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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剛律師:會見謝陽的前後(圖)

2017年03月02日


謝陽律師

1、有關我和709案
2、有關我和江天勇
3、有關接受謝陽家屬委託
4、會見前過三關
5、第一次會見謝陽
6、2016年12月23日簡單的筆錄
7、製作第一份會見筆錄
8、製作第二份會見筆錄
9、有關環球時報的謊言
10、有關鳳凰和企鵝的AV報導
11、有關湖南檢察院的調查
12、有關監控錄像
13、感謝張重實律師

1、有關我和709案

我本人就是709的當事人。2015年大概是7月底,我在安徽蒙城開庭過程中,兩次被當地國保帶走訓話、警告,要求不要關注王宇等人的事情,要求不要寫文章,不要接受采訪等等。但兩位國保並無惡意,他們私下說也是為了完成“落地生根”的任務而已。還表示,所謂落地生根,是說被約談的律師人在哪裡就由哪裡的警察國保動手,因為所有律師的信息都由北京提供。約談我的過程中,兩位國保有幾頁有關我個人信息的A4紙,上面有我的一些個人信息,甚至包括家人信息。

當然,我沒有被抓,這讓我很意外。

基於我本人就是709案件當事人,並且我原預想我一定被抓,所以我沒有積極代理709案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對極權獨裁暴政下的司法完全絕望,獨裁下的司法是統治工具而已,和公平正義無關。當司法成為刀把子,人權律師就成為砧板上的魚肉,至於辯護和技巧,只能是劊子手的嘲笑而已。在這種悲觀心理之下,我並沒有特別關注有關謝陽酷刑的事情,雖然有耳聞,但我並沒有細看,一來看了傷心,而又無可奈何,所以僅僅是轉發一下;二來,我對此有預想,我早就知道這種沒底線的暴政將無惡不作。基於這種內心的絕望,我並沒有如何細看謝陽被酷刑的事情,甚至沒有問過消息是如何傳出來的,雖然後來我知道了是謝陽本人傳出來的信息。

我答應了謝燕益妻子原珊珊請我為謝燕益辯護的要求,但謝燕益被禁止請律師,還給謝燕益配備了官派律師,我去了天津兩次,毫無結果,因此並沒有代理成功。

2、有關我和江天勇

江天勇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非常尊重的一位人權律師。他多次被抓,被酷刑,我所知道的在建三江被打斷了8根肋骨;在河南南樂,他被當地政府發動的當地村民婦女打倒在地,磚頭、板凳一頓亂砸,衣服被撕破;還有就是之前被國保抽大耳光直至把耳朵打壞的事情。我和他雖然很熟,但不常聯繫,他始終在敏感中,很難找到他,電話也打不通。在他被抓之前,我至少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沒有見過他,最近一次見他大概是在2016元旦後在一起吃過一頓飯。他最後和我的通訊是給我留言兩句話,時間是在2016年11月15日之間至11月21日之間。我在11月15日公佈了《張思之論》這篇文章,21日他被抓。他的留言第一句話幫我找出了一個錯別字,第二句話是“你這篇文章不是一般人能寫得出來的。”大意就是這樣。我當時不知道他是誰,問你是哪位,沒有回复,後來我知道他是誰的時候,已經知道了他被抓的確切消息。所以,說我知道所謂他編造酷刑故事的事情,純屬謊言。

3、有關接受謝陽家屬委託

2016年12月中旬我接到謝陽家屬電話,表示藺其磊律師被禁止代理謝陽案件,且謝陽希望我能去為他辯護,當然,邀請我的時候還是向我提醒了我可能面臨巨大的壓力和打擊報復,希望我有所思想準備。我能去嗎?於公於私我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且謝陽被抓18個月了,欽點我去,我哪裡能推辭。

