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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異議人士張林近期面臨審判

2005年06月15日

因前往北京悼念趙紫陽被拘捕、網路上講說“盤古樂隊”歌詞竟被定為宣傳顛覆罪行,著名異議人士張林近期面臨審判。

據國內知情人士向中國人權報告說,安徽省蚌埠市中級法院約在6月21日上午8點半,將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秘密審理中國著名異議人士張林。張林是2005年1月27日到北京參加趙紫陽的追悼會未成,1月29日從北京返回安徽省蚌埠市時,被守候於火車站的蚌埠市警方抓捕的。在趙紫陽去世及隨後的追悼活動期間,據全國各方面的消息來源綜述,至少有數十人因為在北京自發參加悼念活動遭到抓捕,許多人至今沒有消息下落不明,張林就是因為悼念趙紫陽而導致被捕者之一。但是從目前中國人權所獲得張林起訴書的內容看,沒有提及因為悼念趙紫陽而抓捕張林的相關內容,而是變成了網路言論自由內容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書所羅列張林的所謂宣傳顛覆罪行中,最為令人吃驚的是朋克文化“盤古樂隊”的一些歌詞,竟然被起訴書列為張林“宣傳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標號為蚌檢刑訴字〈2005〉27號的對張林的起訴書,是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2005年5月23日簽發的。該起訴書認定:“被告人張林利用互聯網、境外廣播電臺等媒體,公開發表編造、歪曲、詆毀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起訴書中所羅列的張林的罪行是:“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期間,被告人張林在《博訊新聞網》、《大紀元》、《看中國》、《民主論壇》等網站上,公開發表署名文章192篇”,並認定上述文章“含有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等內容。在起訴書的具體舉證部分,除了羅列張林本人許多批評和不滿的言論,還有一篇張林介紹朋克文化“盤古樂隊”的文章《盤古樂隊──中華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其中張林引述《黃河大絕唱》的歌詞“這條黃河應該乾枯,這個社會應該崩潰,這個制度應該摧毀,這個民族應該絕種,這個國家應該滅亡”,也被起訴書舉證為張林“宣傳顛覆國家政權”的具體罪行。

查網路上有關媒體的介紹,“盤古樂隊”是一支朋克文化的樂隊,由江西省南昌市的幾個年青人於1995年組建,其主唱歌手是敖博,低音吉它手是段信軍。他們在1998年從南昌發展到廣州,被媒體稱為“像一顆原子彈在廣州爆響了”,在中國引起“無法停止的關注”,“一夜之間,朋克全面降臨。幾乎是‘萬眾皆朋’,‘不做朋克非好漢’了”。分析文章認為“盤古樂隊”的音樂,主要是反傳統的情緒的宣泄,這很適合中國大量不滿而煩躁的年青人口味。盤古樂隊2004年曾經到台灣舉辦演唱會,其中一首歌曲《獨立革命》被視為支援台灣獨派。“盤古樂隊”目前已經定居在北歐國家瑞典,並且繼續製作著宣泄情緒的朋克歌曲,例如將張林的一首詩《嚎哭》配樂演唱。知情人士向中國人權表示,無論如何“盤古樂隊”的演唱只是藝術形式,將此視為政治是可怕的泛政治化。將張林在文章中引述“盤古樂隊”的歌詞,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知情人士說更是令人難以置信的荒唐。

張林1963年生於安徽省蚌埠市,是中國老資格的異議人士。早在1979年民主牆運動期間,當時正在清華大學讀書的張林,就是民主牆熱心的讀者之一。1989年中國學生民主運動中,張林在蚌埠醫學院創立了學自聯,組織和領導了蚌埠市學生的絕食活動。北京“六四”屠殺和平請願的學生市民後,張林在安徽省也遭到警方逮捕,並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2年徒刑。1993年,張林與劉念春、袁紅兵等人一起籌組“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因而在1994年遭到逮捕,並被判處勞動教養3年。1997年張林獲釋後前赴美國定居,但是1998年闖關回國時遭到逮捕,並被以偷渡及所謂的嫖妓罪判處勞動教養3年。張林在多次勞改勞教中遭到殘酷迫害,經常遭到警察及警察唆使的犯人毒打,並被強制每天12小時以上幹採石等沉重勞動。張林在離開勞教場所後依然遭到警方不斷的騷擾、拘禁和限制等迫害,根本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他一年多來在海外發表的近200篇文章,有些文章得到一些稿費是他主要的經濟來源。 
 

張林目前被關押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由於抗議對他非法關押及肉體虐待、權利剝奪等人權侵犯,張林已經在2月15日和3月2日前後兩次各絕食數天。從1月29日至2月13日,蚌埠市警方以莫須有的理由對張林行政拘留15天,期滿沒有釋放張林反而轉為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3月19日加以正式逮捕。但是張林的妻子方草聘請的律師莫少平要求面見張林,以便準備辯護材料等,卻被警方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不準莫少平律師會見張林。莫少平律師6月初會見承辦案件的法官時,法官表示張林的案件不會公開審理,莫少平律師指出既然認定張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就是說張林涉及的全部都是公開的言論,沒有任何國家秘密可言,應該依法公開審理,但是辦案法官依然堅持不會公開審理。

中國人權對逮捕審判張林嚴厲譴責,尤其是將“盤古樂隊”的歌詞,視為張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這種對言論自由的侵犯剝奪已經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張林因為運用言論自由的權利,以及對人權民主理念的追求,已經被反反覆覆無數次的抓捕拘禁,單是3次判刑勞改的時間就有8年,現在又面臨判處長刑的危險,國際社會應該行動起來幫助他免於這一恐懼。中國人權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對張林的再一次司法迫害,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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