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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對話團至函領導層提三項要求

2000年03月28日

中國“六四”屠殺將臨十一週年之際﹐中國人權受“六四”受難者對話團委託﹐發佈對話團致江澤民﹐朱鎔基、田紀雲和李瑞環的公開信﹐提出三項需要解決的“六四”問題﹐希望上述國家領導人通過對話方式﹐與難屬對話團磋商解決﹐中國人權呼籲江澤民等領導人抓住契機爭取主動﹐儘早解決無可迴避的“六四”案件。

“六四”屠殺和平民眾將屆十一週年之際﹐丁子霖、蘇冰嫻等二十名難屬和傷殘者組成的“六四”受難者對話團﹐委託中國人權代為發佈對話團致江澤民、朱鎔基等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在這封定於 5 月 28 日發表的公開信中﹐對話團要求成立“六四”調查委員會﹐公佈調查的情況、死亡的人數和名單﹔制定和通過“六四”受難者賠償法案﹐根據每個個案情況予以具體的賠償﹔依據法律程序﹐追究“六四”慘案責任者的罪責。“六四”受難者對話團﹐是 1999 年“六四”十週年前成立的﹐已於去年致函過中國領導人﹐但是至今沒有得到善意回應。公開信指出﹐政府當局運用權力﹐也不可能將“六四”慘案從人們的心地裡抹去﹐江澤民既然一再表示要順應歷史潮流﹐為什麼在“六四”的問題上對抗歷史潮流達十一年之久。公開信譴責十一年來難屬群體極為理性和克制的等待解決﹐政府對難屬們則是歧視打擊﹐甚至收繳外界同情幫助的援救款。公開信要求在步入新世紀之時﹐應立即重新評價“六四”並公正合理的妥善解決。

中國人權完全支持“六四”難屬對話<<團團>>的公開信立場和要求﹐中國政府應該對此予以善意坦誠的回應。世界上象“六四”這樣影響巨大深遠的慘案﹐不論年月多麼久遠﹐都必然追究罪責加以改正的﹐台灣糾正二二八慘案就是一個例證。在中國亟需將經濟政治改革進行下去﹐而又困難和問題尖銳眾多之時﹐解決國際和國內高度關注的“六四”慘案﹐無疑可以緩和社會的緊張﹐創造有利的改革條件和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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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對話<<團團>>給江澤民等領導人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江澤民主席
朱鎔基總理
田紀雲副委員長
李瑞環政協主席﹕

“六四”慘案快過去十一個年頭了﹐我們作為這場慘案的死難親屬和致傷、致殘的幸存者﹐曾於去年以“六四”受難者對話團名義致函諸位﹐要求就“六四”慘案及“六四”受難者問題進行直接的、有誠意的對話。我們一直期待著諸位的善意回應﹐然而至今沒有得到任何答覆。對此我們感到失望和遺憾。

1989 年的“六四”事件已經成為歷史﹐但它作為整個民族的災難和恥辱並沒有成為過去。政府當局可以運用手裡掌握的權力掩蓋歷史真相﹐可以用恐懼和謊言迫使人們遺忘這段歷史﹐但不可能把它從人們的心底裡抹去。任何人如果不想在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面前止步﹐惟有勇敢地面對這血的歷史。

我們注意到江澤民主席多次引用孫中山先生的話﹕“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們相信主席先生對當年孫先生的話有深刻的理解﹐也相信主席先生對今天的世界潮流有真切的感受和把握﹐我們更相信主席先生具有一個大國領導人的政治智慧。但是﹐我們無法理解主席先生為什麼在“六四”問題上竟然站在世界潮流的對立方面達十一年之久。

在過去的年月裡﹐海內外正義之士和各界民眾﹐包括我們受難群體在內﹐一再要求重新評價“六四”事件﹐重新評價 89 天安門運動﹔呼籲今天的國家和政府領導人以此為契機﹐清算歷史﹐改弦更張﹐重新啟動政治改革﹐保障公民權利﹐實行民主憲政。

為求得政府方面的誠意回應﹐我們作為受難群體﹐保持了極大的克制﹐始終以國家穩定的大局為重﹐以億萬民眾的福祉為念﹐堅持主張通過民主、法制的軌道﹐以協商、對話的方式求得“六四”問題的公正解決﹔堅持在政府對“六四”事件作出妥善處理之前﹐通過自己的努力﹐互助互慰﹐醫治創傷﹔並以非政治性的民間方式﹐爭取海內外人道援助﹐在可能範圍內使老有所養﹐幼有所教﹐傷殘病弱者有所撫恤。

但是﹐十年過去了﹐政府方面在解決“六四”事件的問題上﹐非但沒有表現出絲毫誠意﹐反而對我們受難群體施以種種歧視甚至無情的打壓﹐近年來竟發展到無理扣押、凍結、收繳“六四”人道捐款的地步。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難道也能說成是順應了世界潮流嗎﹖

今天﹐我們已步入了一個新的世紀﹐我們期待國家和政府領導人以一種坦蕩的胸懷來面對當今的世界潮流﹐以一種新的思維來重新審視現實和歷史。而作為刻不容緩的首要一步﹐應該立即對“六四”事件作出重新評價﹐並使與此相關的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

為此﹐我們願意再次以“六四”受難者對話團的名義﹐籲請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先生、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田紀雲先生、政協主席李瑞環先生﹐就下列各項事宜進行真誠、平等的對話﹕

(一) 由社會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組成專門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對整個“六四”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佈調查結果﹐包括公佈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單和人數﹔

(二)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對其親屬作出個案交代﹔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通過專項的“六四”事件受難者賠償法案”﹐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

(三)責成有關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追究事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值此“六四”慘案十一週年紀念日即將來臨之際﹐我們以良好的願望﹐期待著諸位的誠意回應。我們願意就上述各項事宜與政府方面進行切實的、有成效的協商。我們希望政府方面就此項對話作出具體安排。同時﹐我們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受難群體的命運﹐促成此項對話的早日實現。

“六四”受難者對話團成員(20人)﹕

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莊  李雪文  蘇冰嫻  徐 玨
尤維潔  黃金平  鄺滌清  楊大榕  張樹森  尹 敏
馮友祥  杜東旭  郭麗英  張艷秋  吳定富  孫承康
方 政  齊志勇

聯繫人﹕丁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