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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允許香港政府准許的暴力行為逍遙法外

2019年08月13日

過去11個星期以來,國際社會震驚地看到香港警方針對香港民眾大規模反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推行的引渡法案的暴力升級。香港特首不是去解決示威者要求完全撤回該法案;撤銷對6月12日示威活動的「騷亂」定性;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捕的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濫權行為;實行普選等五項基本訴求,而是持續表現出令人震驚的無能、傲慢和缺乏政治領導能力。

「香港特首不去解決警方的濫用暴力問題——這些警察顯然沒有受過怎樣適當應對密集人群的訓練——而是執行北京的強硬路線,只注意那些以更激進方式表達抗議的示威者的行動」,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完全無視對香港廣大民眾,包括絕大多數和平示威者、醫務工作者、記者、旁觀者和當地居民所造成的嚴重身心傷害,並片面強調優先考慮經濟問題。特首的行為已經表明,她不適合帶領香港走出這場政治危機。」

上週末拍攝的視頻顯示香港警察實施的暴力行為包括:近距離向逃離的示威者背部發射橡皮子彈;在地鐵站內毆打示威者並把他們推下自動扶梯;在地上猛擊一個年輕人的頭部,致其門牙脫落,儘管他在血泊中求饒;發射豆袋彈,直接射向一名下班護士的眼睛,導致右眼失明;喬裝成示威者,先在示威者中挑撥離間、煽動暴力,再協助警方進行逮捕(警方自己承認進行「臥底行動」)。從高角度拍攝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男子讓一群穿著白色T恤衫的男子根據他「與警方的安排」準備出去「做警察的工作」(參見彙編視頻)。

雖然林鄭月娥繼續竭力為香港警方辯護,並稱他們是「香港法治的支柱」,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的辦事處一份受歡迎的聲明則強調了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國政府的國際義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該聲明引用了人權高專辦審閱過的「可靠證據」,指出「執法人員向擁擠、封閉空間使用催淚氣體,以及在多種場合向示威者個體直接發射催淚彈,造成重大的死亡或嚴重受傷的風險。」強調自由表達意見、和平集會以及參與公共事務的基本權利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被明文確認,也「包含在《香港基本法》之內」。人權高專辦敦促香港特區當局做兩件事:

  • 「立即徹查這些事件」,並確保警察的行為準則符合國際標準;
  • 「保持克制,確保和平表達意見人士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同時確保執法人員對可能發生的任何暴力的行為反應適當,並符合國際使用武力的標準,包括必要性和相稱性的原則。」(黑體強調部分是中國人權所加)

「合法使用武力的國際標準為推動香港事態和平發展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徑」,譚競嫦說,「我們在香港親眼看到的是,民眾在專制政權的陰影下正在艱難地踐行民主建設。」

國際社會必須拒絕北京對香港示威者進行政治污名化的做法——一再稱其為「邪惡」的「分裂主義」和「恐怖主義」;必須反擊其所謂幕後「黑手」的指控,指這是由「國外敵對勢力」支持和煽動的「顏色革命」。官方媒體正在進行大肆宣傳,以激起大陸民族主義的支持,同時刻意播出大批軍方車隊向深圳集結的畫面來恐嚇香港人,但這只不過顯示一個想完全控制社會的政權陷入黔驢技窮的困境罷了。


大批軍方車隊向深圳集結
《環球時報》Twitter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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