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勇的代理律師謝陽在文中描述了他於4月2日到建三江要求會見其當事人的經歷。他先是直接找到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分管七星拘留所的李副局長,要求依法會見其當事人,李副局長幾經匯報後,通知他可以去找拘留所辦理相關手續;到七星拘留所後,警察請示後同意他去七星看守所;七星看守所的警察請示後告知他12小時後給他答复。當他和同去的一名公民找旅館時被跟踪,他住進旅館後警察來查房。 來自建三江的報告 2014年4月2日早晨9點,飛機降落到佳木斯,來不及欣賞北國的風光,我就直奔富錦。在和幾個公民朋友一起吃過簡單的中餐後,我和單亞娟於午2點搭乘從富錦到建三江的大巴。 在靠近建三江時,發現前方被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