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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齡歸零受害群體”參與全球華人連署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說明

2018年01月08日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社部)依據過時的部門規範性檔,非法剝奪有幾十年工齡的勞動者的權益(將他們的工齡歸零),致使眾多退休者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的絕境。因政府不依法律、不遵程式,在用盡所有辦法申訴無果後,國內“工齡歸零受害群體”參與由海外各國華人退休權益協會主導的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政府侵權行為的全球華人連署簽名。該投訴主旨表達了:中國社會保障部門用一個《復函》即“信件”就剝奪一個人工作幾十年的工齡,剝奪一個人的退休權利,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地地道道的踐踏人權行為!這是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隨後,他們還將再次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政府侵權,並提供政府至今拒絕停止侵害的所有證據。他們特別指出:這一切都是由於今日中國各級信訪、司法審判與政府部門權力勾兌,一再違法侵權,欺詐性應對民眾訴訟、上訪和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所釀成的。


於“工齡歸零受害群體”參與全球華人連署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說明

工齡歸零受害群體

中國改革開放40年的今天,人社部依據(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過時復函等部門規範性檔,非法剝奪勞動者“視同繳費工齡”權益,即“工齡歸零”惡政,致使眾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被排除於國家社保體系之外,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絕境,且不依法律,不遵程式,無法投訴,不能覆議。人社部如此拒絕付出勞動者已經積蓄在國庫裡的養老儲備金行徑,如同國家銀行拒絕向儲戶還本付息一樣性質惡劣。這種惡政,是地地道道的公然掠奪、侵吞公民合法財產的犯罪行為。因此,所有“工齡歸零受害群體”都是政府的債權人。

為此,我們發起了海內外上千人聯名,於2017年12月6日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掛號寄去了《千人連署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書》。經郵政查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接收了該申請。與此同時,德國、日本、北美及美國加州等各國華人退休權益協會,也向各自所在國的中國使領館及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機構寄去了這封申請書。但至今一個半月了,我們都未接到人社部的任何關於資訊公開答覆,也未有任何延期或其他不符合條件原因的告知(人社部未履行任何告知或說明義務)。2018年元月1日,我們卻接到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社部85201號答覆信訪《告知單》。該“告知”不僅不敢公開其以“不得減損公民權益”的部門規範檔,推行“工齡歸零”野蠻政策有否法律依據及相關資訊,反而故意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偷換成信訪處理,謊稱依據《信訪條例》,僅僅在其自製的檔案格式欄目上打了個勾,標示“向有關部門反映”,就敷衍了《千人連署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書》。據此,我們決定參與由海外各國華人退休權益協會主導的,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政府侵權行為的全球華人連署簽名。該投訴主旨表達了:中國社會保障部門用一個《復函》即“信件”就剝奪一個人工作幾十年的工齡,剝奪一個人的退休權利,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地地道道的踐踏人權行為!這是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此公約第九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隨後,我們還將以國內“工齡歸零受害群體”身份與角度,再次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政府侵權,並提供政府至今拒絕停止侵害的所有證據。這一切都是由於今日中國各級信訪、司法審判與政府部門權力勾兌,一再違法侵權,欺詐性應對民眾訴訟、上訪和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所釀成的。特此說明。

《千人連署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書》申請人代表:

牟傳珩,13698698102;薑福禎,13573820148;張霄旭,18661637606;

薑春元,13854272875;劉景明,電話:18561756572

 

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程式表格(全球華人連署簽名)

I.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author (s) of the communication or the alleged victim (s) if other than the author

1.李新紀 Xinji Li);國籍:USA;住址:3108 Oswego Dr. Plano TX 75074 USA ;電話:1-469-288-3999 E-mailXinjli@hotmail.com

2.代表的其他人:

何安莉 俞良純代表 訴求在中國退休權益德國華人華僑協會(包括英國﹑瑞士﹑奧地利﹑荷蘭和西班牙156人)

​何安莉 (Anli He)  linghu@gmx.net  ,​​​​​​​俞良純 (Liangchun Yu) yuliangchun@t-online.de