12月19日,我為謝陽案第一次來到長沙,簽訂委託合同後我就去了長沙第二看守所遞交手續。我和劉正清律師一前一後,他先去會見了,我才趕到看守所遞交手續。我知道絕不可能讓我會見,所以我的工作就是交上手續,等待他們審查決定,如果決定不讓我做,我和藺其磊律師一樣除了跺腳罵流氓外沒有任何辦法,法律對於公權力,除了用於打壓人民以外,真沒有多大的用處。長沙第二看守所拒絕接收我的手續,但是記下了我的執業證號碼和手機,我明確要求請在48小時內回复我。接待警察說他不能做主,一切要聽領導安排。隨即我離開了長沙。

4、會見前過三關

2016年12月22日,此時江天勇被抓已經一月有餘了。我第二次來到長沙,去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謝陽。先是向辦理會見手續的警察遞交手續,要求會見謝陽。接待的警察先是核對我的證件和手續,當他看到謝陽名字的時候就說“我決定不了,你得去見領導。”

接待警察隨即給領導電話,然後要求我去二樓見所長。見到所長之後,所長表示:

①會見要依法依規,他們保障我會見,但是我需要遵守他們的規定,如果我違反任何規定,將立即中止會見。且向我表示,我們做君子協議,我立即表示會遵守規定,請領導放心;

②所長懷疑在19日劉正清會見謝陽時,我沒有經過許可就到了會見室外的樓道中,因此對我告誡,如果我會見的時候即便有人在樓道裡看到謝陽,給他打個招呼就會立即中止我會見,我答應所長我會在會見室裡面鎖上門的。

有關19日劉正清會見謝陽的事情,出了這個小插曲,我不知道原因,因為我當時交上手續就走了,根本沒有去會見室所在的二樓,所長為什麼說我去了二樓樓道呢?後來想到,大概原因如下,劉正清會見的時候沒有關門,有一個謝陽的原同事經過樓道看到了謝陽,因此回去後在他們律所微信群發了個信息,說看到了謝陽。而這兩句話又被一位“小鋼砲”律師轉發到了我所在的一個群,於是我在後面追加了一句“我當時在門外”,但我沒有說清楚,這個門外一直外到了樓下的大廳。大概是因為這句話。只是這句話,看守所所長是怎麼知道的呢?我知道,我個人沒有隱秘的信息,這次小插曲是個印證吧。

和所長談完總可以會見了吧,接待警察說還不行,你還要去見副所長。於是我又從一樓跑到二樓去見副所長,副所長又是一番告誡,說了很多政策的話,比如幫助謝陽等等。

三關走完,我終於可以去見謝陽了。

5、第一次會見謝陽

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30左右我見到了謝陽。這是他被抓18個月之後。

他頭髮比較長,胡茬子很明顯,精神顯得比較頹廢衰敗,穿藍色的囚服,抱著案卷在兩位警察的押解下走進來。見到我說“建剛你來了!”然後坐定,打開手銬,然後又把他左手銬在鐵凳子上,兩位警察退出門去,我提醒他們關上門,因為房間非常寒冷。

警察走了之後,我雙手抱拳對謝陽說“哥哥受苦了!”他問我是怎麼來的,我告訴他,我剛去濟南旁聽李金星被停業的聽證會,然後文東海給我買票,我和老隋跟他來的,我進來會見你,老隋在外面等我。我說到這裡,謝陽就哭了,掉眼淚了。外面很多人掛念他,擔心他,這讓他很高興。

我們交流有關709的事情,他說他看過周世峰等人的錄像,王宇等人的事情他也大概了解。我說709被抓的律師中到現在你是唯一一個有自己的律師的,其他人都沒有自己的律師。謝陽說“我要為中國律師保留最後一點臉面!”他說這個話的時候哭了,我們倆握著手,隔著鐵窗,他在裡面流淚,我在外面流淚。

時間很快,中午結束了。我們約好下午繼續來會見。

下午我和謝陽家屬先去了法院遞交委託手續,然後再趕到看守所會見。我和謝陽談了有關他案件辯護的方法、方向的設想。他很自信,他想在法庭上說出所有的真相,要把他的案子說明白。我內心卻很悲涼,我們能嗎?哥哥,我們能嗎?

