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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判决书

2011年09月09日

【王荔蕻案】 王荔蕻是北京维权活跃人士,因组织网民于2010年4月16日去福建马尾法院围观“福建三网友”案开庭、声援“三网友”,被当局于 2011年3月2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4月20日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将她逮捕。8月12日,当局又改以“寻衅滋事罪”,对王荔蕻案开庭审理。2011年9月9日,王荔蕻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王荔蕻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