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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

38名律師聯合發表聲明,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履行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維護律師法的效力和權威,依法撤銷司法部121號令和與其相關的規范性文件。聲明說,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強制進行的年度檢查考核和備案蓋章,違反了憲法和多部法律的規定,從今年開始,他們將隻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參加由律師事務所組織的年度考核,並呼吁全國其他律師履行法定職責,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不再參加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違法年度檢查考核,做一個嚴格執行律師法的律師。 中國律師關於不參加違法年度檢查考核的聲明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和1997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國人權:中共十八大已經結束,你對此有什麼評論? 高文謙:中共十八大折騰了大半年,現在總算是謝幕了,所有的人大概都鬆了一口氣, 中國人權 的這個中國政局觀察系列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如何來評價中共十八大,是一個很大的題目。中國現行的政治制度是黨國體制,黨盤踞在整個社會之上,壟斷掌控一切。十八大的結果,不僅事關中國未來的走向,而且對世界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我是研究中共黨史的,如何給十八大定位?我想,即便是從中共黨史的角度來說,十八大在歷史上的定位也將是非常負面的,可以與文革時期的中共九大有一比。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在一個重要的歷史關頭,當政者又一次錯失了機會,像九大一樣逆歷史潮流而動,...
嚴酷的考問 作爲八九運動的親歷者之一,六四大屠殺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這一運動在我的內心深處並沒有真正失敗,即便在現實意義上失敗了,也至多是悲壯的失敗。相對於以實力暫時取勝的專制政權來說,八九運動在道義上具有長期優勢,在我批評這一運動的時候,仍然懷有這樣的堅信。
幾十年來,觀察中國問題的專家一直不看好會有一個有活力的中共反對派崛起,他們認為共產黨的鐵腕太嚴酷、政府的控制太嚴密,公民不可能組織起來。 但是,2011年初發生的一系列群體抗議事件,不僅讓黨,而且讓全國都震驚了。原來名不見經傳的城鎮 烏坎 、 什邡 和 啟東 變得家喻戶曉,而且成了今後抗議活動的榜樣。在這幾起事件裡,當局都因面對出乎預料的強大的民眾憤怒,和運用網絡和社交媒體、組織良好的反對派,而不得不做出讓步。 2004年我第一次寫關於抗議的文章,那時中共的喉舌刊物《瞭望》周刊報導說,中國在2003年發生了超過58,000起重大社會騷亂事件,參加人數超過300萬,比2002年增加了15%。...
日益頻繁的社會抗爭事件,以及經濟不景氣,不僅使各地政府財政捉襟見肘,也使中國政府的維穩面臨經費嚴重不足的境地。 “維穩”的龐大支出 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由於中國各地政府對資源過度抽取,導致民間社會反抗直線上升,群體性事件逐年增長:2005年為8.7萬起,2006年超過9萬起 1 ,2008年為124,000起 2 ,2009年高達28萬起 3 。 中國的社會反抗類型由中國的經濟增長模式特點所決定。中國經濟的增長依賴房地產與石油重化工業、礦產等資源性行業,社會抗爭也就集中在這幾大領域:第一大類型是土地維權,在城市裡是住房拆遷,在農村里則是徵用土地。第二大類型是環境維權,...
在提供徵地拆遷法律服務過程中,透過與拆遷戶的訪談和代理案件發現,涉及徵地拆遷的行政訴訟案件即使行政機關違法行政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徵地拆遷對像也越來越難以通過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獲得勝訴的結果,甚至越來越難以立案,枉法裁判比比皆是。
英文書名:《劉曉波、〈零八憲章〉和 中國政治改革的挑戰》
【張起】 5月15日,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的泛藍聯盟負責人張起從重慶渝州監獄刑滿獲釋。張起於2008年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2009年7月7日被判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劉曉波 [English / 英文] 《起訴書》(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列舉了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並從中引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據此指控我觸犯了《刑法》第105條第2款之規定,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起訴書》所列舉事實,除了說我“在徵集了三百餘人的簽名後”的事實陳述不準確之外,對其他的事實,我沒有異議。那六篇文章是我寫的,我參與了《零八憲章》,但我徵集的簽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簽名不是我徵集的。至於據此指控我犯罪,我無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時間裡,面對預審警官、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現在,...
——我的最後陳述 劉曉波 [English / 英文] 在我已過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轉折時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屆大學生(七七級),從學士到碩士再到博士,我的讀書生涯是一帆風順,畢業後留在北京師範大學任教。在講台上,我是一名頗受學生歡迎的教師。同時,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識分子,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發表過引起轟動的文章與著作,經常受邀去各地演講,還應歐美國家之邀出國做訪問學者。我給自己提出的要求是:無論做人還是為文,都要活得誠實、負責、有尊嚴。那之後,因從美國回來參加八九運動,我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投入監獄,也失去了我酷愛的講台,再也不能在國內發表文章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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