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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妇女权益委员会强调中国民间社会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2014年11月12日

11月7日,联合国专家委员会在一份关于中国妇女权益情况的报告中,提出了几十项修改建议, 以表达他们的关切。他们认为,建议一旦被采纳,将能加强中国的民间社会。其中包括:

  • 有关妇女政策和实施的数据的可获取性和透明
  • 妇女权利受侵害后诉诸法律的途
  • 妇女的政治参
  • 民间社会组织对促进妇女权益的组织与参与能力

联合国《消除妇女歧视公约》委员会专家特别强调了以下两个问题,作为附加的后续补充:(一)“报告指出,对司法制度的政治干预,影响了有关妇女权益案件的判决结果”;(二)妇女参政比例不足,以及“报告提到的女性作为独立候选人参加竞选会遭到凌辱和暴力侵害。”

为了改善妇女寻求诉诸法律的途径,专家们建议中国需“避免国家政治部门对司法进行各种形式的干预”,并“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和得到非政府组织帮助的途径,以确保妇女能够有效地诉诸法律”。

为了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程度,专家们建议中国采纳“暂时特别措施”,例如调整配额,彻底调查并严惩对独立参选的妇女进行凌辱和暴力侵害的行为,以及采取措施来解决少数民族妇女和宗教少数群体妇女的政治参与程度。委员会还要求中国提供关于两年内落实这些建议所采取步骤的书面文件。

在报告中,委员会还详细指出了影响授权给民间人士从事妇女社会活动的制度问题,包括:

  • 关于妇女需经政府保密系统审核其身份后,才能接触有关信息的限制。
  • 报道中提到了现存非正规的看守所——所谓“黑监狱”,里面的许多在押人员为女性上访人士。
  • 据指称,非政府组织的报道被审查,以及至少有一位想要向委员会做简报的妇女人权活动人士被禁止出境。

这份正式的结论性意见报告,是委员会在2014年10月23日对中国进行严格的审议后发布的。这是中国自1980年批准《消除妇女歧视公约》后第五次接受委员会的审议。委员会要求中国应在2016年11月底之前提供关于落实具体建议的后续措施的情况,这将是正在进行中的审议过程的一部分。此外,中国在准备下一次委员会的审议时,需在2018年11月底之前提交国家报告。

《消除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有关文档和中国人权信息

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审议(2014年)

  • 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审议(2013年):英文中文
  • 与中国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2014年):英文中文
  • 中国人权在联合国第五次审议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情况前提交的报告(2014年):英文中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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