說說我們會見室的情況:

會見謝陽的房間叫做“西二會見室”這個房間是謝陽專用的,大廳辦理會見手續的警察在這個房間號上貼了一個標籤,“謝陽專用”。我坐定之後,在我的身後左右各有一個攝像頭,我左前方還有一個攝像頭,這樣看得見的攝像頭就有三個。由於所長對我有所告誡,所以我會見時一走進會見室我立即反鎖房門。有一位律師會見時用自己的卡插卡去電,走的時候落下了,後來他回來要卡,我從窗戶中傳遞給他,不敢給他開門,否則是犯了和所長的君子協議。走進會見室之前我按照要求把手機和公文包都存進儲物櫃,每一次都這樣做。但我發現並不是所有律師都有這個要求,其他很多律師帶著公文包、打著電話就上樓了,但我不敢這樣大意。

我們會見時監控非常嚴密,有一次謝陽那邊房門突然被推開,進來一個警察,他說在監控中看謝陽的情緒不對頭,問謝陽是不是哭了。還有一次謝陽給我寫了一個電話號,是他原來助理的電話,他說欠這位助理幾千塊錢沒來得及付就被抓了,請我回去告訴他家屬,盡快把錢給人家。我看了號碼,後來想到我自己能找到這個號,所以這張紙就給他了。但這個事情被監控看到,進來兩位警察,要找謝陽給我看的紙條,我把我們鐵窗內外兩邊的案捲和所有的材料攤在桌上,任警察翻看,出去的時候副所長又就這件事情問我,我實話實說,要過年了,謝陽欠人家錢,不還上他心裡是個疙瘩,委託我幫他還錢。

這件事情之後,我和謝陽再看材料和案卷的時候,我都是單手把材料高舉超過頭頂,在攝像頭下面亮一下,如果監控的警察有意見,隨時可以進來查看。

還有一次前台的警察看我每天來會見,上下午不間斷,就說“我看你們也沒多少事情啊,就是聊天。”是在聊天,不聊天我如何知道他這18個月中發生的事情呢!

6、2016年12月23日簡單的筆錄

23日我繼續會見,我查了我當時做的簡單筆錄,現在復制、粘貼到這裡,除了修改幾個錯別字外,不做任何修改。當時謝陽說“建剛,我先給你說說我被抓以後簡單的過程,你不用記錄,先聽一遍,知道個大概,然後我們再細聊。”我要記錄,過程中有些疑問我要問他,都被他打斷,他說“我先講完,咱們再仔細說。”我在他敘述的時候做了簡單的筆錄,內容如下:

2015年9月11日,我在外辦案住在酒店的時候,凌晨,有人叫門,說是公安局的警察,要找我,我就開了門,他們給了我一個傳喚證,理由是聚眾擾亂單位秩序,傳喚機關是洪江市公安局。

在洪江市公安局有警察來審訊我,是長沙市公安局的,問我對王宇案件的看法,問我是否接受過境外媒體的採訪等等。我提出了異議,他們一直關著我,後來做我工作,我做了一個筆錄。下午來了一個叫李克偉的領導,說我筆錄做的不深刻,要求我再做。被我拒絕。他們還是關著我,不放我走。

到了晚上他們把我帶到了長沙公安局。

李克偉要我的手機密碼。在從洪江來長沙的路上,李克偉一直在恐嚇我,說我這個案子是天字號的案子,是代表黨中央來辦這個案子,如果你不配合,你老婆,你家人兄弟姐妹,你的朋友、周圍的人都會受到牽連。我當時心裡比較感慨。我說你們可以調查我,也可以調查其他人。

到了長沙,一下車來了兩個警察,一個週浪,一個尹卓,把我帶到國防科技大學老幹部招待所207房,是在7月12號下午到了這裡。長沙郭保支隊第六大隊的領導王鐵鉈來找我談話。先是恐嚇我,說保證我合理的休息時間,但是是否合理法律沒有規定,我們認為每天休息2小時夠了你就休息2小時,我們認為你每天休息1小時夠了你就休息1小時;我們認為你每天休息20分鐘夠了你每天就休息20分鐘。12號當天是晚上12點左右休息的。

