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驳回维权人士 赵常青 和 张宝成 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赵、张两人作出判决:判处赵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宝成有期徒刑二年。赵被指控策划了2013年初在北京举行的举牌和演讲活动,张宝成则被指控参与了这些活动。随后,赵常青和张宝成提出上诉,但法院拒绝二审开庭,宣布维持原判。 本月中旬,赵常青的辩护律师 房立刚 递交法院的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 中指出,一审判定赵常青“参与组织策划”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赵常青“组织策划”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举牌活动,也没有事实基础。 在申请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