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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競選區縣人大代表獨立參選人受警方騷擾

2016年10月18日

野靖環、張善根等18名北京公民日前發出要作為獨立參選人競選區縣人大代表的聯合宣言後,受到居住地警方的特別“關照”:張善根被片警說是“搗亂”;野靖環被片警上門阻止接受日本記者的採訪、出門受限制;楊凌雲也受到片警的詢問……

下面是其中幾名獨立參選人講述的與選舉有關的遭遇。


張善根

大家好!我叫張善根。昨天上午9點多我的片警張警官到我家了,來問我選舉的事。我說我要爭當候選人。他生氣地說:你別搗亂了!我一下子就急了:什麼叫搗亂?這是憲法給我的權利!我有選舉權也有被選舉權,我一不反黨、二不反政府,只是行使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怎麼是搗亂?你這樣我無法和你談,你現在就出去,以後別來找我。 10點,選民會開始。街道主任講了幾句,說是選舉小組長。大家還沒發言,主任宣布由原召集人當組長。選民都同意了。我當時說我要爭當候選人。原因是上屆代表五年來沒有什麼功績,沒有給選民解決問題,連個照面都沒有。我說我當候選人,可以公佈電話和住址,大家有問題可直接找我,我保證及時反映。當時很多人都驚訝得直看主任和書記。書記說得有十人提名才能填表。其他人都沒有說話,主任就宣布散會。我想這些選民都看書記和主任的臉色行事。

今天上午,我到派出所找所長,反映昨天片警說我的事。所長倒是很客氣,說年輕人不會說話不會辦事。我說:我參加候選人選舉怎麼是搗亂?所長說:這話不對,我批評他。然後又問寒問暖問我有什麼困難。我說現在看病太貴了,還沒什麼大病,醫療費就要到封頂線了,老百姓都生不起病,更看不起病。他說:我給你反映一下。

後來又把片警叫來批評了幾句,片警立即向我道歉,說以後一定要改正。

我說:選舉與你們派出所沒有關係,你們別摻合。他說:上面讓管不管不行呀,我們也不願意管,沒辦法。我看他們道歉了,也就消氣了。


野靖環

(1)

 

孫所長一會兒要來我家!

 

今天是10月18日,早上5點半,我起床上廁所,看見小片警發來微信。

他說:野大姐,夜裡十二點所裡給我打電話,說您今天要在家裡接受日本記者採訪。

我立刻明白了,電話被監聽了!

小片警說:等一會兒我和孫所長去您家。

我說:你倆一起接受采訪嗎?

小片警說:勸阻您別接受采訪。 [難過]

我說:你們應該把日本記者抓起來。 [調皮]

小片警說:我馬上就到派出所了。

我說:你們不是8點半上班嗎?

他說:為了您家的事啊!

我說:你辛苦了,我還得再睡一會兒。

今天是日本電視N​​TV到我家採訪。昨天白天聯繫的,夜裡警察開始管控!

孫所長到我家門口了,讓我起床收拾收拾。我說,是要把我帶走嗎?他說,跟您聊聊。我說,聊聊收拾收拾是什麼意思?他說,就是您穿好衣服我們進去。我說,別進來了。

8點20分,日本記者發來信息,說到院子門口了,不讓進。我說我現在出去。

警察攔住我,不讓出去。

記者發微信說,以後再約吧。

警察就跟我一起出門了。

一路上,紅馬甲的老頭老太太無數,一堆一堆的便衣無數,只有2個制服警察和一輛警車。

我遠遠的發現3個人,一個女的朝我招手,“回去吧! ”我也朝他們招手。他們旁邊,是一堆便衣警察。

 

孫所長和小片警把我護送到了居委會。


 野靖環   

(2)

昨天,小片警就跟我說,讓我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到居委會登記選民。我給小片警提了一些問題,他說不會解釋,讓我到居委會問問。

正好今天他和孫所長堵住我家門口,又保護我不能見日本記者,所以,就把我護送到紅蓮中里居委會了。

9點,我進了居委會。周書記拿出登記表讓我填寫。我問:周書記,這是重新登記還是核對啊?

她說:你得登記啊!

我說:我5年前那次選舉已經登記了啊,根據法律規定,一次登記終身有效啊。我又沒搬家,又沒有因為坐牢變化了選舉地點,為什麼要重新登記呢?

她說:我這是為你好啊!我熱心、耐心地為你著想……

我說:周書記,咱們無論是什麼心,一切行動要依法。現在是關於選舉的事,就要依照選舉法。你說的是選民登記,我已經是選民了,就不用登記了。

周書記急得不得了:哎呀!要是公佈了沒有你怎麼辦?

我說:好辦啊,沒有我我就到換屆辦,到選舉委員會投訴控告啊!然後到法院起訴。反正耽誤不了我投票!不能說沒有我的選民資格了吧?

周書記說:要論法律知識,我不如你,可是我是真心為你好啊!

我也忍受不了了,不費勁了,在登記表上填寫了。

其實,只有我一個人登記。


鄭威

我的名字在《選民榜》

今天早上9點,我到居委會看選民榜,鄭威榜上有名,踏實了。這時居委會主任和書記過來和我說,下午開會改在居委會了。我說下午我一定來。

一轉身,看見李警官站在身旁,他讓我進居委會屋裡坐會兒。

我告訴他,今天下午是居委會開小組會,我來參加。 25號是我的選舉宣傳日,我在這居委會門口,向街坊鄰居介紹自己,爭取大家投票給我。我要為大家服務,不要工資和福利,歡迎警官屆時光臨。

下午2點半,我準時到居委會會議室。書記、主任都滿面笑容的和我聊天,並誇我遵守時間。

等了半天,又來了西巷1號的一對夫妻。 3點多了,才來了幾個不認識的人。我就跟大家說了,從前的人大代表,你們誰見過?大家這次要認真對待手中的選票,投給我,有事找我隨便找。我25號上午9點在居委會門前宣傳我自己,歡迎你們參加。


楊凌雲

我們派出所片警剛才來電話,詢問選舉事,我告訴他,這事不歸派出所管,你可以告訴派出所辦事處,我十月二十四號在小區做選舉宣傳,推薦自己做人大代表獨立參選人,不放心也可以來輛警車,我有違法行為,隨時抓我,你可如實向派出所和辦事處匯報。

居委會也上門來通知我明天下午二點半參加有關選舉的會,我們樓門只通知了我一個人,大幕剛剛拉開。

匯報今天情況,為了不讓警察到家裡打擾家人。我去了小區門口的警務室。

徐警官說:所長電話指示,來了解一下情況。

我問有傳喚證嗎?

他說:哪能隨便就傳喚呢?只是聊天。

我說:如果要是關於選舉的事就免談,你可以告訴所長,我參選是自己的合法權利,沒有違法行為,我準備十月二十四號在小區進行競選宣傳。

他問:你們不是還有助選的嗎?

我說:你不知道2O11年我曾經在小區進行參選宣傳嗎?今年我仍準備那樣做,你可以如實反映。

他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