭飛雄(本名“楊茂東”)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羈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