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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運動

戴振亞,人權捍衛者。文革中,戴振亞跟隨被下放的父母,在福建三明長大。畢業於廈門集美財經高等專科學校(現為集美大學財經學院),畢業後在廣州某大型建築企業工作。後戴振亞兄弟兩家均赴美定居,2013年戴振亞回到廈門照顧八十多歲的雙親,並在私營企業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戴振亞是一個“對別人的不幸,我不能無動於衷”的公民。2013年起即參與廈門市公民同城聚會,公民送飯(救助良心犯及其家屬),曾聲援捐助過眾多公義人士。不管是外地同道來廈門,或者本地訪民需要,多是他安排接待迎來送往。2015年1月17日與潘甘平、鄒麗惠、吳淦等人共同發起《關於撤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次提高成品燃油消費稅決定的建議書》...
李英俊,人權捍衛者,關注民主憲政和社會公義,參與為良心人士「送飯」、「送溫暖」等公民運動。自2013年開始先後參與同城公民「飯醉」;關注臺灣李明哲,屠夫吳淦,赤腳律師紀斯尊等活動;參加「福建羊群」慈善公益活動。 2019年12月初,李英俊和其他公民及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隨後當局開始對參與和涉及此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展開抓捕,先後有二十多名公民及律師被失蹤或被傳喚,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該案被稱為「 12.26公民案 」。 2019年12月26日晚9時左右,李英俊在福建漳州家中被山東警方跨省抓捕並被抄家。警方扣押了李英俊的手機、電腦、筆記本...
最後更新:2021年3月22日 李翹楚 ,女權主義者,勞工問題研究者,本科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研究生畢業于英國約克大學並獲公共政策碩士學位,其後於清華大學從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翹楚長期參與、關注和研究中國大陸的勞工、女權和民間維權議題。她的研究領域涉及勞工視角的養老保險等政策問題。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區“清理低端人口”的強拆和驅趕外來農民工事件中,翹楚和其他志願者一起持續搜集彙集信息,分享資料,並到受影響嚴重的社區廣為傳播,讓失去工作和居所的打工者得到用工、獲取免費和平價住宿的線索。 2018年後,她積極介入反996、MeToo等民間自發運動,整合檔案和撰寫報告,...
“新公民運動”宣導者 許志永 的女友 李翹楚 在 推特 上發表文章,詳述在新年前夕警方沒有合法手續對許志永的住所和她本人的住所進行搜查、抄家,並以“尋釁滋事”為由將她傳喚24小時的經過。她被戴手銬致手腕紅腫疼痛,在24小時內被訊問3次共約6小時,被貶低人格,被威脅關看守所讓她崩潰,被強迫保證與許志永疏遠關係,被迫忍著經期疼痛在冰涼的監室石板上睡覺,其按醫囑服藥的要求被拒絕。傳喚結束後至今,她每日出行都被國保跟蹤監視。 2019年12月26日開始,中國警方在多地拘留和傳訊了十幾名律師和維權人士,許志永被迫逃亡,丁家喜、張忠順、戴振亞等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李翹楚呼籲更多人關注“12∙26公民案...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天對倡導新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 丁家喜 和 李蔚 的上訴案做出維持原判的裁決。今年4月18日,丁、李兩人均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丁家喜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李蔚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丁家喜和李蔚被指控參與組織、策劃了2012年底和2013年初在北京街頭舉行的幾次打橫幅,發放傳單,要求政府官員財產公示的活動。 知情人士告知 中國人權 :今天上午一些聲援丁家喜和李蔚的人士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準備旁聽二審庭審,但在9點鐘開庭前,至少有19人被強制帶上公交車拉到八寶山派出所。下午,他們被 分送到石景山派出所和魯谷派出所關押,4點半左右,...
唐天昊律師在提交給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詞中指出:本案諸多程序違法,嚴重侵犯被告人丁家喜的法定訴訟權益及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即使羅織的證據亦無法證明丁家喜構成犯罪,應當無罪釋放;本案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以刑事手段打壓公民合法訴求。唐律師說,本案的癥結不在於丁家喜們擾亂什麼社會秩序,而在於他們的行為可能觸痛貪官群體及盤踞於中國某些領域的利益既得者。他表達了對丁家喜的欽佩,希望法官們能感受到丁家喜們那種推動國家向前進步的拳拳之心,並警告說鎮壓只會加深仇恨,威脅政府的穩定。 憲權,檢驗法治的試金石——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摘要:...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律師 程海 在這份控告狀兼辯護詞中表示,根據憲法,丁有權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呼籲教育平等;同時對125位法官、檢察官和警察提起控告,控告他們濫用職權和法律侵犯公民權利。 程海指出今年4月判決丁家喜有罪,沒有事實依據、適用法律錯誤。其次,參與辦理此案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在一審和二審中涉嫌濫用權力、玩忽職守,存在一系列程序違法行為。第三,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應當被追究徇私枉法的刑事責任。 告狀兼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 我受被告人丁家喜和其親屬委託,擔任其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二審辯護人。 2014年5月9日,本人把律師事務所函、...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維權人士 趙常青 和 張寶成 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趙、張兩人作出判決:判處趙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有期徒刑二年。趙被指控策劃了2013年初在北京舉行的舉牌和演講活動,張寶成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隨後,趙常青和張寶成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宣布維持原判。 本月中旬,趙常青的辯護律師 房立剛 遞交法院的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 中指出,一審判定趙常青“參與組織策劃”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趙常青“組織策劃”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舉牌活動,也沒有事實基礎。 在申請書中,...
今天,江西新余渝水區法院對三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三年 。該案於2013年12月3日至5日進行了三天的庭審。 中國當局雖然聲稱反腐倡廉,但卻對以行動起來響應的民眾進行嚴厲打壓。今天的判決是自2013年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最重的判刑,劉萍和魏忠平的刑期超過了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許志永所判的四年。 劉萍的女兒 廖敏月 原來曾勸阻母親的維權活動,今天在旁聽判決後對 中國人權 說:“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推動中國民主憲政是大家的事,...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劉萍和魏忠平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決結果公佈後,魏忠平之弟魏忠華髮表了下面這則聲明。 魏忠平之弟魏忠華:哪像世界第一大黨,簡直像個小偷—— 新余案家屬庭後聲明之二 1、今天外全是便衣,整個市警察全出動,我照幾張相片,宣判完出庭被幾個警察攔住,要我刪除照片,我對他們差點發生衝突,後一警官對我說他們也是工作沒辦法,我想也是,這時代也有正義警察被迫害,算了,如同歸於盡他們家人也是受害者。江西新余開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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