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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湖南申请注册成立权益保障会

1998年10月30日

前赴后继争权益湖南申请注册权益保障会,警方逮捕张善光也难以镇慑后继行动,保障会并声明争权益的活动汇入全民的公民运动,为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人能成为自由的享有公民权利的人而努力,中国人权完全赞同并支持中国公民争取权益维护人权的活动。

中国人权从国内获得一份成立社团的申请。这是向湖南省民政厅提出的申请,要求注册成立中国公民权益保障会湖南省分会,是由谢长发为组长的筹备组名义提出的。申请书指出,在目前的中国,大量公民权益被压制被侵犯,政府部门和司法系统却明显的力不从心,甚至出现混乱和矛盾的一面,难以解决公民所遭遇的侵害。所以,由民间社团有序地、合法地参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是迫在眉睫的社会课题。作为中国公民,筹备组宣称完全有权力、有义务进行保障权益的活动。这份申请注册的报告,於 10 月 30 日递交湖南省民政厅。据参与筹备的人介绍,成立中国公民权益保障会,是 7 月 21 被捕的著名工运人士张善光开始倡导并积极推动的。张善光虽然因此被捕并且面临审判劳改,但并不能镇慑压制成立权益保障会的强大社会要求,因为社会存在的权益遭受侵犯的现象,日益严重和恶化,公民起而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社会的强烈需要和必然趋势。而且,这次保障公民权益的活动,他们要融入丁子霖、林牧、江棋生、蒋培坤、魏晓涛等人为代表倡导的公民运动,形成最终目标和权益一致的共同努力,使整个中国社会的公民,都参与进来并且全方位的维护作为公民的权益和尊严,包括维护生存环境和条件的权利,以利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都能成为自由的享有公民权利的人。

中国公民权益保障会湖南省分会筹备组的组长谢长发,原是湖南长沙钢铁厂的的工人,因在八九民运中宣传民主活动,被逮捕并不经审判处以 3 年劳教,又在钢铁厂处置下岗工人中首当其冲丢失了工作。组员周大觉是湖南交通学院的著名教授,早在 1957 年就提出并撰写了与南斯拉夫吉拉斯同样的“新阶级论”,并因此被打成右派,劳改 23 年才获得平反,近 10 年来提出中共实行的是等级制度社会的理论,并撰写了大量有关研究和论着。周志荣是湖南湘潭地区的教师,冯建茹、宋戈、粱五一均势湖南主要和活跃的异议人士。

中国人权完全赞同并支持中国公民争取权益维护人权的活动。在公民权益保障会的发起人张善光被捕以后,敢於继续张善光开始的事业,不仅体现了谢长发等人的勇气和正义,同时也是中国民众争取人权民主所必须的。只有这样锲而不舍百折不回的努力,人权和民主的事业才可以挫败保守势力的镇压和顽抗,才能够在中国逐渐存在和发展壮大。将公民权益保障活动融入包容广泛的公民运动,也是争取人权民主的有力创举,可以将力量向一起汇集,更容易从大的方向进行把握和争取,也使活动更为平和、理性、民众化,凸显争取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尊严而并非是针对权力的政治运作,这是有益於中国早日实现人权和民主体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