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来,中国人权一直追踪并参与联合国监督中国政府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进展情况。中国人权通过有根有据、具体可行的建议,敦促中国政府在应对制度性的人权挑战上做出可以衡量的进展。中国人权通过向一系列联合国条约机构、特别机制,以及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提供有关情况来推进这项工作。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专注的领域包括任意羁押、被迫失踪、酷刑、种族歧视、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此外,中国人权还监督了2009年和2013年对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普遍定期审议是一项联合国程序,由47个国家组成的人权理事会每四年对所有成员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审议。人权理事会是一个政府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