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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獄中遭受酷刑 其妻向聯合國酷刑報告員申訴

2007年06月05日

中國人權受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的妻子張青委托,發表其致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的申訴信,並將此信轉交給諾瓦克先生。張青呼吁諾瓦克先生關注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遭非人道酷刑對待的案件。

申訴信詳述了郭飛雄因參與維權而遭受迫害的情況。郭飛雄在2006年9月14日被拘留之前,就因參與多起維權事件遭到過關押,並多次遭毆打。2006年9月30日,郭飛雄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警方的根據是他於2001年在遼寧編輯出版的一本名為《沈陽政壇地震》的書。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因不承認有罪而拒絕回答警察的提問,郭飛雄多次遭警察的酷刑逼供和暴力對待:廣州市公安局預審處的警察將郭飛雄的手、腳銬在床上達幾十天之久,審訊人員還對他進行疲勞逼供,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郭飛雄為此絕食25天以示抗議;在郭飛雄被轉往沈陽關押期間,審訊人員為了拿到口供,將郭飛雄的手反銬在后吊起來,並讓他坐老虎凳,還使用高壓電棍擊打他的生殖器。

此案在被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兩次退回要求廣州市公安局進行補充偵查后,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終於決定將於6月15日開庭審理該案。

中國人權一直密切關注郭飛雄在被羈押期間遭受酷刑虐待的情況。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將於2008年11月審查中國政府提交的其執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情況的報告,中國人權呼吁中國政府履行其批准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義務,遵守中國刑事訴訟法中關於禁止嚴刑逼供的規定,就郭飛雄在被拘押期間遭受虐待事件進行徹查,並採取有效措施以確保其人身安全,並使其得到適當的醫療。

中國人權是由中國的學生和學者於1989年3月創立的一個國際性的、非政府的監督和呼吁組織。中國人權的宗旨是促進在中國實現國際公認的人權,並使之受到制度性的保護。

附:郭飛雄妻子給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的申訴信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

我是中國2005年曾轟動世界的廣東番禺太石村罷免村委會主任事件中,因協助村民罷免村官而遭囚禁四個月的維權人士郭飛雄(楊茂東)的妻子。我丈夫郭飛雄因參與農民維權活動,於2006年9月14日被欲加罪名入獄。現我將我丈夫在被關押期間所遭到的酷刑事實申訴如下:

申訴人:中國公民郭飛雄(原名:楊茂東,因在獄中此報告由其妻張青代訴)

一、被羈押者

  1. 姓名:楊茂東
  2. 性別:
  3. 出生日期: 1966年8月2日
  4. 國籍:中國
  5. 居住地:中國廣東省廣州市
  6. 職業或者從事的活動: 自由撰稿人,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顧問

二、拘捕

  1. 拘留日期、地點:2006年9月14日 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郭飛雄住宅
  2. 拘留罪名:涉嫌"非法經營罪"
  3. 逮捕日期、地點:2006年9月30日 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4. 逮捕罪名:涉嫌"非法經營罪"
  5. 執行拘留、逮捕的單位:廣州市公安局
  6. 是否出示了拘留証和逮捕証:出示了拘留証和逮捕証
  7. 簽發逮捕証或文件的機關: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

三、起訴、開庭

  1. 起訴日期:2007年5月15日
  2. 起訴罪名:涉嫌"非法經營罪"
  3. 開庭日期:2007年6月15日
  4. 開庭地點:廣州市天河區法院
  5. 目前關押地點: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四、被關押期間遭受酷刑的事實

郭飛雄曾為多起維權案例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廣東太石村村民罷免村委主任事件中,被村民聘請為法律代理人。太石村村民依法罷免村干部的行動遭當地政府派出警察暴力鎮壓,郭飛雄在第一時間向外界提供太石村事件進展情況,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並廣泛報道。為此,9月13日郭飛雄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並被警方抓捕並關押了3個多月,其間,郭飛雄絕食59天進行抗議,2005年12月27日獲釋。2006年2月、3月和8月郭飛雄曾三次無故遭警方毆打。

2006年9月14日,廣州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將郭飛雄拘留,其主要根據是他曾於2001年在遼寧出版《沈陽政壇地震》一書。

郭飛雄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入獄,因抗議政府鎮壓維權人士絕食15天。在羈押期間,郭飛雄因不承認有罪而拒絕回答提問,遭到廣州公安局預審處警察的暴力對待,審訊人員輪番對他進行疲勞逼供,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今年1月11日,郭飛雄的律師胡嘯去看守所會見他后得知,廣州市公安局預審處的警察,為了取得郭飛雄的口供,對他採取刑訊逼供,將其手、腳銬在床上40天。為此郭飛雄絕食25天以示抗議。

由於郭飛雄對其遭受的酷刑向獄方進行投訴,預審處的警察對其進行了卑劣的報復。警察甚至將自己皮膚掐出指甲痕跡,反誣被郭飛雄打傷,妄圖制造理由對其施暴。自郭飛雄被以涉嫌犯"非法經營罪"拘捕以來,總共被提審訊問了175次。

5月28日律師胡嘯再次到廣州第三看守會見了郭飛雄。據郭飛雄說,他被轉往沈陽期間,曾被押往某秘密地關押並遭到非人的殘酷對待。2月12日,審訊郭飛雄的警察將他的手反銬在后,差不多180度的角度吊起來,還給他坐了4個小時的老虎凳。警察用高壓電棍擊打他的臉部和手,臉和手都被擊腫了。還用通電的電棍擊打他的生殖器,打耳光幾十下。

3月19日,離偵查結束期限隻有最后11天時間,警察還沒有得到郭飛雄的口供,於是對他再次嚴刑逼供。警察用電警棍直接猛烈擊打他的生殖器,動作凶猛,長達長五、六分鐘。

以上是我丈夫自被羈押以來所遭受的非人道酷刑對待的事實,特向聯合國酷刑報告員如實申訴。我衷心寄希望於您--聯合國酷刑報告員諾瓦克先生,希望您在與中國政府進行討論磋商之余,關注我丈夫在中國獄中遭到的非人道酷刑對待的案件。此類案件目前在中國還很普遍,正所謂人權以及沉默權在中國還是奢侈品,普通公民無權享受。同時,我以最大的真誠和善意希望您和聯合國組織,關注我丈夫的案子,還我丈夫清白,無罪釋放。

尊敬的諾瓦克先生,我對您2005年親赴中國監獄考察酷刑的成果深表敬意。您的考察對改善中國監獄中的酷刑具有重大的意義,同時我也渴望著您能再次來中國進行考察,以促進中國人權的真正改善和民主與法制的健全。最后,無論我丈夫的結果怎樣,我都將向您表示最誠摯的謝意。

祝您健康

中國公民:張青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