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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關於“世界律師大會”的聲明

2019年12月05日

12月5日,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于12月9-10日在廣州舉辦“世界律師大會”之際,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特對此次會議發表聲明,指出:一、會議的中文名稱“世界律師大會”與英文名稱“Global Lawyers Forum”不相稱,搶走本屬於“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譯名稱,有魚目混珠、掠人之美乃至欺世盜名之嫌;二、在國際上業已存在多個律師界的會議之情形下,另起爐灶興辦這樣一個會議,毫無必要;三、中國的律協有著鮮明的官方、半官方性質,興辦這樣一個會議難免名不正言不順之嫌;四、會議主題設置為無關痛癢的微觀和技術層次上的“科技進步與法律服務”避重就輕,回避中國憲政、法治所面臨的各種重大難題,忽視中國已有的立法難以落實、律師權利難以保障、人權律師和維權律師頻遭無端打壓等現實問題。聲明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極可能利用此次會議向國際律師界展開中國式宣傳,以繼續消化“709”案在國際社會的負面形象。聲明呼籲國際律師組織、各國律師同行慎重考慮參會意向,並呼籲國際律師界關注中國的法治現狀和中國律師的執業困境,以及失去自由的人權律師及眾多良心人士,如高智晟王全璋等等。


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關於“世界律師大會”的聲明

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

2019年12月5日
 

全國律師協會將于12月9-10日在廣州舉辦“世界律師大會”(Global Lawyers Forum)。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特對此次會議發表以下聲明:

一、會議的中文名稱“世界律師大會”與英文名稱“Global Lawyers Forum”顯不相稱,有魚目混珠、掠人之美乃至欺世盜名之嫌

國際上已有“World Bar Conference”、“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nual Conference”等多個律師界的會議。“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譯正是此次廣州會議的中文名稱“世界律師大會”,而廣州會議的英文名稱“Global Lawyers Forum”的中譯應是“全球律師論壇”。把本次中國版的“世界律師大會”英譯為“Global Lawyers Forum”,顯系為了避免與國際律師界業已存在多年、舉辦多次的“World Bar Conference”在英文名稱上衝撞,表明主辦方對“World Bar Conference”的存在及其應有的中文譯名心知肚明,不得不在此次廣州會議的中英文名稱上大耍魚目混珠的文字遊戲,搶走本屬於“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譯名稱。

全國律協會長王俊生早前通報稱此次廣州會議是受司法部指導、支援而興辦,規格不低,中英對譯如此有失精准,顯非翻譯水準問題,而是另有深意,不排除主辦方是有意把廣州會議與“World Bar Conference”混為一談,剽竊“World Bar Conference”多年積累的聲譽,誘使國內媒體和公眾把廣州會議與“World Bar Conference”混為一談,營造一幅廣州會議乃國際律師界權威會議的假像。

二、在國際上業已存在多個律師界的會議之情形下,另起爐灶興辦這樣一個會議,毫無必要

鑒於中國社會酷愛開會的傳統以及近些年來官方不惜財力、熱衷於舉辦各種奢華國際會議的現狀,我們認為此次廣州會議雖名為全國律協舉辦,實則全國律協受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主導和指令興辦,是中國式的為了開會而開會而生造的一次會議,深層目的是引導、掌控國際律師界話語權。然而,鑒於近些年來眾所周知的中國司法狀況,我們判斷它難以實現舉辦方一廂情願的預想。

三、由於中國獨特的司法行政、律師管理和律師協會體制,中國的律協並非各國律協那樣純粹的律師自治組織,而是有著鮮明的官方、半官方性質,中國律協興辦這樣一個會議難免名不正言不順之嫌

中國各級律協均由官方主導建立,非由律師自主設立,均強制律師加入,非由律師自願加入,律師沒有拒絕加入的選擇權;律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職通常均由官方內定的人員充任,未經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缺乏廣大律師的認可;各級律協只看重對律師收取名為會員費實為律師執業證年檢費的高額費用,極少履行維護律師合法權益之職責,各級律協對公檢法等官權侵害律師權益的現象大多熟視無睹、無所作為,甚至反倒為虎作倀,配合、協助各路官權打壓、淩辱律師。各級律協徒有律師協會之名而無律師協會之實,不能代表廣大中國律師,更遑論代表世界律師,當然也就完全不具備舉辦國際性律師會議的資格!這樣的會議當然也就名不正言不順,不具備任何權威性!我們希望即將與會的國際律師協會、歐洲律師協會、各國律師協會和各國律師能夠清醒地認識到中國律師協會這種根本不同于各國律師協會的屬性!

四、會議的主題避重就輕

別出心裁興辦一個似乎聲勢浩大的會議,卻僅把主題設置為無關疼癢的微觀和技術層次上的“科技進步與法律服務”,回避中國憲政、法治所面臨的各種重大難題,忽視中國已有的立法難以落實、律師權利難以保障、人權律師和維權律師頻遭無端打壓等現實問題,顯屬避重就輕、立意太低,實乃諱疾忌醫、捨本逐末!

繼2015年震驚中外的“709”案之後,連續數年又有眾多人權律師、維權律師被強橫吊銷、註銷律師執業證,人權律師、維權律師仍面臨著種種無端打壓,“709”案的陰霾至今未散!在此背景下,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和全國律協操辦這樣一個“世界律師大會”,極具反諷和尷尬,是對國際律師界的莫大愚弄!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極可能利用此次會議向國際律師界展開中國式宣傳,安排一些律師以全體中國律師代表的身份進行公關表演,以繼續消化“709”案在國際社會的負面形象。

我們呼籲國際律師界、各國律師界以及即將與會的國際律師協會、歐洲律師協會、各國律師協會和各國律師同行慎重考慮參會意向!

我們期待國際律師界深入關注中國的法治現狀和中國律師的執業困境,關注仍持續處於軟禁狀態的人權律師先驅之一高智晟律師!關注仍然深陷牢獄的王全璋、周世鋒、李昱函、余文生、陳武權、陳家鴻、覃永沛等人權律師和維權律師以及眾多良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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