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陈云飞

2017年3月31日,四川著名异议和维权人士陈云飞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听到判决后,陈云飞当即用双手作出胜利手势,并表示上诉,理由是判得太轻了。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余名人士前往成都市新津县为“八九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锋扫墓,在回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拦截并被带走,次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以相同罪名正式逮捕。其后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对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将案件下移武侯区检察院。起诉书主要是针对陈云飞搭灵堂批评武侯区政府等维权活动进行了指控,指其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四川成都维权人士陈云飞案于2016年12月26日在成都武侯法院开庭,刘正清律师在开庭时没有使用电脑且电脑处于关机状态放在包里,但法院却仍要以有录音嫌疑为由,强抢其电脑进行检查并留置不及时归还。武侯法院因未办理任何固封(固定证据)手续,刘正清律师称,自该电脑失去其控制之后,电脑里添加任何内容均与他无关。刘律师凭其经验认为,成都当局强扣其电脑绝非一起简单的违法,后面必有加害他的更大阴谋。 关于陈云飞案开庭时武侯法院强抢我电脑的郑重声明 刘正清 陈云飞案今天(2016年12月26日)在成都武侯法院开庭,...

页面

订阅 陈云飞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错误

网站遇到了不可预知的错误。请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