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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振亞簡介

2020年04月22日

戴振亞,人權捍衛者。文革中,戴振亞跟隨被下放的父母,在福建三明長大。畢業於廈門集美財經高等專科學校(現為集美大學財經學院),畢業後在廣州某大型建築企業工作。後戴振亞兄弟兩家均赴美定居,2013年戴振亞回到廈門照顧八十多歲的雙親,並在私營企業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戴振亞是一個“對別人的不幸,我不能無動於衷”的公民。2013年起即參與廈門市公民同城聚會,公民送飯(救助良心犯及其家屬),曾聲援捐助過眾多公義人士。不管是外地同道來廈門,或者本地訪民需要,多是他安排接待迎來送往。2015年1月17日與潘甘平、鄒麗惠、吳淦等人共同發起《關於撤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次提高成品燃油消費稅決定的建議書》連署活動。2015年3月在屠夫吳淦和望雲和尚等社會活動人士的協助下建“溫暖福建”微信送飯區域群。2015年5月為聲援江西樂平冤案和吳淦,與望雲和尚等人在微信群發起籌款活動。在“709大抓捕”中,戴於2015年7月12日被口頭傳喚,7月20日被書面傳喚。

自參與新公民運動以來,為促進社會法治進步,先後參與過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為利益受侵害的當事人代理行政訴訟、公益性行政訴訟案件研討以及政治迫害個案的聲援活動。為此,戴振亞曾無數次被喝茶警告,被跟蹤恐嚇。

2019年12月初,戴振亞和其他公民及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12月26日當局開始對參與和涉及此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展開抓捕,先後有二十多名公民及律師被失蹤或被傳喚,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該案被稱為“12.26公民案”。26日晚9時左右,戴振亞在廈門家中被山東警方跨省帶走。2天后戴的妻子被口頭告知戴振亞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已被山東煙臺警方指定監視居住。戴振亞被帶走後,警方威脅戴的妻子不得與外界聯繫,不得接受採訪。

代理律師常伯陽申請會見被拒絕。常律師于2020年1月15日在煙臺市公安局與警方專案組就會見問題、案件情況進行溝通,經過半個小時的溝通結果,警方稱常伯陽律師提出的問題不能現場答覆,需要請示研究後才能答覆。關於所涉罪名,警方只說是危害國家安全,不能明確告知具體罪名,也沒有法律文書。戴振亞被強迫失蹤27天后,常伯陽律師收到不予會見決定書,這是迄今為止收到的唯一一份法律文書。煙臺市公安局2020年1月16日出具的不予會見決定書稱,因“張忠順等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屬於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會見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洩露國家秘密”,決定不准予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