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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人權狀況的緊急決議

2019年10月24日

國際人權聯盟(FIDH):關於香港人權狀況的緊急決議

(決議由中國人權(HRIC)、臺灣人權促進會(TAHR)共同提出,20191023在國際人權聯盟於臺灣臺北召開的第40屆大會上通過;原文為英文,中文由中國人權翻譯)

 

國際人權聯盟第40屆大會的代表們,

確認過去四個月來,因香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提出引渡條例修訂草案,導致香港社會各界參與大規模示威。正如法律專家所指出的,該修訂條例將令所有在香港境內人士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大陸,而中國大陸沒有獨立有效的法治制度或對被引渡人士提供正當程式保護之保障。

注意到儘管香港特首宣佈將于本屆立法會會期內正式撤回引渡條例修訂草案,但該修訂草案尚未被正式撤回。

表示高度關切香港當局對示威的處理方法及政府准許的猖獗暴力,令香港的人權危機火上加油。香港特區政府及其警隊附和中國政府提出的國家安全及反恐論述,在下述方面完全無視國際人權法律及標準:將行使言論、集會、意見和表達的基本權利定為刑事犯罪並加以鎮壓;利用“緊急法”權力立法達到政治目的;進行大規模濫捕及過度使用武力。

嚴重關切地注意到在許多情況下,執法機構成員在對那些以和平示威為主的集會維持治安時,沒有遵守必要性及相稱性原則。充足證據顯示員警對示威者和旁觀路人使用過度武力,包括不加區別地使用催淚彈、水炮、橡膠子彈及不止一次發射實彈,迄今為止,至少造成兩名年輕人受傷。還有許多有案可查的員警有針對性的暴力事件,包括槍擊並致一名記者失明。

嚴重關切地注意到與親北京社團有關的黑社會分子針對活動人士、人權捍衛者和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進行人身攻擊,香港當局和執法機構未能為抗議者和旁觀路人提供足夠的保護,而是有選擇性地執法。

嚴重關切地注意到包括未成年人、律師、社會工作者、記者和醫務人員在內的2500多人已被逮捕和羈押。特別令人擔憂的是,當局沒有對可信的酷刑指控、羈押中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阻礙接觸辯護律師、以當值媒體和醫務人員為目標以及無視未成年人身份的指控作出回應。

嚴重關切對以下所述缺乏任何可信和獨立的調查:被記錄下來的執法機構暴力驅散公共集會、過度使用武力進行逮捕、對市民不加區別的暴力襲擊的行動,非政府行為者的襲擊;以及關於臥底員警參與持續暴力和破壞行為的報告。

回顧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規定,執法人員“只能在其他手段起不到作用或沒有希望達到預期的結果時方可使用武力和火器”,並且在不可避免合法使用武力和火器時,執法人員應“對武力和火器的使用有所克制並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而行事”,並“儘量減少損失和傷害”。

回顧2019年9月,四名聯合國專家敦促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局尊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示威者的權利,保護參加集會的人的安全和權利,並創造一個有利於思想多元化和對政府政策表達異議的環境。

譴責香港執法人員在驅散公眾集會和進行逮捕時過度使用武力,對市民進行不加區別的攻擊,以及未能保護市民,這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包括《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

完全支持香港民眾的五大訴求,並且:

敦促當局確保個人能夠行使自由和平集會的權利,確保按照國際標準維持公共抗議活動的治安,並根據國際專家的建議對員警進行適當使用武力的進一步培訓。

敦促當局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負責對持續進行的示威活動中員警過度使用武力的所有報告進行迅速、徹底和公正的調查,以查明和制裁責任人。

敦促當局停止將集會事先定為“非法”,並以此來禁止示威或對參加者採取法律行動的做法。

敦促特首立即正式撤回引渡條例草案,並確保未來擬議的法例符合香港所受約束的國際標準,並在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廣泛磋商後起草。

呼籲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必要的體制和立法改革,以確保在《基本法》框架內實現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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