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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彤:十九屆五中全會兩點結論

2020年11月12日

——我認為它同遵義和十一屆三中一樣,都是歷史性的會議。當然也有不同:以往那兩個會,是扭轉了乾坤;眼前的這個會,則開闢了核心一言定乾坤的新時代。黨媒的口頭禪一經提升為中共中央條例的明文規定,就決定了本次以及今後一切中共中央全會的過程和內容:一切都請核心說了算,全部都歸核心說了算!​


中共的各種媒體已經給了這個五中全會以最高評價。

我也認為它同遵義和十一屆三中一樣,真的都是歷史性的會議。當然也有不同:以往那兩個會,是扭轉了乾坤;眼前的這個會,則開闢了核心一言定乾坤的新時代。

本次中央全會前一個月,發生了一件不尋常的事——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兩天后,9月30日,政治局發佈了這個條例,宣佈它立即生效施行。這是什麼意思?這就是政治局規定,五中全會必須照此開會,不得有誤!不得有誤的精華,簡稱「兩個維護」,說全了就是「中共中央委員會必須帶頭做到」:「一,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二,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黨媒的口頭禪一經提升為中共中央條例的明文規定,就決定了本次以及今後一切中共中央全會的過程和內容:一切都請核心說了算,全部都歸核心說了算!

核心說了算,是鄧小平在1989年「六四」事件以後接見江澤民時的一句話。後來漸漸傳開,直到上了《鄧選》。現在,天之大任終於精准定位于習近平總書記,核心體制終於昇華成為中共中央的守則,不容易啊!

遙想長征當年或者毛澤東去世當年,「如果」當年就有這樣一個條例,試問還可能有遵義會議嗎?還可能有十一屆三中全會嗎?所以我認為:有了經過五中全會實踐檢驗的中共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由於永恆確立了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體制,中國共產黨應該從此不再需要糾錯機制了;中國從此用不著習仲勳老先生所念念不忘的那個《保護不同意見法》了。也就是說,從此再也沒有遵義會議或十一屆三中全會那種會議了。

因此,我建議核心少說話,最好不說話。孔夫子說得好:天何言哉,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這是我個人的第一個結論和建議。

五中全會公報無疑說了許多深奧的全面的重要的原理。我必須慚愧地老老實實承認:我讀不懂。

我知道中國已經舉世矚目地暴富了,已經有了數以百計的天字第一號的豪富了;不僅如此,再過兩個月,一到年底,我國就再也沒有貧民了。我不懂的是,月收入仍然在2000人民幣以下的大約8億民眾,應該如何在低收入中繼續生活。我聽說國家正在著力進行供給側改革;我不知道在國進民退的狂潮中,需要不需要實行分配側改革。我完全不知道民營經濟過去現在和將來如何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我不懂在民眾口袋空空如也的條件下如何擴大國內市場。我百分之百贊成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我的困惑是聽到了聲音,看不見作用。我完全不懂在基本上沒有建成法治社會的環境中,怎麼能夠具備國際公認的真實不虛的「完全市場地位」。

我的第二個結論是在關於《規劃》的建議中有一句我看得懂的要緊話。

在一團迷茫中,五中全會公報告訴我一句連愚笨的我也能理解的話:「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我依稀記得,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就和國務院連署公佈過一個《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承諾「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把這兩個檔配合起來理解,我的結論是:第一,這次五中全會認定,五年前的承諾已經落空;第二,從現在起到到二〇三五年以前,我國仍將基本上沒有建成法治政府,中國政府基本上沒有能力實施憲法,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只能做到選擇性執法;中國的無數部法律,只能起管治一部分人和縱容另一部分人的作用。

這是我個人得出的第二個結論。我希望政府立即放棄選擇性執法,實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政。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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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自由亞洲電臺(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