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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公民起訴團”五一抗議書

2018年05月01日

鑑於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簡稱“人社部”)以“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為由對千人聯署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予以拒絕,聯署代表向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人社部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但二中院違反立案時限的程序規定,接案後兩個多月至今不給出是否立案文書。值國際勞動節之際,這些因被政府非法剝奪工齡而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沒有任何“社會保護”的勞動者,對政府剝奪勞動者養老社保權和北京二中院至今違法不立案行徑發出強烈抗議。


“千人公民起訴團”五一抗議書

為此,國內外千人聯名於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2日,兩次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寄發了《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其公開在全國推行“工齡歸零”政策的現行法律授權與法規依據,以及對全國人大代表關於廢止“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條件限制的第5356號建議後續辦理等相關事項信息。這些請求,都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範圍內的事項。

但人社部以“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為由,對千人聯署要求的政府信息公開予以拒絕,嚴重侵犯了公民知情權和勞動者的養老社保權益。2018年2月22日,牟傳珩、姜福禎、張霄旭、劉景明等山東發起人,與北京異見人士何德普一同,代表海內外《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簽名人,直接向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起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接受了訴狀及所有證件與證據,並出具了《收取立案訴訟材料清單》。

之後,“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與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多次通電話,要求給出是否立案結果,但衛華法官每次都以“等待合議”為藉口急扣電話。現已兩個多月過去了,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始終沒有給出任何立不立案通知與裁定。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的要求,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由此可見,只要原告的起訴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就必須先於立案,並不涉及任何實體審理。如此簡單的程序問題,“要等待”兩個多月的“合議”,仍不給出是否立案文書,已明顯違反立案時限的程序規定。為此,“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從3月22日起,不得不向北京高級法院訴訟熱線12368再三投訴,但我們每次投訴後,都回复說,幾個工作日就會有結果,“請耐心等待回复”。但事實證明,所謂“耐心等待回复”全是在忽悠!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對原告符合立案全部形式要件的起訴一拖再拖,現已超過了法律規定立案時限的十倍,卻至今不予立案,屬於執法違法,嚴重侵害了“千人公民起訴團”訴權,堪為今年全國兩會後明確對抗“依法治國”第一案。

依據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  (第102號)、國際勞工大會關於國家社會保護底線的建議書 (第202號)等相關規定與精神,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總幹事蓋·萊德在“中國-國際勞工組織-東盟社會保障高層論壇”上對與會代表發出的“缺乏社會保護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這種情況必須改變,而且可以改變”的宣示,我們這些畢生為國家勞動,卻因被政府非法剝奪工齡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而沒有任何“社會保護”的“千人公民起訴團”,當此國際勞動節之際,被迫對政府剝奪勞動者養老社保權和北京二中院至今違法不立案行徑,提出強烈抗議!

“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

何德普:電話15611560460
牟傳珩:電話13698698102
姜福禎:電話13573820148
張霄旭:電話18661637606
劉景明:電話18561756572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