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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李文足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04月13日

4月13日,李文足向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确认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对她实施“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李文足在申请书中说,4月10日她在天津武清东马圈镇瑞豪宾馆的大堂退房时,北京石景山区的警察陆凯、李谷带人蜂拥而入,强行把她拽到一辆车上,送回在北京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的家,随后,有30多人守在她家楼下;她晚饭后出门去买水果时在小区门口被围住并被冲撞,报警警察不出警。次日上午,几位朋友来看她,遭到四五十人的暴力拦截,同时她家门被包括警察在内的四五个人死死顶住不让她出去;下午其家阿姨带孩子出门遛弯儿也不得,遭到辱骂,并被威胁:“只要你们敢出来就弄死你们”。“709”案被捕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2018年4月4日开始了从北京最高法院徒步行至天津二中院的“千里寻夫”之旅。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文足,女,32岁,家庭主妇,电话1760040570x
住北京石景山区八角中里18-4-x
身份证号:422223198504050……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亢军局长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电话:010-68873814

复议请求:
确认被申请人的“暴力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事实和理由:
2018年4月10日上午,申请人在天津武清东马圈镇瑞豪宾馆的大堂退房时,北京石景山区的警察陆凯(警号033441)、李谷带人蜂拥而入,强行把申请人拽到一辆车上,送回北京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的家。此后,申请人发现大概有三十来人守在楼下。这其中除了石景山分局的警察陆凯(警号033441)、李谷之外,别的人身份不明。男女老少都有。

当晚,申请人晚饭后去买水果,在小区门口被这群不明身份的人团团围住。她们用身体冲撞、拉拽、推搡,还扶着一位年纪很大的大妈往我身上撞,一边叫嚷大妈被撞伤了。无奈之下我报了警,警察一直没有出警……

第二天上午,申请人的朋友王峭岭、樊丽丽,张善根、郭树梅、王秀珍、朱秀玲一起来看望我,约好在我家吃午饭。没想到在院子里被这不明身份的四五十人拦住,他们不但骂骂咧咧,还抢王峭岭的手机,摔到地上,还把王峭岭的眼镜打掉在地。

申请人想下楼迎接她们,结果门推不开。申请人只好用力挤出一道门缝,用脚夹在门缝里。脚被夹得生疼,申请人忍住剧痛,看到门外被四五个人死死顶住。门外的人就有石景山公安分局的警察李谷。

朋友上不来,申请人出不去,申请人只能爬到窗台上跟前来看望的朋友们说话。

又是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下午三点多阿姨想带着孩子出去遛弯儿,堵在门口的一个男人朝着我们喊:“只要你们敢出来就弄死你们,你信不信?”

申请人给警察李谷打电话,强烈抗议,后来孩子和阿姨才出了门。但是,在单元门口居委会的一群女人对着阿姨和孩子破口大骂,说阿姨是叛徒,卖国贼。让阿姨赶紧带着孩子滚回去,阿姨带着孩子哭着回来了。

这群人不仅围堵我们,还放出话来,时时刻刻弄死我们。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严重违法,现依法向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致
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李文足
2018年4月13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现场照片六张
  3复议申请书副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