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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两罪合并,判处中国著名的活跃人士 郭飞雄 (本名 杨茂东 )6年有期徒刑;而后一项罪名是在庭审前新增加上去的。 与郭飞雄同案的 孙德胜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而 刘远东 案则单独审理,其案曾于2014 年 1 月开庭审理,直到今日才做宣判,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给郭飞雄新加的罪名,是在庭审前才向郭的两位律师李金星和张磊宣布的。对此,两位律师感到震惊和愤怒,张磊律师说:“他们要给郭飞雄直接增加一个‘寻衅滋事’罪名。我出离愤怒了!太黑暗了!装模做样听取律师意见,却又不让律师发表意见,...
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就看守所警员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强迫在押人员脱光衣服的做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永远放弃使用脱光衣服侮辱人格的安全检查方式。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杨茂东,又名郭飞雄,男,1966年8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102196608026318,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新江大路8号,现因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指控显然不成立)被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C110监室。 被告: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5号院,负责人所长,电话:020-85660731...
因被指控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参加庭前会议和两次开庭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法警押解的过程中,遭到戴黑头套、手铐反铐、戴脚镣等虐待,而且因手铐和脚镣戴得非常紧,致其身体遭到伤害并留下后遗症。为此,郭飞雄提起国家赔偿,要求:1、就其法警故意虐待和伤害行为赔礼道歉;2、对实施虐待和伤害行为的法警依法惩治,并约束其法警不得虐待任何被押送人员;3、为赔偿要求人治伤,并依法赔偿精神损害。 国家赔偿要求书 赔偿要求人(受害人):杨茂东,又名郭飞雄,男,1966年8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102196608026318,汉族,文化程度大学,...
在维权活跃人士 曹顺利 逝世一周年之际, 中国人权 对她深表怀念和敬意。曹顺利因长期不懈地呼吁中国政府扩大施政的透明度,并要求公民参与国家人权进程的权利而遭受迫害,2014年3月,在被当局非法拘禁6个月之后,在北京309医院去世,享年52岁。曹顺利身患多种疾病,在被关押期间,当局拒绝给予她必要的治疗。 曹顺利毕业于北京大学,是法学硕士。在走上维权道路后,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利用中国的法律来要求政府问责以及要求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权的活动中。她从事的这些活动,标志着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公民们正在使用法律和其他和平手段去争取中国宪法及国际法所保护的基本人权。 “...
BBC《 广州郭飞雄“聚众扰乱秩序”案彻夜审结 》 总部同样设于纽约的 中国人权 表示,一些到场声援的维权人士被警方“绑架走”;一些广州社会活动人士声称因郭飞雄案开庭而“被旅游”,送离广州。 中国人权刊发的郭飞雄自辩书指出,这项街头举牌活动是“以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主题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其中举起了包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横幅。 这次庭审只有数名被告人家属获准进庭听审。中国人权星期五晚引述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说,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上百次打断郭飞雄及一众律师的发言。张磊星期六再引述杨茂平称,她最终统计出法官上千次打断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发言。...
大陆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和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于北京时间11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近18个小时,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法庭强行结束庭审,宣布择日宣判。 旁听庭审的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告诉 中国人权 ,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上百次粗暴打断郭飞雄和辩护律师的发言,不允许他们说话,并抢走了郭飞雄的自我辩护书。为了这次庭审,律师们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当时现场的图片和录像,这些证据充分说明,郭飞雄所作一切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违背法律的地方。但是,法官对这些证据完全不予采用,只采用公诉人提供的伪证,而这些伪证是证人在刑讯逼供下做出的。 杨茂平表示,...
这个法庭是一个有着特殊深度的法庭。在这个法庭上,我要用我自己的叙述方式讲出我参加声援《南方周末》的街头抗争和政治集会的真实情况,我的初衷、核心考量、运作行动和平衡手法;讲出我推动以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主题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的基本思路和法律性事实。 包括我亲身经历在内的无数事实足以证明,《南方周末》及其姊妹媒体《南方都市报》等,以其劳作和担当,矗立为中国大陆“自由重镇”、“人民喉舌”,而为中国民间社会所倚重。正因为如此,2013年元月初,当《南方周末》因《中国梦,宪政梦》一文被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阉割,其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表达权遭到了思想警察头目严重侵犯之际,...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 郭飞雄 组织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声援该报社员工抗议新年献词被篡改的活动,以及和孙德胜等人策划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街头举牌”活动(举牌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孙德胜还被指控除了在八个城市之外,还在南宁、上海等地“街头举牌”。两人被控罪名均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被指控为上述活动的首要分子。 郭飞雄于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参加维权活动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满获释。...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维权人士 郭飞雄 (本名杨茂东)和 孙德胜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两人的辩护律师因抗议法院在该案进行中存在程序严重违法问题而拒绝出庭,从而导致庭审休庭,再开庭日期目前不详。 郭飞雄长期以来在维权界一直是积极活跃的温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组织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声援该报社员工抗议新年献词被篡改的活动,以及和孙德胜等人策划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街头举牌”活动(举牌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警方起诉意见书中的用语);孙德胜还被指控除了在八个城市之外...
在 郭飞雄 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开庭前一天,其辩护律师陈光武和张雪忠到看守所会见了郭飞雄,并就案件审判存在的程序问题提出了5项法律意见。郭飞雄认为,单就法院不允许其律师复制最重要的案卷材料这一项,律师就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辩护;律师应要求法院延期开庭,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律师复制全部证据。其律师声明:在未能复制核心证据的情况下,将不会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审;将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纠正其他的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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