謝啟中 陳剛 代表 在日華人華僑退休養老待遇問題聯絡會(51人)謝啟中 (Qizhong Xie) keityu5858@yahoo.co.jp ,陳剛(Gang Chen) cn5305gg@h7.dion.ne.jp

張懋 孫宏鈞代表訴求在中國退休權益北美華人華僑協會(包括美國、加拿大和紐西蘭共241人)   張懋  (Mao Zhang)  3304019737@qq.com ,孫宏鈞 (Sam Sun) samsundage@gmail.com

周民立代表回國華人華僑在華退休養老待遇問題聯絡會(25人)

周民立  (Minli Zhou) mzhou0925@aliyun.com

李新紀  潘瑜代表北美華人退休聯合會德克薩斯州分會(367人)

李新紀(Xinji Li)Xinjli@hotmail.com,潘瑜(Yu Pan)Ypan1030@yahoo.com

王士方代表北美華人退休聯合會北卡羅林納州分會 5人) Eddie Wang, eddiewang1936@gmail.com

Bob I Hou 代表北美華人退休聯合會西佛吉尼亞州分會(6人)Bob I Hou,bobhou@gmail.com

牟傳珩、薑福禎、張霄旭、姜春元代表國內“工齡歸零受害群體”(150人)

牟傳珩,13698698102;薑福禎,13573820148;張霄旭,18661637606;

薑春元,13854272875

II. Information on the State concerned

中國政府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III. Facts of the complaint and nature of the alleged violation(s)

1、我們是一批來自中國大陸及在海外退休的老移民,散居于世界各地,大都已入籍居住國。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初期(上世記八、九十年代),我們這一批人已經是中年人,到海外去求學、工作、探親。人數約有數萬。出國時都在中國工作過,具有了20多年(起碼超過15年,也有30年以上)的中國工齡。當時中國的新社會保險制度(新社會保險是2011年頒佈)尚未建立,仍在採取“低工資、高積累”的老式的方法,就是工資給的很低,國家收繳了職工創造的絕大部分財富,作為國家積累,但國家承諾這部分國家積累保證了工作人員的退休養老金。我們這些人因為工作原因,合法地改變了國籍身份,在居住國一直工作到退休。由於工作年限僅有十多年,或者更少,相應的退休金不多,也有人因不符合居住國退休條件而沒有任何退休金,而我們原在中國大半生勞動應該獲得的退休金,由於中國社會保障部門的歧視性檔——人辦函(1998101號《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及自動離職參加工作後的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的復函》的執行,將出國人員都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取消了我們在中國的全部工齡,而不能獲得在中國勞動幾十年的退休金!以致這些已七十、八十歲的老華人華僑生活艱難,淪為老無所養的境地!

2、中國社會保障部門用一個《復函》即“信件”就剝奪一個人工作幾十年的工齡,剝奪一個人的退休權利,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可想像的踐踏人權行為!

3、剝奪我們在中國的幾十年工齡,拒絕發給我們應得的中國退休金,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此公約第九條:“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4、中國早已將保護人權原則寫入憲法,中國政府將人權的主要內容鎖定在首先保障人的“生存權”,而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卻可以用一個信件《復函》的形式,剝奪原公民在中國勞動半生甚至多半生的工齡,侵犯七八十歲老年華人華僑的“生存權”!而且《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我們在中國工作幾十年應該得到的退休金,完全是屬於我們自己的私人財產,不經任何程式,沒有國家立法,只用《復函》一個信件形式,可以處罰數額如此巨大且是終生的退休金財產!

5、在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今天,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仍然以“階級鬥爭為綱”把出國人員和華人華僑當作“叛徒”和“反革命”來對待,取消我們在中國的工齡,這不是我們誣衊人社部,而是我們的體驗!

在中國,被取消工齡的人員還包括被“開除”、“勞動教養”、“刑事處分”人員(<59〉內人事福第740號函)。而我們也就等同了“刑事處分”人員,“勞動教養”人員……。以“階級鬥爭為綱”的精神深深烙印在對待我們這個特定人群的歧視中,是不折不扣的違憲行為!