到了13號,6:30起床,他們分了5個班來輪休審訊我。第一個班,上午8—下午1點,二班下午1-下午6點,三班下午6-到晚上11點,第四版晚上11-到凌晨3點。這是審訊的四個班。第五個班從凌晨3—到早晨8點,第五個班不審訊。

陪護的3個班,每個班8小時,每個班2個人。

審訊的警察人數不定,有時2人,有時3人,有時5人。但是簽字的只有2個人。

他們問我的言論,我說我的言論在網上都可以查到,都是公開的。他們就對我輪流審訊。

第四班審訊我的本來時間是從晚上11—凌晨3點,但是尹卓每天審訊我都到凌晨4點到5點,我每天早晨6點半就被叫起來,這樣的話我能閉眼睛休息的時間每天只有一個多小時。

尹卓公開地對我說:“我就是來折磨你的,我白天休息的很好,晚上我就來折磨你,我要折磨你到發瘋。”我當時內心非常恐懼,我不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

這樣不能休息一直持續了3天,我差不多崩潰了。他們一問到我朋友的時候,我極端疲憊,就哭了。

尹卓說張磊律師已經被抓了,他的孩子剛出生不久。又拿我家人來威脅我。我崩潰了,就哭了。

到了大概15號或者16號,他們還是逼我讓我寫從12年到15年之間和什麼人有交往,辦了哪些事,要詳詳細細地寫下來,我疲憊地崩潰了,我說我寫不下來了。

他們來了三四個人,有尹卓、週浪、莊曉亮,把我摁在桌上,反擰著我的胳膊給我帶手銬,毆打我。那個招待所關押我的房間門窗都是緊緊關閉的,他們說你喊沒有用,周圍沒有人,隨便喊。

尹卓、週浪在審訊折磨我的時候,陪護我的警察就離開。

尹卓安排陪護我的警察,他們審訊完以後不能讓我睡覺,緊緊盯著我的眼睛,如果我閉眼睛打盹,他們就搖晃我坐的椅子。因此我一刻不能休息。一直到天亮。這樣我一天都不能休息。

我說你們這樣折磨我會死人的,案子是案子,你們人性還是應該有的。

為了讓我寫材料,16號上午讓我休息了一兩個小時,讓我繼續寫,我說我能寫的都寫了。我說以前一兩年的事情我記不得,我寧願死了。

他們就把我手機和電腦拿出來,看我手機朋友圈發的信息,因為我習慣發我個人的行踪和辦案的經歷。他們讓我根據這個寫。又說我寫的不行。繼續折磨我。

莊曉亮說:“我們主要看你的態度,你的案子是天字第一號的案子,如果我們做錯了你到北京去告我們,你以為我們這樣整你北京不知道嗎?我們想怎樣整就怎樣整。”這種話尹卓和莊曉亮都說過。

我當時是面臨的死亡威脅。他們打我的時候會把我拉到攝像頭看不到的地方毆打我。但是在攝像頭下面也照常打我。我想他們可能打死我,然後製造一個自殺的假象。

到了五六天以後我基本癱瘓了,睜不開眼睛,被打的渾身疼。我說你們讓我怎麼寫我就怎麼寫,你們讓怎麼簽字就怎麼簽字。

他們就在網上搜了一些周世峰、翟岩民等人案件的事情,讓我比著寫。他們怎麼說我就怎麼寫,所以那些筆錄就是這樣來的。

我被關押在那個招待所被關押了6個月的時間,毆打我五六次左右。還實施了其他的酷刑,比如“吊吊椅”,把無靠背的塑料凳子,用好多個疊加起來,比較高,讓我坐在上面,腳下夠不著地,還讓我坐直,雙手下垂。在審訊的一個多月的時間每天讓我這樣坐著,時間長了我的雙腿從小腿一直浮腫到大腿。當時已經不能走路了,整個人幾乎殘廢了。

