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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紅會見通報

2017年12月07日

2017年12月7日下午,隋牧青律師到廣州越秀區看守所會見了被以“侮辱罪”逮捕的知名網友張廣紅(網名“拈花時評”)。張廣紅告訴律師,越秀警方指其曾在whatsapp群轉發一帖,有侮辱習近平主席的內容,他不記得轉發過該帖,且該帖似乎只有“窮兵黷武”這樣的批評性言論,並無侮辱性言詞。律師認為WhatsApp群系私密封閉空間,警方通過軟體後門獲取所謂罪證有違法取證、陷人入罪之嫌;即使警方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證據確鑿,也不過是公民正常行使言論自由權,與違法犯罪無涉。


張廣紅會見通報

隋牧青律師

張廣紅,網名“拈花時評”,知名網友,多年來發帖批評時政,屢次因言獲罪,曾兩遭行政拘留,時常被騷擾、喝茶。數年前因轉發狼牙山“五壯士”真相貼被行拘,憤而起訴廣州越秀警方。

今年10.12,適逢十九大維穩期間被刑拘,11.16以侮辱罪被批准逮捕。

今天下午十五時三十分許,我受託趕赴越秀區看守所,順利會見了張廣紅,會見持續約一小時二十分。

根據張廣紅介紹,案情很簡單,很荒唐,有點難以置信。

張廣紅曾被提審兩次,因對訊問的相關內容無法確認,故均未在訊問筆錄簽字。

被捕緣起於越秀警方指其曾在whatsapp群轉發一貼,有侮辱習近平主席的內容,張不記得轉發過該帖,且該帖似乎只有“窮兵黷武”這樣的批評性言論,並無侮辱性言詞。

作為張廣紅辯護律師,我對本案的初步看法:

1.WhatsApp群系私密封閉空間,警方通過軟體後門獲取所謂罪證有違法取證、陷人入罪之嫌。以侵犯公民隱私的方式打擊所謂犯罪,其社會危害遠甚于普通犯罪。由此觀之,越秀警方借十九大維穩打擊報復張廣紅的嫌疑不小。

2.即使警方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證據確鑿,也不過是公民正常行使言論自由權,與違法犯罪無涉。

3.在現代文明社會,普通人的私權受到法律嚴格保護,而政府首腦、高官則可隨意批評甚至羞辱。侮辱罪依法通常需受害人自訴,如今越秀警方越俎代庖大動干戈,動用刑律維護領袖形象,顯得領袖毫無雅量,實收抹黑領袖形象之功效。

張廣紅自述羈押期間,待遇正常。此次被抓有些莫名其妙,因而精神壓力不小。

他非常感謝網友們的關注和支持!
 

隋牧青律師

2017.12.7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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