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四川著名异议和维权人士陈云飞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听到判决后,陈云飞当即用双手作出胜利手势,并表示上诉,理由是判得太轻了。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余名人士前往成都市新津县为“八九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锋扫墓,在回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拦截并被带走,次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以相同罪名正式逮捕。其后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对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将案件下移武侯区检察院。起诉书主要是针对陈云飞搭灵堂批评武侯区政府等维权活动进行了指控,指其涉嫌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