我要求去瀏陽骨科醫院治療,我怕留下後遺症。他們不同意,只是給我一小瓶噴霧的雲南白藥,隔了一個多月才消去浮腫。

還有一種酷刑,用煙熏我,我左右兩邊前面他們都坐滿人,每個人手裡同時點著四五支煙,對著我吹二手煙,讓我沒有辦法呼吸。每天在凌晨三四點鐘這樣折磨我,我喊天天不靈喊地地不應的時候。

還有就是不給我水喝。他們說“我們想什麼時候給你水喝就什麼時候給。”他們在長達十多個小時不給我水喝。

還有他們故意折磨我,把給我吃的東西故意放冷了給我吃。比如12點吃的午飯,他們放在地上故意拖到兩三點鐘才給我吃,完全冷透了。

在前一周的時間他們一直這樣折磨我,一個多周以後他們認為有效果了,就取消了後面的兩個班。

後面對我的審訊,如果他們認為我態度不好就威脅我,說:“謝陽,你是不是需要我們對你重新回爐一次?”他們對我說“謝陽,我們弄死你非常簡單,弄死你就像弄死一隻螞蟻一樣!”

我便秘很嚴重,需要吃水果,對水果有依賴。他們就以此對我進行要挾。讓我寫東西,說我寫的他們滿意了,他們就給我吃水果。我寫不出來,他們打了文字我簽字。

到了10月24號,我不知什麼原因全身發抖,冒冷汗,我非常恐懼,我說我要去醫院檢查。當時他們就報告了葉雲(長沙國保六大隊指導員),葉雲來了,說不能讓我去醫院,如果有病可以安排人來給我看病。我不相信他們的醫生。

我從窗戶向外喊:“我是謝陽律師,我被長沙國保關押在這裡,沒有通知我的家人。請通知我老婆,我生病了,我要治病。”當時外面有人在散步,我當時就喊,告訴外面的人我老婆的名字、工作單位和電話,請通知我的老婆。

在晚上9:46分的時候,葉雲用他的手機撥打了120電話。

在等待120救護的時候,來了一個沒穿制服的人,很魁梧,他力量很大,一隻手頂住我胸口把我兌在牆上,另一隻手左右打我耳光,打了我很多下。我被頂著胸口非常非常痛,說不出話來,又被打腦袋,就半昏迷了。

大概過了20多分鐘,120救護車就來了,他們首先不讓120對我就行檢查,而是先把他們交出去進行交代。然後一個姓王的小伙子對我進行了檢查,就是簡單的檢查,沒給我做任何救治,沒有開藥,說繼續觀察,然後就走了。

尹卓把我叫到攝像頭看不到的地方對我說:“謝陽,你做律師才3年,你每天做壞事也做不了多少,你只要把楊金柱和蔡瑛給牽連出來,你就可以取保。這是主要負責人的意思。”然後苦口婆心地勸了我好多。

我說我和楊金柱沒什麼交往,和蔡瑛吃過飯喝過酒,但他們幹過什麼事情我都不知道。

他們還讓我從去建三江的事情牽連出其他律師來,並向我許諾,如果我牽連了其他人,就可以對我取保。還說如果舉報他人的話,這是法定的立功等等。

他們讓我寫,我不肯寫,我不能牽連別人。他們說他們自己寫,然後讓我簽字,我說你們不要這樣做,我和他們沒有多少過往。他們給我看了劉金濱律師給我寫的信。

——上述內容是12月23日我聽完謝陽簡單的敘說,同時做的簡單筆錄。當日晚上我離開了長沙。

7、製作第一份會見筆錄

2017年01月04日—06日,是我製作第一份筆錄的時間。

先說我和劉正清律師。我和老劉認識很久了,但這是第一次合作,又是合作辦理同仁、好友的事情,其實,這就是我們自己的事情。謝陽認可我筆頭功夫,力邀我做第一辯護人,和老劉打好配合。老劉半頭白髮,半頭絕頂,滿臉滄桑,看樣子像七十了,這無形中增加了他的威信和說話的力度。其實他和趙永林律師同年,都是64年的。

我們約好的是控告的事情老劉去,文字功夫我來搞。謝陽是一個比較倔犟的人,他想做的事情我攔不住說不下,因為我是弟弟,弟弟只能配合大哥,怎麼能反過來讓哥哥聽從弟弟呢。這個時候就是老劉的用武之地了。

