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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

中国自1971年进入联合国以来,在联合国中一直是越来越活跃的参与者,目前已成为联合国常规预算及其维和行动经费的第六大会费支付国。此外,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目前还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自从1980年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后,中国已经成为联合国9个核心人权条约中签署了6个的缔约国,并定期接受联合国所属条约机构的审议。作为联合国成员国,中国还须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普遍定期审议程序对其人权记录进行的审查,并与联合国的独立人权专家机制进行合作,该机制被称为“特别程序”。

下面提供更多有关中国参与每个监督机制的信息,以及中国人权参与这些进程的情况。

联合国人权机构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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