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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聯合國對國際人權的挑戰威脅所有人

2018年03月30日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於今年11月對中國的人權狀況進行“普遍定期審議”,中國人權就此向人權理事會提交了一份報告中國人權在報告中警告說,中國一直在聯合國進行處心積慮的活動,以破壞現有的人權體系;這一舉動不僅對中國人民、而且對保護所有人的基本權利造成影響。中國在人權問題上主張“以國家為中心”和“治理”的方針,拒絕人權的“普世性”——所有人都有權享有一系列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是國際人權體制的基本原則。相反,它贊成將權利“本土化”,將其等同於並代替國際標準。這一觀點已在最近的中國官方講話中明確地闡述,包括中國大使俞建華2018年2月在人權理事會的發言,以及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的發言:

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人權發展道路既不能定於一尊,也不能生搬硬套;既不能強求東方化,也不能強推西方化,而要倡導多樣化、本土化,促進人權發展模式“再平衡”。不同的道路和製度沒有高下之分,只有特色之別,應兼收並蓄、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王毅:促進全球人權事業發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在首屆“南南人權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北京,中國,2017年12月7日)

上週,中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帶頭提出並獲通過了一項名為“促進人權領域的互利合作”的決議。該決議充斥大量冠冕堂皇的措辭,表面上看似乎是肯定了現有的國際人權標準和規則,但實際上卻提出了一種替代模式,要求“建立合作機制”,“確保在為促進和保護人權及互利合作做出貢獻中對所有國家的普遍涵蓋和平等對待”。換言之,這是一個將會“尊重”所有國家的製度——不管它們在國內選擇如何處理人權問題;這是一個在本質上將個人權利邊緣化的國際人權制度。儘管一些國家對其過分強調國家而犧牲個人表示關切,擔心該提議若通過最終將使國家不再承擔責任,但該決議還是以28票贊成、17票棄權和1票反對通過——唯一的反對票是來自美國。

中國人權在提交的報告中還強調了最近中國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它賦予獨裁體制握有強權的領袖擁有終身執政的合法性,這是對其號稱尊重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嘲弄。

中國人權的報告是在定於2018年11月舉行的對中國進行第三輪“普遍定期審議”之前提交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普遍定期審議”來評估每個成員國執行《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人權條約、自願應允和承諾、以及有關的國際人道主義準則的情況。

閱讀中國人權向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含有向中國和聯合國成員國建議的報告全文(英文)。

相關資料:
  • 促進人權領域的互利合作,A/HRC/37/L.36(2018年3月19日),英文
  • 王毅:在首屆“南南人權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2017年12月7日),英文中文

2018年普遍定期審議

  • 中國人權報告:中國人權向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報告(2018年3月),英文

2013年普遍定期審議

  • 中國人權報告:國際人權面臨中國挑戰:存在哪些風險?——對中國落實普遍定期審議進展的中期評估(2016年11月),英文中文
  • 中國人權的匯總圖表:中國對第二輪普遍定期審議中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和觀察員國建議的回應(2014年),英文中文

2009年普遍定期審議

  • 中國人權報告:關於對中國自2009年普遍定期審議以來進展情況的評論(2013年3月),英文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