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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权活动者继续遭受警方迫害

2011年04月11日

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卢勇祥,2月18日被贵阳金鸭派出所警察带走,在一家旅馆非法关押了24天。其间,卢受到虐待,常常借故不给早餐吃,不给开水喝,通宵开电视干扰其睡觉。

为了进一步打压卢勇祥,该派出所李所长和杨教导员找来卢的房东,逼迫他让卢搬家,否则将承负刑事和政治责任。之后,卢被赶出了住所,他89岁的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母子二人一直同住),被警方强行送进了养老院;卢本人则搬到了郊区一间农民的住房,没有电视,没电话,没网络。

更恶劣的是,他们以卑鄙的手段迫使卢勇祥的女友贾琴和他分手。贾琴女儿的未婚夫是警察,警方让他给贾琴施加压力,离开卢勇祥。该未婚女婿对贾琴讲,她必须和卢勇祥分手,否则他就会失去这个工作,要不就退婚。贾琴被迫和卢分手;而卢勇祥已经65岁了,身体多病。金鸭派出所还威胁卢:我们就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如果你还继续写文章,搞活动,就整治你的女儿和母亲。

自3月14日被释放后,卢勇祥每个周五至周日都被带到金鸭派出所非法关押,有时就睡在派出所的沙发上,也没有铺盖。前一个星期,他被关6天。贵州人权研讨会的其他成员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警方的目的是防止他们聚会。

4月6日,贵州人权研讨会正式起诉贵阳市公安局,控告他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该起诉书由卢勇祥起草,为此警方搜查了卢目前的住所,抄走了这份起诉书的手稿。

卢勇祥表示,他不会屈服,他将继续为捍卫人权而斗争。他向警方表示,他65岁了,不怕坐牢,他已经没有家,宁可死在他们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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