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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敦促國際奧委會推遲選舉2022年冬奧會主辦城市

2015年07月28日

2001年,國際奧委會投票決定授權中國舉辦2008年奧運會,儘管其人權記錄不彰和北京在10個類別的評選中只有一個達到最高評級。近15年過去了,中國不僅未能改善其人權狀況,而且自習近平2012年掌權以來,發動各種運動並以立法來縮小中國的民間社會空間、控制信息傳播和言論表達,並阻礙法治。儘管中國政府違背承諾和侵犯人權,卻又成為申辦2022年冬奧會的競爭者。

今年3月下旬,國際奧委會評委會派團前往中國,對其是否適合主辦2022年冬奧會進行評估;而就在那個月早些時候,中國當局因拘留五位女權人士上了國際媒體的頭條新聞;這些女權人士所做的只是倡導性別平等和反對在公交車上的性騷擾。今年7月初,中國當局再次引起國際社會的嚴重關注——在全國23個省市範圍內有250多名維權律師和活躍人士被失踪、拘留、訊問、監視居住。這種全國性的大規模鎮壓——警方採取行動,官方媒體配合抹黑維權律師的做法,向國際社會敲響了警鐘,許多國家政府、聯合國獨立專家、律師協會等專業組織以及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紛紛發表聲明,對這一事件表達強烈關注。到目前為止,仍有25人“被失踪”或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尋釁滋事”拘留。

中國當局以刑事罪名治罪合法維護公民權利的律師和活躍人士,損害了其宣稱促進奧林匹克運動的核心目標&​​ldquo;增進社會和平、促進人類尊嚴”所做的任何努力,因為這些律師和活躍人士是保護公民權利和司法制度公正的主要行動者。藐視以往對奧運的承諾、藐視受中國法律和國際法所保護的公民權利的行為不應受到獎勵。國際奧委會不應繼續無視中國違背承諾的記錄、無視當前中國的人權危機而如期選舉,否則會有損害奧運品牌、損害國際奧委會的信譽和獨特的奧林匹克精神的風險。

我們敦促國際奧委會推遲定於2015年7月31日2022年冬奧會舉辦城市的選舉——因中國的人權狀況正在嚴重惡化,奧委會需重新考慮主辦冬奧會的候選城市;推遲選舉也將會給中國政府機會,使其可以採取具體的行動來展示其遵守國際承諾和《奧林匹克憲章》精神。

我們呼籲中國政府在主辦城市選舉之前立即採取行動,以表明其對尊重人權的承諾,—個具體的步驟是:釋放所有因合法行使其基本權利而被關押的維權律師和活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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