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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香港政府准许的暴力行为逍遥法外

2019年08月13日

过去11个星期以来,国际社会震惊地看到香港警方针对香港民众大规模反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推行的引渡法案的暴力升级。香港特首不是去解决示威者要求完全撤回该法案;撤销对6月12日示威活动的“骚乱”定性;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捕的示威者;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滥权行为;实行普选等五项基本诉求,而是持续表现出令人震惊的无能、傲慢和缺乏政治领导能力。

“香港特首不去解决警方的滥用暴力问题——这些警察显然没有受过怎样适当应对密集人群的训练——而是执行北京的强硬路线,只注意那些以更激进方式表达抗议的示威者的行动”,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完全无视对香港广大民众,包括绝大多数和平示威者、医务工作者、记者、旁观者和当地居民所造成的严重身心伤害,并片面强调优先考虑经济问题。特首的行为已经表明,她不适合带领香港走出这场政治危机。”

上周末拍摄的视频显示香港警察实施的暴力行为包括:近距离向逃离的示威者背部发射橡皮子弹;在地铁站内殴打示威者并把他们推下自动扶梯;在地上猛击一个年轻人的头部,致其门牙脱落,尽管他在血泊中求饶;发射豆袋弹,直接射向一名下班护士的眼睛,导致右眼失明;乔装成示威者,先在示威者中挑拨离间、煽动暴力,再协助警方进行逮捕(警方自己承认进行“卧底行动”)。从高角度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男子让一群穿着白色T恤衫的男子根据他“与警方的安排”准备出去“做警察的工作”(参见汇编视频)。

虽然林郑月娥继续竭力为香港警方辩护,并称他们是“香港法治的支柱”,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的办事处一份受欢迎的声明则强调了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国政府的国际义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声明引用了人权高专办审阅过的“可靠证据”,指出“执法人员向拥挤、封闭空间使用催泪气体,以及在多种场合向示威者个体直接发射催泪弹,造成重大的死亡或严重受伤的风险。”强调自由表达意见、和平集会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基本权利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被明文确认,也“包含在《香港基本法》之内”。人权高专办敦促香港特区当局做两件事:

  • “立即彻查这些事件”,并确保警察的行为准则符合国际标准;
  • “保持克制,确保和平表达意见人士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任何暴力的行为反应适当,并符合国际使用武力的标准,包括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原则。”(黑体强调部分是中国人权所加)

“合法使用武力的国际标准为推动香港事态和平发展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谭竞嫦说,“我们在香港亲眼看到的是,民众在专制政权的阴影下正在艰难地践行民主建设。”

国际社会必须拒绝北京对香港示威者进行政治污名化的做法——一再称其为“邪恶”的“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必须反击其所谓幕后“黑手”的指控,指这是由“国外敌对势力”支持和煽动的“颜色革命”。官方媒体正在进行大肆宣传,以激起大陆民族主义的支持,同时刻意播出大批军方车队向深圳集结的画面来恐吓香港人,但这只不过显示一个想完全控制社会的政权陷入黔驴技穷的困境罢了。


大批军方车队向深圳集结
《环球时报》Twitter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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