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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昌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再次申請延長三個月審限

2016年08月08日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蘇昌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在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已被羈押一年零九個多月,但該案至今未開庭審理。本月12日,原經最高法院批准延長的三個月審限屆滿,但其代理律師劉曉原詢問何時做宣判時,卻被告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長三個月的審限;審判長拒絕告知申請延長審限的原因。蘇昌蘭案之前已經兩次延長審限。


關注廣東佛山市蘇昌蘭煽顛案

劉曉原律師

2016年8月8日

 

蘇昌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佛山中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長三個月審限。

再過幾天,即在本月12日,原經最高法院批准延長的三個月審限屆滿。今天下午,我給佛山中院刑庭打電話詢問案件何時作宣判。

書記員稱,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期限屆滿前十五天(按時間推算是7月28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長三個月的審限。

我問原因,書記員解釋不了。隨後,我聯繫上審判長,問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長審限原因?審判長說,這是我們內部的事情,不好對外向你解釋。

按照《刑事訴訟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案件因特殊情況可報最高法院批准延長審限一至三個月,且不受申請次數限制。

也就是說,只要最高法院會審批,可以無限期地延長。

蘇昌蘭是在2014年10月27日被刑拘,2015年11月12日,案件起訴到佛山中院,但在三個月審限內未開庭審理,後經廣東省高院批准延長三個月審限。2016年4月21日佛山中院開庭審理蘇昌蘭案,5月12日由省高院批准延長三個月審限屆滿,審限屆滿前十五日第一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長審限三個月。這次已是第二向最高法院申請了。

如今,蘇昌蘭在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已羈押一年零九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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