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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联合国对国际人权的挑战威胁所有人

2018年03月30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于今年11月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普遍定期审议”,中国人权就此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报告中国人权在报告中警告说,中国一直在联合国进行处心积虑的活动,以破坏现有的人权体系;这一举动不仅对中国人民、而且对保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造成影响。中国在人权问题上主张“以国家为中心”和“治理”的方针,拒绝人权的“普世性”——所有人都有权享有一系列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国际人权体制的基本原则。相反,它赞成将权利“本土化”,将其等同于并代替国际标准。这一观点已在最近的中国官方讲话中明确地阐述,包括中国大使俞建华2018年2月在人权理事会的发言,以及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的发言: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人权发展道路既不能定于一尊,也不能生搬硬套;既不能强求东方化,也不能强推西方化,而要倡导多样化、本土化,促进人权发展模式“再平衡”。不同的道路和制度没有高下之分,只有特色之别,应兼收并蓄、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王毅:促进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北京,中国,2017年12月7日)

上周,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带头提出并获通过了一项名为“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的决议。该决议充斥大量冠冕堂皇的措辞,表面上看似乎是肯定了现有的国际人权标准和规则,但实际上却提出了一种替代模式,要求“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在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及互利合作做出贡献中对所有国家的普遍涵盖和平等对待”。换言之,这是一个将会“尊重”所有国家的制度——不管它们在国内选择如何处理人权问题;这是一个在本质上将个人权利边缘化的国际人权制度。尽管一些国家对其过分强调国家而牺牲个人表示关切,担心该提议若通过最终将使国家不再承担责任,但该决议还是以28票赞成、17票弃权和1票反对通过——唯一的反对票是来自美国。

中国人权在提交的报告中还强调了最近中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它赋予独裁体制握有强权的领袖拥有终身执政的合法性,这是对其号称尊重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嘲弄。

中国人权的报告是在定于2018年11月举行的对中国进行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之前提交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普遍定期审议”来评估每个成员国执行《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条约、自愿应允和承诺、以及有关的国际人道主义准则的情况。

阅读中国人权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含有向中国和联合国成员国建议的报告全文(英文)。

相关资料:
  • 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A/HRC/37/L.36(2018年3月19日),英文
  • 王毅:在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2017年12月7日),英文中文

2018年普遍定期审议

  • 中国人权报告:中国人权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报告(2018年3月),英文

2013年普遍定期审议

  • 中国人权报告:国际人权面临中国挑战:存在哪些风险?——对中国落实普遍定期审议进展的中期评估(2016年11月),英文中文
  • 中国人权的汇总图表:中国对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中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建议的回应(2014年),英文中文

2009年普遍定期审议

  • 中国人权报告:关于对中国自2009年普遍定期审议以来进展情况的评论(2013 年 3 月),英文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