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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呼籲黨中央必須為河南四被征地上訪農民成立專案組

2020年01月20日

《新京報》2020年1月16日報導了河南三名農民因上訪被判罪、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的消息,維權人士陸大春就案例所述當事人被以敲詐勒索罪為由逮捕、到中央巡視組駐地上訪被指控為非正常上訪提出質疑,要求黨中央就此案成立專案組,就其涉及的當地村官腐敗,其中一名上訪人在看守所死亡,當地官員官官相護、對上訪者強加罪名等問題進行調查,呼籲嚴懲損害被征地拆遷農民最基本生存權利的官員。


強烈呼籲黨中央必須為河南四被征地上訪農民成立專案組

陸大春

據新京報報導,河南四名失地農民因上訪于2018年8月被刑拘,其中一人在看守所身亡,三人被控敲詐勒索罪,後被追訴尋釁滋事罪。2019年10月21日,河南省南召縣人民法院判決,三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當事人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2020年1月9日,該案二審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月16日,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法院維持原判。根據報導內容,專案組必須查明如下事實:

一、必須查明賀立軍、賀立香、賀立文、賀立順四人因土地租賃、征地補償等糾紛,從2012年起數次上訪,2013年後,又以同村棗莊組組長陳清平倒賣耕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霸佔賀家土地、強行收回責任田、侵佔村組集體財產等七項事由是否真實存在?!

二、必須查明2016年9月19日,城郊鄉政府與賀家四人達成並簽署了“停訪息訴協議書”中承諾給賀家相關人員辦理低保,並將涉事坡地進行確權等事項為什麼沒有逐一落實到位?!導致他們四人於2018年8月6日,重新前往紀委詢問情況,前往城郊派出所去,詢問舉報村組長一事的進展情況時,卻被以政府告他們敲詐勒索罪為由,而被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9月14日被南召縣檢察院批捕。

三、必須查明賀立順在看守所到底是如何死亡的?!

四、中央巡視組是歡迎老百姓反映問題的場所,怎麼就成了非信訪場所非正常上訪呢?!而且到中央巡視組駐地去上訪是在2014年5月26日下午,簽署“停訪息訴協議書”是在2016年9月19日,政府告他們犯敲詐勒索罪又是在2018年8月6日,這明明就是地方胡作非為,強加罪名。

我認為各地大量的“官民對立”的各種“敵我矛盾”和社會的各種尖銳矛盾,無論是個體性的,還是群體性的,百姓上訪不能解決問題,阻攔工程政府不允許,到上級上訪被強制性穩控,去不了,網上呼喊被遮罩和媒體全部失聲,到法院打官司,又遭遇官官相護,仍舊疊加積累下去,這是很危險的。

據我親身經歷和所見證,各地方縣委縣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區縣法院和市中級法院,在處理“官民對立”的各種“敵我矛盾”和社會的各種尖銳矛盾時,無論是個體性的,還是群體性的,都仍舊是“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權壓民、逐利違法、逐利犯罪”的“只許自己任意而為,不許百姓有正當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確實嚴重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合法權利特別是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不可再生的固定資源,屬於不動產。為此,強烈呼籲黨中央必須大抓一大批在征地拆遷中損害被征地拆遷農民最基本生存權利的典型案件,予以最嚴厲的懲罰,必須以確保被征地拆遷農民最基本生存權利,來防止更多的陳勝吳廣站出來。官逼民反的道理,黨中央應該比老百姓更清楚。

呼籲妥否,僅供參考。

 

呼籲人:陸大春
15390292672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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