IV. Exhaustion of domestic remedies

  1. 用盡國內補救辦法的步驟—— 請提供已經執行的程式的細節,包括訴諸法院和其他公共當局以及國家人權機構,索賠在哪個時間做出,結果如何

1、十年來,我們給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僑辦、人大法制委員會等有關國家主管部門,寄去上百封信,得不到任何答覆! (附件1:郵政局的寄信收據照片)

22013年給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寫過:《提請人大常務委員會審查:關於人辦函(1998)101號行政法規與憲法及勞動法相抵觸的建議》,要求公正立法,但近五年過去了沒有得到答覆。(附件2

32014年我們的申訴建議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的人大代表提案 ,但是至今沒有結果。(附件3A :我們的申訴建議書;附件3B: 關於儘快制定保護華人華僑退休權益新法規的建議)

4、請參看參加這一訴求的人員統計。

訴求在中國退休權益華人華僑——德國﹑日本﹑北美﹑國內等八協會會員年齡及國內工齡統計

52015年,我們給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寫過公開信,刊登在2015924日的《世界日報》C-5 版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3年訪問德國,我們通過德國總理默克尓轉交過申訴信,全沒有得到回答。(附件 5A:致習近平主席公開信電子版;5B: 致李克強總理信)

62013年三個協會代表:何安莉、孫華燕、李娟玲去北京走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該部信訪處處長回答:“國家對你們的退休問題沒有政策”。

720179月北美協會寫信給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崔天凱大使的信被無理由退回。十年來,我們給各自居住國的中國大使館去信要求解決在中國的退休問題一直沒有結果。(附件6:給中國大使館信件的退信照片)

8、對我們的信訪大多是沒有回音,有回音的則是不講道理,例如:2017年國務院僑辦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對我們的建議 5914號建議)的回復。

  <因此,在現行政策範圍內,其養老待遇無法從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解決…… 國務院僑辦將繼續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真研究這一問題> 我們申訴了十年,他們也繼續研究了十年,至今沒有研究出結果。(見附件7 

10年來,我們一直在申訴,用盡了所有的辦法。 

  1. 如果國內解決辦法無效或無理拖延,請詳細解釋原因:

1、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為我們已加入外國國籍,不是中國公民。

2、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為我們已經脫離原中國工作單位,稱我們是“自動離職”,將我們在原中國單位工作幾十年的工齡取消,甚至對“辭職”人員也同樣對待。不管以什麼樣的名義離開原單位,只能說明不在原單位工作了,不應該否認我們在原單位工作過的歷史。但是,中國人社部卻不承認我們在中國幾十年的工齡,取消我們的退休權,剝奪了我們的終生養老金!

3、中國當局以我們沒有參加中國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向國家交納養老金為理由。

中國2011年公佈施行新的《中國保險法》,實行工作人員每月繳納一定的養老金,作為退休基金。而我們是在2011年施行新的《中國保險法》以前幾乎半個世紀參加工作的人員,那時國家施行“低工資、高積累”的經濟政策,國家已從工作人員創造的高積累中抽取了養老基金。新的《中國保險法》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也就是說國家承認過去的許諾:為國家施行“低工資、高積累”年代參加工作的人員承擔其基本養老保險,我們就是屬於這一部分人,我們過去幾十年的工齡對應的養老保險應該由國家承擔!

但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卻不顧歷史事實,說我們沒有參加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將我們踢出《中國保險法》範圍,使七八十歲、甚至九十歲的華人華僑淪為老無所養的境地!

4、我們從2008年起就向中國各個部門申訴,要麼不回答要麼推拖說沒有政策,早就該退休的華人華僑沒有任何辦法與中國人社部抗爭,其中有些老人帶著終生的遺憾和辛酸,無奈地離開了人世!

V. Submission of communication to other human rights bodies

是否給其他人權機構遞交過申訴?

德國協會將這一情況向“世界勞工組織”發過信件,但沒有得到回復。

VI. Request for confidentiality

如果來文符合理事會第5/1號決議規定的受理標準,請注意將其轉交有關國家,以獲得關於侵權指控的意見。

請說明您是否希望將您的身份或投訴中包含的任何具體資訊保密。

要求保密:無保密要求

遞交時間:201818               簽名:李新紀

 

郵寄地址: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

Fax (41 22) 917 90 11
EMAILCP@o 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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