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獨立專家組成的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今天發布報告,就中國政府是否充分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規定的條約義務、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和其他弱勢群體,詳細列出所關切的許多問題。
在概述中國在各方面所取得的進展,包括顯著減少貧困之後,委員會的報告(正式名稱為“結論性意見”)公佈了所關切的問題和建議。委員會還指出,中國必須確保“將人權納入其以人為本的發展模式,不讓一個人掉隊”。委員會提出的主要關切包括:
國內法律仍不符合“公約”和國際標準
針對少數民族群體的人權侵犯、大規模拘留和打壓的持續報導
鑑於在整個審議過程中一再要求中國提供更多有關信息而不得,委員會還對中國代表團未能提供有實質意義的資訊表示強烈關注,特別是:
正如這些關切所強調,中國在1981年簽署和批准了“公約”,但在其承諾要尊重、遵守和實施的條約義務的國際標準與中國政府所報告的打擊種族歧視的進展之間存在著嚴重差距。除了不斷有民間社會報告西藏地區存在嚴重限制藏人權利的問題外,委員會在審議過程中與中國代表團的互動對話,正好就在過去一年來新聞媒體大量報導新疆自治區發生針對維吾爾族人的大規模打壓運動。
在審議期間回答專家提問時,中國代表團成員胡連和先生全盤否認所有關於國家鎮壓維吾爾族人的指控。他說:“(新疆)各族人民幸福地生活和工作,充分保障了他們的宗教和信仰自由。不存在任意拘留問題,不存在缺乏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問題。所謂的新疆‘無權區’概念與事實完全不符。新疆不存在所謂的再教育中心。”他同時強調,“新疆是受恐怖主義侵害的地方……(和)長期遭受三股勢力(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入侵和騷擾。”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獨立專家在嚴格的審議和互動對話中以及聯合國委員會在結論性觀察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擊中要害,凸顯了中國官方聲稱取得所謂‘進展’的不實。有意義的進展必須有具體數據的支持或者至少不要違反事實或表面上說得過去的辯解;在一個擁有13億人口或完全否認存在大規模拘留營的國家中,僅引用數量有限的種族歧視案件描述現實中存在的嚴重問題,這表明不是對國際人權標準所定義的歧視缺乏起碼的了解,就是企圖用某種版本的‘中國特色人權’來破壞這些標準。”
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提出了中國政府應採取的步驟以進一步執行“公約”的許多建議,包括保護藏人和蒙古族人的語言和文化權利,參與和平抗議的權利,以及釋放所有被不當拘留和指控的人士。委員會還要求中國在一年後提供一份後續報告,就問題清單上所列的詳細和具體的問題提供有關進展情況。
在接下來的一年,國際社會也必須盡力通過持續關注和採取具體行動,確保少數民族群體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特別是維吾爾族、藏族、蒙古族和其他弱勢群體的權利不再繼續被中國政府踐踏。
國際社會尤其應該嚴格監督中國政府必須按照委員會所提出的要求,採取行動來解決具體領域存在的問題,並在其明年的公約進展後續報告中說明進展情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