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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財產

在 郭飛雄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其辯護律師陳光武和張雪忠到看守所會見了郭飛雄,並就案件審判存在的程序問題提出了5項法律意見。郭飛雄認為,單就法院不允許其律師複製最重要的案卷材料這一項,律師就根本不可能進行有效的辯護;律師應要求法院延期開庭,繼續要求法院允許律師複製全部證據。其律師聲明:在未能複制核心證據的情況下,將不會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審;將繼續要求法院允許複製全部案卷材料並糾正其他的違法情況。
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其被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發表《獄中聲明》,指出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審理其案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反法定程序的事實,尤其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拒絕其辯護律師複製八個光盤的數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現場視頻、照片等證據),嚴重侵害了辯護律師及其本人的法定辯護權。他說,如果法院9月12日繼續按原計劃開庭,那麼法院的庭審將是不正當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無效的,他將在庭審中全程保持沉默。
2014年8月5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級法院對 劉萍、魏忠平 和 李思華 的上訴案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決。 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於2014年6月18日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萍和魏忠平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天對倡導新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 丁家喜 和 李蔚 的上訴案做出維持原判的裁決。今年4月18日,丁、李兩人均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丁家喜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李蔚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丁家喜和李蔚被指控參與組織、策劃了2012年底和2013年初在北京街頭舉行的幾次打橫幅,發放傳單,要求政府官員財產公示的活動。 知情人士告知 中國人權 :今天上午一些聲援丁家喜和李蔚的人士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準備旁聽二審庭審,但在9點鐘開庭前,至少有19人被強制帶上公交車拉到八寶山派出所。下午,他們被 分送到石景山派出所和魯谷派出所關押,4點半左右,...
唐天昊律師在提交給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詞中指出:本案諸多程序違法,嚴重侵犯被告人丁家喜的法定訴訟權益及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即使羅織的證據亦無法證明丁家喜構成犯罪,應當無罪釋放;本案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以刑事手段打壓公民合法訴求。唐律師說,本案的癥結不在於丁家喜們擾亂什麼社會秩序,而在於他們的行為可能觸痛貪官群體及盤踞於中國某些領域的利益既得者。他表達了對丁家喜的欽佩,希望法官們能感受到丁家喜們那種推動國家向前進步的拳拳之心,並警告說鎮壓只會加深仇恨,威脅政府的穩定。 憲權,檢驗法治的試金石——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摘要:...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律師 程海 在這份控告狀兼辯護詞中表示,根據憲法,丁有權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呼籲教育平等;同時對125位法官、檢察官和警察提起控告,控告他們濫用職權和法律侵犯公民權利。 程海指出今年4月判決丁家喜有罪,沒有事實依據、適用法律錯誤。其次,參與辦理此案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在一審和二審中涉嫌濫用權力、玩忽職守,存在一系列程序違法行為。第三,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應當被追究徇私枉法的刑事責任。 告狀兼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 我受被告人丁家喜和其親屬委託,擔任其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二審辯護人。 2014年5月9日,本人把律師事務所函、...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維權人士 趙常青 和 張寶成 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趙、張兩人作出判決:判處趙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有期徒刑二年。趙被指控策劃了2013年初在北京舉行的舉牌和演講活動,張寶成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隨後,趙常青和張寶成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宣布維持原判。 本月中旬,趙常青的辯護律師 房立剛 遞交法院的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 中指出,一審判定趙常青“參與組織策劃”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趙常青“組織策劃”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舉牌活動,也沒有事實基礎。 在申請書中,...
今天,江西新余渝水區法院對三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三年 。該案於2013年12月3日至5日進行了三天的庭審。 中國當局雖然聲稱反腐倡廉,但卻對以行動起來響應的民眾進行嚴厲打壓。今天的判決是自2013年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最重的判刑,劉萍和魏忠平的刑期超過了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許志永所判的四年。 劉萍的女兒 廖敏月 原來曾勸阻母親的維權活動,今天在旁聽判決後對 中國人權 說:“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推動中國民主憲政是大家的事,...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劉萍和魏忠平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決結果公佈後,魏忠平之弟魏忠華髮表了下面這則聲明。 魏忠平之弟魏忠華:哪像世界第一大黨,簡直像個小偷—— 新余案家屬庭後聲明之二 1、今天外全是便衣,整個市警察全出動,我照幾張相片,宣判完出庭被幾個警察攔住,要我刪除照片,我對他們差點發生衝突,後一警官對我說他們也是工作沒辦法,我想也是,這時代也有正義警察被迫害,算了,如同歸於盡他們家人也是受害者。江西新余開個庭,...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劉萍 和 魏忠平 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劉萍家屬聲明 其實這次的審判結果,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為此留下一滴眼淚,甚至可以說更多表現出來的是冷笑吧,僅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要求參選人大代表,扒了他們偽善的新衣便遭到如此嚴厲的報復,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這一年多以來,我經常的反思自己,為什麼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親,我要去漠視現當代社會中的暴戾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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