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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于12月9-10日在廣州舉辦“世界律師大會”之際, 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 特對此次會議發表聲明,指出:一、會議的中文名稱“世界律師大會”與英文名稱“Global Lawyers Forum”不相稱,搶走本屬於“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譯名稱,有魚目混珠、掠人之美乃至欺世盜名之嫌;二、在國際上業已存在多個律師界的會議之情形下,另起爐灶興辦這樣一個會議,毫無必要;三、中國的律協有著鮮明的官方、半官方性質,興辦這樣一個會議難免名不正言不順之嫌;四、會議主題設置為無關痛癢的微觀和技術層次上的“科技進步與法律服務”避重就輕,回避中國憲政、...
作者探討了中國官方在海外推行“大外宣”戰略的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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