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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華

今天,江西新余渝水區法院對三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三年 。該案於2013年12月3日至5日進行了三天的庭審。 中國當局雖然聲稱反腐倡廉,但卻對以行動起來響應的民眾進行嚴厲打壓。今天的判決是自2013年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最重的判刑,劉萍和魏忠平的刑期超過了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許志永所判的四年。 劉萍的女兒 廖敏月 原來曾勸阻母親的維權活動,今天在旁聽判決後對 中國人權 說:“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推動中國民主憲政是大家的事,...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劉萍和魏忠平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決結果公佈後,魏忠平之弟魏忠華髮表了下面這則聲明。 魏忠平之弟魏忠華:哪像世界第一大黨,簡直像個小偷—— 新余案家屬庭後聲明之二 1、今天外全是便衣,整個市警察全出動,我照幾張相片,宣判完出庭被幾個警察攔住,要我刪除照片,我對他們差點發生衝突,後一警官對我說他們也是工作沒辦法,我想也是,這時代也有正義警察被迫害,算了,如同歸於盡他們家人也是受害者。江西新余開個庭,...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劉萍 和 魏忠平 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劉萍家屬聲明 其實這次的審判結果,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為此留下一滴眼淚,甚至可以說更多表現出來的是冷笑吧,僅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要求參選人大代表,扒了他們偽善的新衣便遭到如此嚴厲的報復,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這一年多以來,我經常的反思自己,為什麼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親,我要去漠視現當代社會中的暴戾與邪惡?...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對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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