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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

孔靈犀 一位年輕的活動家、發明家分享80後一代年輕人的歷史使命觀。 一 成長在新時代的我們,目睹著國家在經濟建設上取得的巨大成功,體驗著網絡時代快速傳遞的信息與資訊,我們沐浴著生活中的陽光。廣播、電視、報紙與新聞讓我們憧憬,讓我們懷疑世上是否還有更美好的地方。都市的歌舞昇平、娛樂八卦與美日韓劇,手中不間斷的短信、臉書與推特,我們彷彿是最幸運的一代,被寵壞的我們不關心國家、社會的發展,也因此被上代人認定是“自私、冷漠、不負責任”的一代。 可是懵懂的我們開始尋找生命的意義和出路時,卻遇到各種踐踏法律和文明準則的殘酷現實。我們被脅迫適應著用逃避現實的空虛來裝載教育的失敗,...
《 劉曉波文集 》,劉曉波著 劉霞、胡平、廖天琪選編 (2010年12月10日) 中文精裝,296頁 新世紀出版及傳媒有限公司國際標準書號:978-988-19430-4-0 摘自《導言》: 為了便於一般讀者領略劉曉波思想之精要,獨立中文筆會的幾位同仁商議,決定選編一部劉曉波文集。
http://www.hrichina.org/public/resources/CRF/2010.04/CRF2010-04-net-01.png" style="border-top-color: rgb(51, 51, 51); border-right-color: rgb(51, 51, 51); border-bottom-color: rgb(51, 51, 51); border-left-color: rgb(51, 51, 51); border-image: initial; border-top-width: 1px; border-right-width: 1px...
尊敬的奧巴馬總統: 我是一個中國知識分子,一個在二十年前北京“六四”大屠殺中痛失愛子的母親。 首先,我祝賀您榮獲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並預祝您在未來的歲月裡能為維護世界和平、推動人類進步,以及踐行美國立國之本作出杰出的貢獻。 在您即將於十一月中旬訪華前夕,我冒昧地給您寫這封信,請求您在此次訪華期間運用您的政治智慧和影響力,營救目前身陷囹圄的中國大陸自由知識分子劉曉波博士。 據我所知,世界上一些民主國家和地區的正義之士、議會人士,都先后以不同方式、通過不同途徑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博士;尤其是在10月1日中共建政60周年當天,美國眾議院以410票的絕對多數票通過了要求釋放劉曉波博士的決議案。在此...
[English / 英文] 言論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English / 英文] 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 被告人劉曉波,男,1955年12月28日出生,身份證號碼:210203195512285575,研究生文化,漢族,無業,戶籍所在地: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八一路青春街一干5號樓,住北京市海淀區七賢村中國銀行宿舍10號樓1單元502號。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免予刑事處罰;1996年9月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動教養三年。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8年12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經本院批准,於2009年6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對本案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劉曉波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一審辯護詞 [English / 英文]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劉曉波 [English / 英文] 《起訴書》(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列舉了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並從中引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據此指控我觸犯了《刑法》第105條第2款之規定,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起訴書》所列舉事實,除了說我“在徵集了三百餘人的簽名後”的事實陳述不準確之外,對其他的事實,我沒有異議。那六篇文章是我寫的,我參與了《零八憲章》,但我徵集的簽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簽名不是我徵集的。至於據此指控我犯罪,我無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時間裡,面對預審警官、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現在,...
——我的最後陳述 劉曉波 [English / 英文] 在我已過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轉折時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屆大學生(七七級),從學士到碩士再到博士,我的讀書生涯是一帆風順,畢業後留在北京師範大學任教。在講台上,我是一名頗受學生歡迎的教師。同時,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識分子,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發表過引起轟動的文章與著作,經常受邀去各地演講,還應歐美國家之邀出國做訪問學者。我給自己提出的要求是:無論做人還是為文,都要活得誠實、負責、有尊嚴。那之後,因從美國回來參加八九運動,我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投入監獄,也失去了我酷愛的講台,再也不能在國內發表文章和演講...
刑事判決書 [English / 英文] (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號 公訴機關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劉曉波,男,53歲(1955年12月28日出生),漢族,出生地吉林省長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青春街5號2-1-2號,暫住北京市海淀區七賢村中國銀行宿舍10號樓1單元502號。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免予刑事處分;1996年9月因擾亂社會秩序被處勞動教養三年。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8年12月8日被拘傳,12月9日被監視居住,2009年6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辯護人丁錫奎,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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