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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孙海洋派出所门前遭绑架

2012年05月10日

【孙海洋遭绑架】因为举报赌场多次被暴徒殴打的辽宁维权人士孙海洋于2012年5月3日在沈河区法院被法警打伤,5月9日他到沈河区公安局皇城派出所要求做法医鉴定被答复等待后出来,在派出所门前被三个人按住往停在路边的轿车里拖拉,幸亏及时呼叫被救回皇城派出所。派出所拒绝按照“绑架罪”立案,原因是三个绑匪称孙借走他们三万元——虽然绑匪没有任何凭据。


2012年5月9日上午,辽宁沈阳公民孙海洋再次来到沈河区公安局皇城派出所要求,因为2012年5月3日到沈河区法院索取因为举报当地赌场而被打致残的判决书时,被沈河区法院法警马云阁打伤,经沈阳市陆军总院诊断:孙海洋系寰枢椎半脱位!需要住院并且需要手术!医生说:此次手术是大手术!仅手术费用竟需要5万多元!所以辽宁沈阳公民孙海洋已经多次向办案单位:沈河区公安局皇城派出所提出做法医鉴定,又一次得到,在等一半天就做法医鉴定的答复之后!孙海洋刚走出皇城派出所一段距离,就被三个人按住并往停在路边的一台轿车里押送!孙海洋大喊“救命,有人绑架”!被旁边经过的好心路人和几位刚刚从皇城派出所下班的便衣警察拦下,并一起被带到皇城派出所处理。

一进沈河区公安局皇城派出所绑架孙海洋的3个绑匪就嚷嚷说:孙海洋借走它们三万元钱!【后来孙海洋询问北京律师温海波才知道,像这种没有实施绑架成功的且有经济纠纷的案件有可能不算绑架罪】警察问3个绑匪有没有借钱凭据时,绑匪回答:没有任何凭证。

在派出所里,警察说:孙海洋并没有被3个绑匪绑架走!还有经济纠纷,所以现在定不上绑架!但是考虑孙海洋在被往车里带时身上有多处都破了,也流了一点血,警察让绑匪给孙海洋一定的经济补偿,孙海洋并没有要钱,被孙海洋拒绝了。

试问:孙海洋到沈河区法院索取判决书时被法警打伤,打出伤来之后,孙海洋到派出所要求做法医鉴定,那么这3个绑匪是怎么知道孙海洋在派出所里的呢?是否应该了解是谁给绑匪通风报信,查一查这3个绑匪的电话通话记录呢?为什么一起严重的绑架刑事犯罪,最终要绑匪给孙海洋拿一些钱了事,口号中喊的法律公平公正何在,究竟是谁在践踏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即构成绑架罪,其法定刑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绑架罪应当包括并列的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行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目的行为。 而且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

绑匪被抓,一进派出所就嚷嚷孙海洋借了它们三万元钱,但是又拿不出任何凭证,勒索财物显而易见。3个绑匪在绑架孙海洋往停靠路边小轿车里押送的犯罪进行时,是由于孙海洋大喊救命,才被旁边经过的好心路人和几位刚刚从皇城派出所下班的便衣警察拦下,并一起被带到皇城派出所。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很明显,3个绑匪在绑架孙海洋的犯罪实施中,也不是3个绑匪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啊,而是属于孙海洋被现场解救,3个绑匪是在犯罪实施中,进行时被制服并抓获的。

希望有关办案部门能尊重法律,不要践踏法律。孙海洋表示:怀疑这次绑架事件与多年举报赌场有关,或者和在沈河区法院被法警殴打有关。孙海洋说:虽然黑暗里的烛光是微弱的,但是他也没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扭曲,黑暗。

孙海洋表示,作为老百姓生活的已经很“难”了,在很多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刚刚对生活燃起期盼之火,不想再用十年的青春上访。希望当地的一些坏人,不要欺人太甚!人间处处还是好人多,有良知的人多。人在做,天在看。

 

孙海洋  电话:158 024 56 268

2012年5月10日凌晨1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