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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昌蘭已被羈押一年三個月

2016年01月27日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蘇昌蘭的律師劉曉原發帖講述蘇昌蘭從被帶走以來的案情:因在網絡發表文章聲援香港佔中而被以尋釁滋事為由帶走傳喚、後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的蘇昌蘭,其案在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後,於2015年11月13日被送交法院起訴;律師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但未獲批准。


蘇昌蘭已被羈押一年三個月

劉曉原< /p>

蘇昌蘭已被羈押一年三個月:今天是1月27日,2014年10月27日,蘇昌蘭被轄區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為由傳喚帶走。當天,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 2014年12月3日,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期間,律師多次申請會見,警方不准許。 2015年1月9日,南海公安分局以案情重大復雜為由,將案件移送給佛山市公安局偵辦。去年5月3日,佛山市公安局將蘇昌蘭案移送佛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才允許律師會見。去年6月18日,經過一個半月審查,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去年7月16日,公安經過補充偵查,將案件重報檢察院。再經過一個半月審查,去年8月31日第二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期限一個月,去年9月30日又重報檢察院,去年11月13日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蘇昌蘭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在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不批准。案件起訴到法院後,我再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法院書記員口頭答复,要拿到開庭後再決定。蘇昌蘭案件是因她在微信朋友圈轉發香港“佔中”圖片引發,被刑拘後,公安以她曾寫過的維權文章(包括轉發別人的政論文章)和參與過的維權活動,指控她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時,不再指控她參與的維權活動,僅以四篇文章中的個別言論,指控她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