謝陽家屬非常了解他的性格,一定讓老劉壓住謝陽。1月4號下午我先去會見,老劉去法院遞交手續。然後很快又去了看守所找我到西二會見室會合。當時謝陽痛恨警方造假證說謊,他想蠻幹,家屬和老劉怕我壓不住他,老劉從法院就又急匆匆趕到看守所。去了會見室,我和謝陽正在談話,老劉就對謝陽說:“告訴你謝陽,你要聽我們的意見,你不能蠻幹。你被關了一年半了,外面的事情你不了解。你別覺得你多厲害,告訴你現在你妻子比你在外面印象好的多。你妻子說了,你如果不聽我們的意見,你妻子就解聘建剛,不讓他來了……”

謝陽沉吟良久,最後心不甘情不願地嘟囔“我給我老婆寫授權書,委託律師的事情完全讓她做主,這是為了對付給我安排律師的官方的,不是用來對付我的……”最後他還是聽從我們的意見。

然後我們開始製作筆錄,老劉在一邊聽,我來問,謝陽來回答,一個問題接一個問題。這個過程監控錄像看的很清楚。

從4日(週三)下午,一直到週六上午,我都是在會見製作筆錄,由於我用的輸入法輸入時間非常方便,打上s和j兩個字母,當時的時間就會出來,所以我習慣性地把開始和結束的時間都記了下來。

男兒有淚不輕彈,這三天當中我和謝陽都流了好多次淚水,也再次見證了一個邪惡的體制如何讓人性泯滅的,見證了沒有限制的公權力是如何製造慘無人道的罪孽的。晚上不能入眠的時候我常常回想那個場景,穿著囚服的謝陽,頭髮不整,胡茬子拉拉地,精神疲憊,雙目無神,說到他擔心自己被整死了而家人不知道他死在哪裡,他在裡面哭泣,我伸手握住他的手,我在外面哭泣。

說到尹卓等人拿謝陽妻子女兒生命威脅他,要製造車禍殺害他的妻女,謝陽哭了,我停下筆錄,握拳咚咚咚擂擊會見室的桌子……

週五上午第一份筆錄完成,我們大致核對了一下。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在外面找打印室打印,下午再去會見,請謝陽簽字。

這是第一份筆錄製作的過程。

8、製作第二份會見筆錄

2017年01月12日下午至13日下午,我再次去會見謝陽,並製作了筆錄。過程仍然是在嚴密監控下一問一答。13日下午,由謝陽確認簽字。

值得一提的是,在13日上午我去會見,依慣例將隨身攜帶的會見函約5-8份,放在文件夾中一併存到儲物櫃中,但下午去會見時發現全部不見了。一時之間緊張得頭皮冒汗,因為沒有這張函我就不能會見,而會見謝陽每一次都需要多張會見函,我出發之前總是要檢查兩次恐怕有閃失,我的會見函哪裡去了?我開始看監控的攝像頭,沒有發現有攝像頭對準儲物櫃。我繼而向警察詢問是否有攝像頭看到儲物櫃。接待我的警察一句話回絕,“你有事情你去找我們領導,我什麼都不知道。”

但萬幸,我還有一張函,是去威海看守所會見剩下的,放到了一個快遞袋子中,沒有和其餘的放到一塊,這張函挽救了我的工作。13日下午,成功會見,然後謝陽簽字。

有時候一直在想,是不是我個人忘記了,我沒有會見函了,我自己疑神疑鬼呢!2017年02月28日,劉正清律師到了長沙,要求會見,但是被拒絕,且拒絕的很清楚,就是不安排你會見,不讓你會見,專案組在提審謝陽,提審沒有時間限制,律師會見就沒有時間安排。劉正清律師在交涉期間又有一個黑色的皮包不翼而飛。我知道了這件事,我的函找不到了我也就不再考慮了。

