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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龄归零受害群体”参与全球华人联署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说明

2018年01月08日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依据过时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非法剥夺有几十年工龄的劳动者的权益(将他们的工龄归零),致使众多退休者陷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绝境。因政府不依法律、不遵程序,在用尽所有办法申诉无果后,国内“工龄归零受害群体”参与由海外各国华人退休权益协会主导的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政府侵权行为的全球华人联署签名。该投诉主旨表达了:中国社会保障部门用一个《复函》即“信件”就剥夺一个人工作几十年的工龄,剥夺一个人的退休权利,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地地道道的践踏人权行为!这是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随后,他们还将再次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政府侵权,并提供政府至今拒绝停止侵害的所有证据。他们特别指出:这一切都是由于今日中国各级信访、司法审判与政府部门权力勾兑,一再违法侵权,欺诈性应对民众诉讼、上访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酿成的。


关于“工龄归零受害群体”参与全球华人联署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说明

工龄归零受害群体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今天,人社部依据(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过时复函等部门规范性文件,非法剥夺劳动者“视同缴费工龄”权益,即“工龄归零”恶政,致使众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被排除于国家社保体系之外,陷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绝境,且不依法律,不遵程序,无法投诉,不能复议。人社部如此拒绝付出劳动者已经积蓄在国库里的养老储备金行径,如同国家银行拒绝向储户还本付息一样性质恶劣。这种恶政,是地地道道的公然掠夺、侵吞公民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因此,所有“工龄归零受害群体”都是政府的债权人。

为此,我们发起了海内外上千人联名,于2017年12月6日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挂号寄去了《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经邮政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接收了该申请。与此同时,德国、日本、北美及美国加州等各国华人退休权益协会,也向各自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及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机构寄去了这封申请书。但至今一个半月了,我们都未接到人社部的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答复,也未有任何延期或其他不符合条件原因的告知(人社部未履行任何告知或说明义务)。2018年元月1日,我们却接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85201号答复信访《告知单》。该“告知”不仅不敢公开其以“不得减损公民权益”的部门规范文件,推行“工龄归零”野蛮政策有否法律依据及相关信息,反而故意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偷换成信访处理,谎称依据《信访条例》,仅仅在其自制的文件格式栏目上打了个勾,标示“向有关部门反映”,就敷衍了《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据此,我们决定参与由海外各国华人退休权益协会主导的,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政府侵权行为的全球华人联署签名。该投诉主旨表达了:中国社会保障部门用一个《复函》即“信件”就剥夺一个人工作几十年的工龄,剥夺一个人的退休权利,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地地道道的践踏人权行为!这是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此公约第九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随后,我们还将以国内“工龄归零受害群体”身份与角度,再次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政府侵权,并提供政府至今拒绝停止侵害的所有证据。这一切都是由于今日中国各级信访、司法审判与政府部门权力勾兑,一再违法侵权,欺诈性应对民众诉讼、上访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酿成的。特此说明。

《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人代表:

牟传珩,13698698102;姜福祯,13573820148;张霄旭,18661637606;

姜春元,13854272875;刘景明,电话:18561756572

 

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投诉程序表格(全球华人联署签名)

I.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author (s) of the communication or the alleged victim (s) if other than the author

1.李新纪 (Xinji Li);国籍:USA;住址:3108 Oswego Dr. Plano TX 75074 USA ;电话:1-469-288-3999 ;E-mail:Xinjli@hotmail.com

2.代表的其他人:

何安莉 俞良纯代表 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德国华人华侨协会(包括英国﹑瑞士﹑奥地利﹑荷兰和西班牙156人)

​何安莉 (Anli He)  linghu@gmx.net  ,​​​​​​​俞良纯 (Liangchun Yu) yuliangchun@t-online.de

谢启中 陈刚 代表 在日华人华侨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51人)谢启中 (Qizhong Xie) keityu5858@yahoo.co.jp ,陈刚(Gang Chen) cn5305gg@h7.dion.ne.jp

张懋 孙宏钧代表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北美华人华侨协会(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共241人)   张懋  (Mao Zhang)  3304019737@qq.com ,孙宏钧 (Sam Sun) samsundage@gmail.com

周民立代表回国华人华侨在华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25人)

周民立  (Minli Zhou) mzhou0925@aliyun.com

李新纪  潘瑜代表北美华人退休联合会德克萨斯州分会(367人)

李新纪(Xinji Li)Xinjli@hotmail.com,潘瑜(Yu Pan)Ypan1030@yahoo.com

王士方代表北美华人退休联合会北卡罗林纳州分会 (5人) Eddie Wang, eddiewang1936@gmail.com

Bob I Hou 代表北美华人退休联合会西佛吉尼亚州分会(6人)Bob I Hou,bobhou@gmail.com

牟传珩、姜福祯、张霄旭、姜春元代表国内“工龄归零受害群体”(150人)

牟传珩,13698698102;姜福祯,13573820148;张霄旭,18661637606;

姜春元,13854272875

II. Information on the State concerned

中国政府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III. Facts of the complaint and nature of the alleged violation(s)

1、我们是一批来自中国大陆及在海外退休的老移民,散居于世界各地,大都已入籍居住国。

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初期(上世记八、九十年代),我们这一批人已经是中年人,到海外去求学、工作、探亲。人数约有数万。出国时都在中国工作过,具有了20多年(起码超过15年,也有30年以上)的中国工龄。当时中国的新社会保险制度(新社会保险是2011年颁布)尚未建立,仍在采取“低工资、高积累”的老式的方法,就是工资给的很低,国家收缴了职工创造的绝大部分财富,作为国家积累,但国家承诺这部分国家积累保证了工作人员的退休养老金。我们这些人因为工作原因,合法地改变了国籍身份,在居住国一直工作到退休。由于工作年限仅有十多年,或者更少,相应的退休金不多,也有人因不符合居住国退休条件而没有任何退休金,而我们原在中国大半生劳动应该获得的退休金,由于中国社会保障部门的歧视性文件——人办函(1998101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的执行,将出国人员都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取消了我们在中国的全部工龄,而不能获得在中国劳动几十年的退休金!以致这些已七十、八十岁的老华人华侨生活艰难,沦为老无所养的境地!

