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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数十人因上访被劳教、刑拘,王明清近又遭刑拘面临审判

2005年02月23日

中国人权新闻发布

中国人权得到上海知情人士报告,因为被强制拆迁而上访的人士王明清,於2月16日晚被上海公安局刑事拘留。王明清的妹妹王明兰17日找到公安部门,询问其兄犯了何法而遭到关押。闸北区公安分局芷江路派出所的警察,向王明兰出示了罪名是“聚众闹事”的王明清的刑事拘留证,目前王明清被关押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区看守所。中国刑法规定采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是: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即罪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为了防範继续犯罪或销毁罪证可以先行逮捕。所以王明清面临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危险。王明兰对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其兄强烈不满,表示将王明清上访视为“聚众闹事”於理於法不合,将到北京为其兄鸣冤告状,结果也从17日起被上海警方拘押在中华路英康招待所,直至22日晚上才解除人身拘禁允许她回家。

目前上海因为维权上访而被劳动教养、刑事拘留面临审判的人数,仅仅中国人权得到知情人士报告的,已经高达数十名之多,包括毛衡凤、马亚莲、朱东辉、陈恩娟、龚明浩、杜阳明、谈兰英、孙建、叶根生、刘华琳、王英、蔡文君和张翠萍、田宝成夫妇等几十人,以及不久前因为进京追悼赵紫阳被抓的许正清,还有此次在家中被带走的王明清。上海公安局将他们劳动教养或者刑事拘留的理由,无一例外全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寻釁滋事、闹访”等罪名。但是他们实际的上访原因各异,其中比较多数的是房屋被强制拆迁丢失住所,或者遭到不公平的对待及侵权迫害,如因为没有遵守计划生育而丢失工作屡遭迫害的毛衡凤。

王明清上访的原因,是他们全家十几口人居住的祖上留下的私房,在2000年7月未经他们同意被强制拆迁。对於这种肆意侵犯他们的私人产业,王明清一家极为愤怒决不接受,因而开始了长达4年多的持续申诉上访,其中单单王明清一人到北京的上访,就有25次之多,他的妹妹王明兰也是长期上访不止。但是他们的上访没有得到重视和理睬,反而屡屡遭到抓捕关押,王明清到北京上访就多次被警察抓捕押回上海,其中有两次更是回到上海后各被非法拘禁十几天。

中国人权对上海众多民众因为上访而被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极为关注,对上海公安部门压制迫害上访的民众强烈谴责。上访是中国宪法规定的民众权利,中国政府也公开承认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上访民众,确是由於遭受到了严重侵权或不公正对待,是有理由上访的。不努力设法解除遭受侵犯不公民众的冤屈,反而进一步迫害和压制他们,这是双重的人权迫害,是应该予以特别谴责以促其转变的。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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