9、有關環球時報的謊言

環球時報是沒有任何羞恥心的,環球時報《揭秘“謝陽遭酷刑”真相:為迎合西方憑空捏造》我居然沒有發現作者是誰,沒有作者,文責誰負?誰對真實性承擔責任?大概只有垃圾媒體、無恥媒體會這樣操作吧。

(1)本人是一獨立的律師,有我獨立、自由的工作方法,我不受任何人的製約和限制,我對我製作的筆錄每一個字的真實性承擔責任。環球時報大概是捏造新聞太多了,固定思維,看別人文字都像捏造。如同糞坑里的蛆蟲認為所有物種的美味都是大糞一樣,它們不知道天下還有真相。

(2)江天勇雖然和我是好朋友,但他不會製造謠言讓我背書,我更不會傳播謠言。環球時報的作者有這種奉旨造謠的習慣就認為天下人都是如此,這就是太自信的錯誤了。

(3)我上一次見到江天勇是在2016年元旦後的三兩天,當時還有李金星等人,一塊吃飯。從此之後直到現在沒有見到他。和他通話通信更是稀少,因為他的電話總是不通,且沒有微信,常常找不到人,而我又不習慣手機翻牆,所以我和他幾乎沒有留下通信記錄。他被抓之後我發現了他給我的兩句話的留言。日期是在2016年11月15日之間至11月21日之間。原因前面講過,不再重複。所以環球時報這種無恥媒體說謝陽的辯護律師和江天勇捏造酷刑,髒話八百句。

(4)環球時報是奉旨媒體,是承旨媒體,是官方的喉舌,是商家大甩賣的噪音喇叭,這種權力附庸所發出的每一個字和真相都沒有關係,它們所做的是政治宣傳。呸!

10、有關鳳凰和企鵝的AV報導

(1)江天勇在落入人渣手中生死不能自控的時候,我對他的一切軟弱都同情。江天勇受到過多次酷刑,也做過多次自污的筆錄,他深知酷刑的嚴酷,他曾毫不顧忌地向朋友們說過,如果他遭受酷刑,他可能還是會屈服,因為這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看謝陽的筆錄就知道了。所以,我同情江天勇,一如我同情王宇等人一樣。他們是勇士,是暴政酷刑的受害者,是黑暗世代的曙光。

(2)謝陽在接受采訪時候所說的話沒有否定他遭受酷刑的事實。

謝陽說他要求撥打120電話要求看醫生的時候是自己生病,不是因為毆打。這是實話,因為筆錄中他就是這樣說的。這能否定他曾經遭受過酷刑嗎?

他說他現在晚上睡9個小時,這或許是他現在真實處境,但這能否定他在一年之前的6個月“指定監視居住”中所遭受的酷刑嗎?還有,謝陽一再講到他今日在看守所處境的改善是因為見到律師之後律師進行了控告,而不是看守所一直對他如此恩待。有人說1958年中國有大饑荒餓死過人,五毛說2000年吃上白面饅頭了,這二者之間有關係嗎?能相互否定嗎?謝陽現在身體健康,走路、爬樓梯很正常,但這和他在2015年7月11日之後的半年中遭受酷刑有邏輯關係嗎?今天他能爬樓梯能否定他之前曾經被數日數夜折磨不讓睡覺的事實嗎?

謝陽接受采訪的時候看來是很健談,大概是他錯認了披著羊皮的狼,他講了他受到的酷刑,然後又講到了今日處境的改善,而無恥媒體僅僅是剪切謝陽講述的今日待遇,而有關酷刑的部分卻不見了。

這種無恥AV媒體,真把所有人當成沒腦子的豬了,還有多少人相信你們呢?呸!