2、中国社会保障部门用一个《复函》即“信件”就剥夺一个人工作几十年的工龄,剥夺一个人的退休权利,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践踏人权行为!

3、剥夺我们在中国的几十年工龄,拒绝发给我们应得的中国退休金,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此公约第九条:“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4、中国早已将保护人权原则写入宪法,中国政府将人权的主要内容锁定在首先保障人的“生存权”,而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却可以用一个信件《复函》的形式,剥夺原公民在中国劳动半生甚至多半生的工龄,侵犯七八十岁老年华人华侨的“生存权”!而且《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们在中国工作几十年应该得到的退休金,完全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私人财产,不经任何程序,没有国家立法,只用《复函》一个信件形式,可以处罚数额如此巨大且是终生的退休金财产!

5、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今天,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仍然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出国人员和华人华侨当作“叛徒”和“反革命”来对待,取消我们在中国的工龄,这不是我们诬蔑人社部,而是我们的体验!

在中国,被取消工龄的人员还包括被“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人员(<59〉内人事福第740号函)。而我们也就等同了“刑事处分”人员,“劳动教养”人员……。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精神深深烙印在对待我们这个特定人群的歧视中,是不折不扣的违宪行为!

IV. Exhaustion of domestic remedies

  1. 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的步骤—— 请提供已经执行的程序的细节,包括诉诸法院和其他公共当局以及国家人权机构,索赔在哪个时间做出,结果如何

1、十年来,我们给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侨办、人大法制委员会等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寄去上百封信,得不到任何答复! (附件1:邮政局的寄信收据照片)

2、2013年给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写过:《提请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关于人办函(1998)101号行政法规与宪法及劳动法相抵触的建议》,要求公正立法,但近五年过去了没有得到答复。(附件2 )

3、2014年我们的申诉建议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人大代表提案 ,但是至今没有结果。(附件3A :我们的申诉建议书;附件3B: 关于尽快制定保护华人华侨退休权益新法规的建议)

4、请参看参加这一诉求的人员统计。

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华人华侨——德国﹑日本﹑北美﹑国内等八协会会员年龄及国内工龄统计

5、2015年,我们给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写过公开信,刊登在2015年9月24日的《世界日报》C-5 版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访问德国,我们通过德国总理默克尓转交过申诉信,全没有得到回答。(附件 5A:致习近平主席公开信电子版;5B: 致李克强总理信)

6、2013年三个协会代表:何安莉、孙华燕、李娟玲去北京走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该部信访处处长回答:“国家对你们的退休问题没有政策”。

7、2017年9月北美协会写信给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崔天凯大使的信被无理由退回。十年来,我们给各自居住国的中国大使馆去信要求解决在中国的退休问题一直没有结果。(附件6:给中国大使馆信件的退信照片)

8、对我们的信访大多是没有回音,有回音的则是“不讲道理”,例如:2017年国务院侨办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对我们的建议 (5914号建议)的回复。

  <因此,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其养老待遇无法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解决…… 国务院侨办将继续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研究这一问题> 我们申诉了十年,他们也继续研究了十年,至今没有研究出结果。(见附件7) 

10年来,我们一直在申诉,用尽了所有的办法。 

  1. 如果国内解决办法无效或无理拖延,请详细解释原因:

1、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为我们已加入外国国籍,不是中国公民。

2、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为我们已经脱离原中国工作单位,称我们是“自动离职”,将我们在原中国单位工作几十年的工龄取消,甚至对“辞职”人员也同样对待。不管以什么样的名义离开原单位,只能说明不在原单位工作了,不应该否认我们在原单位工作过的历史。但是,中国人社部却不承认我们在中国几十年的工龄,取消我们的退休权,剥夺了我们的终生养老金!

3、中国当局以我们没有参加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向国家交纳养老金为理由。

中国2011年公布施行新的《中国保险法》,实行工作人员每月缴纳一定的养老金,作为退休基金。而我们是在2011年施行新的《中国保险法》以前几乎半个世纪参加工作的人员,那时国家施行“低工资、高积累”的经济政策,国家已从工作人员创造的高积累中抽取了养老基金。新的《中国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国家承认过去的许诺:为国家施行“低工资、高积累”年代参加工作的人员承担其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就是属于这一部分人,我们过去几十年的工龄对应的养老保险应该由国家承担!

但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却不顾历史事实,说我们没有参加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将我们踢出《中国保险法》范围,使七八十岁、甚至九十岁的华人华侨沦为老无所养的境地!

4、我们从2008年起就向中国各个部门申诉,要么不回答要么推拖说没有政策,早就该退休的华人华侨没有任何办法与中国人社部抗争,其中有些老人带着终生的遗憾和辛酸,无奈地离开了人世!

V. Submission of communication to other human rights bodies

是否给其他人权机构递交过申诉?

德国协会将这一情况向“世界劳工组织”发过信件,但没有得到回复。

VI. Request for confidentiality

如果来文符合理事会第5/1号决议规定的受理标准,请注意将其转交有关国家,以获得关于侵权指控的意见。

请说明您是否希望将您的身份或投诉中包含的任何具体信息保密。

要求保密:无保密要求

递交时间:201818               签名:李新纪

 

邮寄地址: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

Fax (41 22) 917 90 11
EMAIL
CP@o 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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