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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榕

【倪榕因严打入狱案】八十年代初中央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使许多无辜者含冤入狱。福建公民倪榕因在抓小偷的现场被抓,酷刑折磨后被送医院抢救四天才脱离危险。他不被允许请律师。福建省永安县(现为永安市)法院秘密审理其案,庭审只进行了两三分钟,法官由借来的饮食服务公司的经理担任,将他以抢劫罪判刑8年。1983年12月4日他被送到云南省嵩明县四银煤矿服刑,因一直不认罪并坚持申诉因而没有获得任何减刑,1991年8月12日才刑满获释。他从1984年就开始向各级机构申诉,但至今为止,除了收到“申诉材料已经收到,转交有关单位处理”之类的函件外,其案件没有任何单位真正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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