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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深圳警察王登朝貪污案申請書

2013年02月27日

【王登朝妨害公務、貪污案】深圳市警察王登朝上訴案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2月7日開庭審理,至今未果。辯護律師王全章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此案。


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深圳警察王登朝貪污案申請書

鑑於,深圳市中院、廣東省高院對王登朝辯護人要求指定管轄的申請沒有任何回應(書面或口頭);深圳司法機器的運轉對公民的申請反應生鏽,幾近失靈;

鑑於,人民警察王登朝涉嫌貪污​​案最初由深圳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後移送到羅湖區檢察院,深圳市檢察院有操縱案件之嫌疑;

鑑於,人民警察王登朝涉嫌妨害公務案案發地為深圳市檢察院,受害人為深圳市檢察院的員工(包括臨時工),深圳市檢察院仍然派員出庭二審;

鑑於,人民警察王登朝已經對一審、二審公檢法、政法委的承辦人、負責人提起了刑事反控。王登朝和深圳市公檢法、政法委辦案人員、幕後決策人員已經形成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利害關係。

辯護人認為,人民警察王登朝涉嫌貪污​​案繼續由深圳中院已經不合適,是對程序正義的嚴重威脅。

同時,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先生最近提到: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爭取讓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為了讓更多的民眾在王登朝涉嫌貪污​​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特別是程序正義。強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此案。

並開放徵集網絡公民觀察員。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王登朝二審辯護人:王全章(電話:18611398964)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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