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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銬跨新年:12∙31被傳喚經過

2020年01月09日

“新公民運動”宣導者許志永的女友李翹楚推特上發表文章,詳述在新年前夕警方沒有合法手續對許志永的住所和她本人的住所進行搜查、抄家,並以“尋釁滋事”為由將她傳喚24小時的經過。她被戴手銬致手腕紅腫疼痛,在24小時內被訊問3次共約6小時,被貶低人格,被威脅關看守所讓她崩潰,被強迫保證與許志永疏遠關係,被迫忍著經期疼痛在冰涼的監室石板上睡覺,其按醫囑服藥的要求被拒絕。傳喚結束後至今,她每日出行都被國保跟蹤監視。

2019年12月26日開始,中國警方在多地拘留和傳訊了十幾名律師和維權人士,許志永被迫逃亡,丁家喜、張忠順、戴振亞等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李翹楚呼籲更多人關注“12∙26公民案”,關注中國的人權現狀。


戴手銬跨新年:1231被傳喚經過

李翹楚

2020年1月9日

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點左右,大概十幾位海澱區公安分局的民警和國保,對位於奧北中心的許志永家進行搜查,他們並未穿著制服,其中只有一位民警向我出示過他的證件,當時大腦一片空白,也並未看清楚該民警的警號。我問他們是否有搜查的合法手續,他們回答稍後在辦案中心會補給我。搜查中,我只能待在房間的客廳裡,許志永的保險箱、私人書信、部分書籍都被抄走。隨後,我被其中的五位民警和國保帶上樓下的麵包車,前往我位於魏公村附近的住所進行搜查,我平日使用的筆記型電腦、手機、u盤也被扣押。兩次抄家,我並沒有拿到扣押物品清單。

中午12點左右,我被帶往位於西三旗的海澱區公安分局辦案中心,以“尋釁滋事”傳喚24小時。在辦案中心的登記系統裡,我被標注為“無名氏”、“國保專案”,之後被安排換衣服、拍照、按指紋、驗血驗尿,且需要全程戴手銬。從12月31日中午至1月1日中午,我經歷了三次詢問,每次都有三位國保在場(2男1女),主審的國保每次都不一樣。並沒有人向我出示過工作證,我也無從得知他們的名字。國保在此期間讓我在傳喚證上簽字,但並不允許我保留自己的傳喚通知。

中午在監室稍坐了一會兒,我就被叫去開始第一次詢問,我坐在問訊室的鐵椅子上,對面主審的國保拿出在家裡搜出的我的個人日記,問我與許志永的關係、平日的聯絡方式、許志永的具體去向等屬私人範疇的問題,當我提出,這是我的私人事情不想回答,國保很嚴厲的說,既然傳喚你是因為找不到許志永,你當然有義務配合我們回答此類問題。過程中,我的抑鬱症病情、我的私人日記、我曾經的婚姻經歷,都被拿來對我進行人格貶低。他們一再的強調,我是工具、炮灰、污點,以此挑撥我和志永的關係。我內心覺得無比荒謬,兩個單身的人自由戀愛,卻要被惡意汙名化。第一次詢問結束,我被要求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筆錄的大致內容包括:我的基本情況、我與許志永的關係、平日聯絡方式、我最近一次見到許志永的時間地點。之後,我被允許回到監室休息。由於全程不被允許佩戴眼鏡,我看不清楚具體時間,第一次問詢大致持續三個小時。

第二次詢問,主審的國保一直問我對於許志永如何評價,我說他是關心社會底層命運、有正義感的人。他顯然對於我的回答並不滿意,在言語間對我進行威脅:“我們很想讓你儘快回家,但如果你就執意要支持許志永,你什麼時候能回家就不好說了,你過年的時候在哪裡也不好說了,你見過看守所嗎,被關在看守所的人,讓他在黃線裡面走就不敢走在外面,讓他站著就不敢坐著。你待三天就會崩潰的”,進而強迫我保證要與許志永疏遠關係。我在簽筆錄時,發現裡面包括“思想教育20分鐘”。第二次詢問大致持續兩個小時,結束後已到傍晚,我回到監室,晚飯吃了統一發放的白菜餡包子,也許是太餓了,當時覺得包子很好吃。2020年的跨年,我就在監室裡的石板上睡覺,冰涼的石板再加上經期疼痛,我只能儘量蜷縮著身體。由於第一次戴手銬沒什麼經驗,雙手活動導致手銬越來越緊,手腕有些紅腫疼痛。

第二天早上,由於身體不適吃不下早餐,我喝了些水要求民警帶我去吃藥(我的抑鬱症治療需要每天定點服藥),醫護人員問了我的症狀,說只能給我一粒,我提出按照自己原先的醫囑服用兩粒被拒絕。休息片刻,國保對我進行第三次詢問,大致持續1個小時,問我的常用郵箱和密碼,以及,許志永的電腦放在何處。之後告知我24小時傳喚結束,由國保開車送我回家。除了我個人的日記本和1部手機,其餘扣押物品都以“與案件有關”拒絕歸還,送我回家的國保讓我留了沒被扣押的那部手機的電話號碼,說歸還物品時會聯繫我。

我至今都不明白,何為“尋釁滋事”?因為找不到許志永,就可以隨意將他的親屬以“尋釁滋事”傳喚?而1月1日中午傳喚結束後,至今天1月9日,九天時間裡,我每日出行都有國保跟蹤監視,不僅侵犯了我作為公民的隱私權,還讓我時刻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許,麻木和恐懼就是如此被“養成”的。但親身經歷了,便不想假裝毫無察覺、被迫禁聲。國內對異議人士的打壓動輒連坐,累及家人好友,以此將他們推向整個社會環境的對立面。

如今,許志永在這個國家被迫逃亡,我也生活在被跟蹤監視、甚至可能“被消失”的恐懼中。而更令人擔憂的是,丁家喜、張忠順、戴振亞及李英俊已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有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希望能有更多人關注“12.26公民案”,關注中國的人權現狀。
 

李翹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