11、有關湖南檢察院的調查

(1)湖南檢察院沒有公正的調查。中國是一個獨裁極權的國家,這種國家的特點就是政府無限大而民間無限小,公檢法安所有暴力、司法機關都掌握在一家手中,這其實是一個執政者可以為所欲為而實際上就是為所欲為的國度。謝陽被指控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文革罪名,而負責偵查的是黨領導,負責審查的是黨領導,負責審判的是黨領導;當發生了酷刑醜聞,負責調查的又是黨領導。這就叫做政出一門,一家抓,一家審,一家查,一家判,出了問題還是同一家進行調查。簡單地說就是“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是權力運作的醜聞,但這種醜聞在中國還很神聖。這種極權的權力運行方式只和鎮壓有關係,而和真相、公平、正義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所謂的調查,其實是一種掩蓋真相,是一種對謝陽及其辯護人的打壓和迫害。

(2)看看豬頭邏輯,其中一位檢察官說找人做了實驗,用五張塑料凳子疊加,一個比謝陽矮一點的人坐上去,腳還是能夠得到地面。

不得不說這是豬頭邏輯。

請看謝陽的筆錄,謝陽說“好幾張塑料凳子疊加起來”,他被強迫坐在上面“雙腿不能著地”,他沒有強調是幾張吧?且五張凳子還是太矮了的話,疊加到20張將會是多高?如果有足夠多的凳子,足夠墊起一隻長頸鹿,你們拿出五張凳子說不夠高,然後就否定了不可能把謝陽雙腿吊起來,有這樣的道理嗎?且,檢察官拿出來的凳子和謝陽所在賓館的凳子是一樣的嗎?九尺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種口頭禪的、一加一再加一的道理,檢察官居然不明白,你們是真不明白還是拿天下人做傻子?

12、有關監控錄像

判斷真相的最有證明力的證據是審訊期間的錄像。依據法律規定,對於謝陽這種罪名必須有審訊錄像,且這種規定有足夠多的年份,足夠所有的警察知道。但本案案卷中偵查機關出具了一份說明,說“由於設備老舊,因此沒有審訊錄像”,如果真是設備老舊你們就不應該審訊,應該先有設備保證審訊的合法性再開始審訊,且這種關鍵時刻設備老舊、設備損壞的無恥謊言,連豬都不會再相信了。呸!

13、感謝張重實律師

在709案件中我比較敬重張重實律師,他的付出我做不到,他的忍耐我受不了。張重實律師是最早謝陽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他工作單位和家都在湘潭(多麼不幸的地方),為了謝陽的案子,他從湘潭趕往長沙百次以上,為了謝陽的案子,他跑遍了所有能跑的公權力部門,去每個部門都不惜降志辱身,忍受屈辱,一切努力和忍耐都是為了能夠見到謝陽。所謂的監視居住,不應該是黑監獄,應該可以自由見到自己的律師,應該可以自由見到自己的家人,但這些都被剝奪了。黑監獄之後是逮捕,公安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不讓會見,但時間一到,到了檢察院就不應該不讓見了吧?看守所說檢察院來提審,還是不讓見。張律師說依據法律48小時內要安排律師會見,律師可以等,提審過後總要安排律師會見。但提審成了檢察院度過審查起訴、隔絕律師會見的方法,連續一周的檢察院提審,其實就是佔坑式提審,永遠承包謝陽,律師只能在外面等,但就是不讓見。

我聽謝陽妻子告訴我,在某部門,一小警察穿一身黑皮就對張律師大聲訓斥“你當律師的,連法律都不懂嗎?”張律師不能反嗆這比他兒女還要年輕的黑皮,還要繼續和顏悅色去解釋法律的規定……這種事情我做不了,謝陽做不了,很多人做不了。

當年精衛先生北上刺秦的時候,給友人留書,說推翻滿清建立民國如同熬一鍋粥,要像做熟這鍋粥,必須有人作釜有人作薪,各展其才各盡其用才能以期有成。精衛先生說他性急,耐不得煩,他要北上刺秦,作薪自燃,而留下來隱忍煎熬作釜的重任交給他的友人。並且說,作釜是最難的。張重實律師在謝陽案中就充當了釜的角色,當然不唯張律師一人,比如北京的程海律師、藺其磊律師、余文生律師,河南的馬連順律師等等,都做了很堅韌的堅持,不得不說,這些事情,我都做不到。

對張律師,致上謝陽和我的感謝。

建剛草草
2017年3月2日

 

——轉自新公民運動(2017年3月3日)

 

中國人權雙周刊》第204期,2017年3月3日—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